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投标函2
物业管理服务投标函 2 致:x 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本次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对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 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 定本投标的要约内容,以本投标书内容进行投标。经测算,前期启动开办费为 176973 元,物业 服务费收费标准为 0.71 元/平方米 o 月。 现场派驻经理为 xx,管理人数 27 人,物业管理的目标 为达到或超过国家一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 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物业管理招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如我方中标,在接到 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约定与贵方签订物 业服务合同,并递交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本投标书自开标之日起七天内有效,在此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 方如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你方可无条件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1、收回标书。 2、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的条款。 3、在规定的时间拒签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 4、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 投标人:河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代表: 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