客诉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精选资料 ***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制度 编号 名称客诉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制度 局域制度 等级页码第 1 页共 7 页 版本年 1 1 管控目的管控目的 规范客户投诉受理处置程序、客诉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程序,加强员工质量防范意识,达 到最终减少客户投诉的目的。 2 2 管控范围管控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品管部、生产系统所有员工(包括生产运营部管理范围内的所有质量事故 责任人及相关管理人员) 3 3 管控对象管控对象 客户对生产系统所有质量事故投诉的责任认定与追究。 4 4 管控内容管控内容 4.14.1 质量事故分类质量事故分类 4.1.1 按照严重程度分类:分为紧急客诉、特重大客诉、重大客诉、较大客诉、一般客诉, 此分类方法依据《客户投诉管理制度》分类,并作为客诉受理处置人员的外派依据。具体特 征如下: 代码 Ⅰ型 严重等级 紧急客诉 特征描述 客诉赔偿额 1 万元以上,在印刷中造成停机待印等情况。 Ⅱ型特重大客诉客诉赔偿额 10 万元以上,严重影响与客户的合作关系。 Ⅲ型 Ⅳ型 Ⅴ型 重大客诉 较大客诉 一般客诉 客诉赔偿额在 5—10 万元之间,已经影响到与客户的合作关系。 客诉赔偿额在 1—5 万元之间,影响印刷效果遭到客户投诉的。 客诉赔偿额在 1 万元以下, 影响印刷, 通过双方努力印刷厂能继续使用的。 可修改编辑 精选资料 详细解释见《客户投诉管理制度》或由客户服务处另行解释。 4.2.2 按照事故发生原因分类:分为技术性重大质量事故、技术性一般质量事故、管理型 重大质量事故、管理型一般质量事故、部门沟通误差型质量事故,此分类方法做为客诉质量 事故责任认定和追究的依据。具体特征如下: 拟制 代码事故类型 审核 特征描述 数量较大或同一问题经常出现,目前工艺技术方面还没有有效手段来 ⅰ型技术重大型 解决的质量事故。 数量相对较小,客户首次或偶尔提出,不能在技术上立即判明原因的 ⅱ型技术一般型 某些质量客诉。 由于责任心严重不到位造成的数量较大的质量问题;或者虽然是技术 ⅲ型管理重大型问题,但在技术处理方面已不存在难度,只是由于管理控制不到位而 造成的数量较大的质量问题。 由于责任心问题造成,或技术上不存在难度而是由于管理控制不到位 ⅳ型管理一般型 造成的数量相对较小质量问题。 因与客户、营销部门沟通联系不到位造成的与纸样不符、与客户期望 ⅴ型沟通误差型 值不符或包装、裁切等其它方面的质量问题。 4.24.2 工作程序工作程序 4.2.1 客户投诉受理处置程序:生产运营部接到《客诉处置通知单》后,2 小时内报生产 技术副总。生产技术副总、生产运营部长根据客诉质量事故严重程度确定生产系统受理人员 名单,通知本人和客户服务处。客诉受理人员按照客户服务处要求时间到达客诉现场,配合 客户服务处人员调查、取证,初步确定事故原因,做出初步判断。并按照要求填写《客户投 可修改编辑 签准 精选资料 诉跟踪调查表》 ,在 24 小时内传真到公司客户服务处(无特殊情况应在客户服务处受理之日 起本省 5 日、外省 15 日内结案。详见《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 。客户投诉受理处置人员回公 司后 24 小时内将《客户投诉跟踪调查表》复印件交工艺组,三日内将《客诉处理情况工作报 告》交客户服务处、工艺组、生产运营部、生产技术副总各一份。责任车间应在15 日内依据 出现的客诉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教育。 (流程图见附件 1) 生产系统客诉处置受理人员外派标准: 客诉类别 紧急客诉 外观纸病 长 特重大客诉 *生产运营部部长、生产系统客户服务人员、*车间主任、纸机 内在质量 重大客诉带班长 生产系统客户服务人员、工艺组主管、车间主任、车间工艺员、 较大客诉 相关部位工段长 一般客诉依客户服务处要求酌情派出 外派人员 *质检组主管、生产系统客户服务人员、*车间主任、整选工段 备注:前面带“*”的为必派人员,其它根据实际情况,为可选派人员 4.2.2 客诉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程序:每月 15 日之前,客户服务处将上月客诉情况汇总并 上传到局域网。工艺组根据此材料确定质量事故类型并制定《客诉质量信息反馈单》 、 《纠正 措施表》一并反馈到责任车间,督促车间依据本制度制定出对相关人员的处罚,制定详细的 纠正措施,于 18 日之前报工艺组,工艺组每月 20 日之前将《客诉质量信息反馈单》报生产 运营部部长签准,最后转到计划统计岗组考核岗,由计划统计岗组监督处罚措施的落实。 4.34.3 考核规定考核规定 4.3.1 客户投诉受理处置有关规定 可修改编辑 精选资料 4.3.1.1 外派人员不能按照客户服务处要求及时到达客诉现场,由客户服务处按照《客户 投诉管理规定》执行。 4.3.1.2 外派人员不维护公司形象,对待客户不礼貌,致使客户不满,按照《客户投诉管 理规定》 ,由客户服务处转计划统计岗组执行。 4.3.1.3 外派人员超越处置权限做出任何形式的答复或承诺,情节一般者,罚款 50 元; 情节严重造成影响者,报生产副总并罚款 100 元。由计划统计岗组执行。 4.3.1.4 外派人员调查、取证有误,经调查确属因工作之便,搞不正当行为者,报生产副 总并下岗待业一个月。 4.3.1.5 外派人员回公司三日内,没有把工作报告转交客户服务处者,由客户服务处按照 《客户投诉管理规定》执行。 4.3.1.6 外派人员返回后,责任车间没有按照规定在 15 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教育者, 罚车间负责人 20 元/次,由计划统计岗组监督执行。 4.3.2 客诉质量事故责任追究落实考核规定 4.3.2.1 工艺组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客诉质量信息反馈单》反馈到责任车间的,扣工艺组 负责人绩效管理分 2 分/次。 4.3.2.2 责任车间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确定责任人、 做出处理意见、 解决方案或整改措施的, 扣车间基础管理分 2 分/次,由计划统计岗组监督执行。 4.3.3 客诉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管理规定 4.3.3.1 对车间月度总分的考核:具体考核方式执行《生产运营考核条例》中质量考核 项中的“市场信息反馈考核”内容。 4.3.3.2 对责任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考核 4.3.3.2.1 对车间和部分管理人员的处罚规定(见下表) 可修改编辑 精选资料 事故 严重程度 类型 紧急客诉 管 理 型 特重大客诉 重大客诉 较大客诉 一般客诉 紧急客诉 技 术 性 特重大客诉 重大客诉 较大客诉 一般客诉 紧急客诉 沟 通 型 特重大客诉 重大客诉 较大客诉 一般客诉 直接 班长 责任人 8% 9% 8% 7% 20% 1.5% 2% 1.5% 1% 1% 0 0 0 0 0 7% 8% 7% 6% 15% 2% 3% 2% 1.5% 2% 0 0 0 0 0 值班副 工艺员 主任 6% 7% 6% 5% 6% 4% 5% 4% 3% 4% 0 0 0 0 0 4% 5% 4% 3% 3% 5% 6% 5% 4% 5% 1% 1.3% 1% 0.8% 0.5% 车间 主任 2% 3% 2% 1% 1% 1.5% 2% 1.5% 1% 1% 1% 1.3% 1% 0.8% 0.5% 工艺组 主管 0.8% 1% 0.8% 0.6% 0 1.5% 2% 1.5%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