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土墙施工合同
西山区玉案山公墓整改工程项目西山区玉案山公墓整改工程项目 挡土墙工程施工合同挡土墙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YASZG2014-06-002 发包方:玉案山公墓管理所 承包方:云南开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 0 协协议议书书 发包方(全称) :玉案山公墓管理所 承包方(全称) :云南开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 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西山区玉案山公墓整改工程项目西山区玉案山公墓整改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西山区玉案山公墓 工程承包范围: 挡土墙工程具体包含工作内容有挖填土方、 垫层、 砂浆砌石、 砂浆勾缝、 变形缝、泄水管、压顶砼及抹面等。承包内容包括工程材料的采购、运输、场内转运储存, 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材料, 如水泥等存在质量方面的疑问,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有关检测机构 送检,其所产生的工作内容及费用包含在乙方工程内容之内。 工作内容:拆除砌筑挡土墙 二、合同价款二、合同价款 1、挡土墙基础土石方由甲方负责按照设计完成交付给乙方施工。 2、挡土墙按 495 元/m3的价格包干。工作范围及内容:挡土墙拆除、砌筑、基础清基、 勾缝。 3、工程量以现场签证实际完成为准。 4、分段施工,分段工程完工后 7 天内,办理竣工结算后,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5、质量保证:此工程在施工完毕后,质保期按国家规定保质 6 个月。 三、工程质量标准三、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满足设计文件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验收规范规定 的合格标准,建筑工程合格率 100%,安装工程合格率 100%。 四、工期四、工期 进场时间:按发包方通知为准 开工日期:根据发包方的开工令为准; 本工程定于 2014 年 7 月 15 日竣工; 本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0 天。 1 要求承包方在工程实施中进度满足发包方的总体进度计划要求。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五、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六、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 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工程” ) ,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本工程质量保证期为发包方的合同工程验收合格交接之日起计算,挡土墙工程为 6 个 月。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和双方责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七、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 同价款(以下简称“合同价” ) ,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八、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履行合同中与工程有关的承包方的所有义务,并承担履行工 程合同以及确保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九、承包方的进度和质量满足不了发包方的要求,或因承包方责任出现安全事故,发包 方有权按照专用条款向承包方收取违约金,并把剩余工程另行发包或终止合同。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西山区玉案山公墓管理办公室。 本合同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方:西山区玉案山公墓管理所 地址:西山区玉案山公墓 电话: 承包方:云南开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邮编:650000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邮编:650000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星耀路星都国际总部B 座 1402法定代表人: 电话: 2 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通用条款通用条款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999年12月颁发 的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GF1999-0201)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1.词语定义.词语定义 1.1发包方:西山区玉案山公墓管理所 1.2承包方:云南开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项目:西山区玉案山公墓整改工程二标段 1.4工程:挡土墙工程 1.5 HSE:指健康(Health)、安全(Safety)与环境(Environment)的一体化综合管理。 2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和地方建设工程质量 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技术文件中规定使用的标准和规范; 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工程施工标准及验收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时间:技术文件到达现场; 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技术文件到场并进行设计交底后7 天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3 3.发包方项目经理.发包方项目经理 姓名: 代表发包方,全面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工作。负责与监理单位、承包方的联系。组织、协 调现场各方面的工作,组织有关设计变更、处理有关技术问题,对质量、进度、费用进行监 督、审查、批准。 4 4.承包方项目经理.承包方项目经理 姓名: 代表承包方全面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工作。负责与发包方、监理单位的联系。组织、协 调现场各方面的工作。 3 在合同执行期间, 项目经理必须专职负责本合同的执行, 在未经发包方的事先书面同意 时, 承包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 除发包方认为不能胜任工作提出更换外。 如确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 1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征得发包方同意后,及时 派驻新任项目经理进入工作。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在合同执行期间,项目经理必须保证驻守现场,以保证现场各方面工作的有效组织、协 调和顺利实施。如未按要求驻守现场,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支付违约金。 如发包方认为承包方人员不能胜任工作,可以提出警告并要求承包方更换其不称职人 员。 5 5.发包方的工作.发包方的工作 发包方应完成下列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10 日内,道路满足施工的需 要。 (2)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 10 日内 (3)由发包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 10 日内 (4)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开工前 10 日内以书面 形式交给承包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5)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发包方提交技术文件 7 天后组织设计交底。 (6)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 名木的保护工作:发包方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 护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7)三方约定发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无约定。 6 6.承包方的工作.承包方的工作 6.1承包方应完成下列工作: 承包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拿到标段内的技术文件并进行工程设计交底底之日起 15 天内,根据发包方的总体进度计划,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发包方。 发包方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承包方提交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