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学知识点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规基础》知识点笔记 第一讲依法执教 1999 年 3 月 15 日把“依法治国”写进了宪法,依法治教就是依据 法律管理教育,它是指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 教育工作逐步走上 法制化、规范化, 是依法治国方针在教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新时 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个重要工作方略。 2 依法执教就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按照教育法律的规定, 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逐步使教育教学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 范化,它是依法治教方略在教师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也是对教师的基 本要求。特点有A 执教主体的特定性,B 执教依据的专门性 C 执教性 质的特殊性 D 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3 七部教育法律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义务教育法》 《教 师法》 《高等教育法》 《职业教育法》 《教育法》 《民办教育促进法》 。 行政法规有: 《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学校 卫生工作条例》 《幼儿园工作条例》等 部门规章有实 施办法 4 当代教师如何依法执教:A 提高教育法律意识,增强教育法制观 念B努力学习和掌握教育法律的基本理论知识C注重培养和提高依法 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第二讲教育法律基本知识 (上) 5 广义教育和狭义教育:前者是指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 们思想品德的活动。后者是指学校教育,是指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或 阶层的要求有目的地、 有计划、 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 把他们培养成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 6 教育法狭义:特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 件,即教育法律。 教育法的特点有a教育法是一种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b是由国家 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c 是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的意志的体现 d 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e 是客观规律法定化了的行为 规范。 教育法的本质 a 是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的整体利益和共同意志的 体现 b 教育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统治阶级的物 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7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有 a 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性原则 b 体现教育的民 主性原则c保障教育的公共性原则d确保教育的战略地位原则e遵循 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原则 8 教育法的作用:规范、指导、评价、教育、预测、强制。 9 教育法律规则是指由教育法所规定、通过教育法律条文表现出来 的规范人们教育活动的行为准则。 它是组成教育法的细胞。 它有国家 意志性、规范性、概括性特征。 10 教育法律文件是教育法律规则的载体而教育法律规则是它的基 本内容,完整地表述教育法律规则是它所追求的目的; 教育法律规则 是教育法律条文的实际内容, 条文是教育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 二者 统一在教育法律文件中; 教育法律文书是指适用教育法律规则于社会 生活中的行为所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11 教育法律规则的结构有假定、处理和法律后果三个构成要素, 也有学者将它分为法定条件、 行为准则、 法律后果, 逻辑结构上有 “如 果„„则„„否则” 12 教育法律规则的类别有授权性和义务性,义务性又分命令性和 禁止性规则 第三讲教育法律基本知识(下)第三讲教育法律基本知识(下) 13 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律关系是由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所构成的。 行为能力制度将人分为三类: 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 无行为能力人,18 周岁以上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6 至 18 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力 能力人,10 周岁以上的末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满10 周岁 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满 16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 14 周岁末满 16 周岁的犯重罪时应负刑事责任 14 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国家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国家 机关、利益共同体、国家机关、利益共同体、国家 15 从逻辑结构上看,权利和义务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权利表 现着利益,义务则意味着付出。前者是主体的,后者是被动的。就此 而言它们是法律关系中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同时又是相互依存、 相互惯通的两个方面,从数量上看它们是等值关系,从功能上看,具 有互补关系,从法律调整的价值取向上看,具有主从关系 16 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 指向的共同对象,种类有物、行为及其后果、精神产品 17 法律事实是教育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根据 18教育法律形式的类别有:宪法中有关教育的规定、教育法律、 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国际教育条约《河南省 征收教育附加实施办法》属于教育规章。 19 教育法律体系是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 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容和谐一致、形式完整统一的有机整体。 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纵向结构层级图第一层级第一层级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 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层级第二层级教育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层第三层级教育单行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层第四层级 教育行政法规国务院 第五层第五层级地方性教育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 及其常委会以及其它法定地方权力机关第六层级教育规章/部门规章 /政府教育规章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法定地方行政机关 判断和确定教育法律的效力等级通常应遵循以下原则:判断和确定教育法律的效力等级通常应遵循以下原则: 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特殊法优于一般法;后定法优于前定法;特定 程序法律优于一般程序法律第四讲教育法的产生和发展 1 教育法分为古代、近代、现代教育法 2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颁布义务教育法令的国家 3.1902 年,是近代中国第一个教育法规,但它 并末实施 4.1903 年的又称卯学制的颁布和推行标志着中国 近代史国民教育制度的建立。 第五讲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第五讲教育法与教育政策 1 1政策是指执政党或政府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目标和任务而制定的 行为准则,是路线、方针、政策的统称。依据其内容和相互关系分为 总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三个层次,亦称路线、方针、政策。 2 2 教育政策是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目标、任务而制定 的行动准则,是教育方针、政策的统称。 3 3 教育政策的形式分党的政策文件,国家的政策文件,党和国家机关 联合制定发布的文件。 4 4 教育政策的特点有政治性、可行性、原则性、权威性、稳定性 5 5 教育政策制定依据是 A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B 坚持从基本国情出发 坚持教育科学理论,遵循教育规律 6 6 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关系:是调整教育关系的两种社会行为规范, 是党和国家管理教育的两种互为补充的手段。它们是对立统一的关 系,它们有区别,相对立,相互依存、相互配合、相互作用,是统一 的。共同点有其一两者经济基础相同,其二体现的阶级意志相同,其 三两者的指导思想和历史使命相同,其四两者都是教育规律的反映 区别在一,两者的制定机关和程序不同,二两者的表现形式不同,三 两者调整的范围、实施的方式不同,四两者的稳定程度不一样, 7 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相互作用:一教育法以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