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支架技术说明文件
1. 1.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 略。 2. 2. 抗震支架设计依据:抗震支架设计依据: 主要采用的规范标准 (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2)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981-2014) (3) 《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 (CJ/T 476-2015) (4) 《抗震支吊架安装及验收规程》 (CECS420:2015) (5) 《混凝土用膨胀型、扩孔型建筑锚栓》 (JG 160-2004) (6)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7)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981-2014) (8) 《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 (CJ/T 476-2015) 3. 3. 设计范围:设计范围: (1)重力大于 1.8kN 的设备; (2)DN65 以上的生活给水、消防管道等系统; (3)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 0.38 m2 和圆形直径大于等于 0.7m 的风管系统; (4)内径大于等于 60mm 的电气配管及重力大于等于 150N/m 的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 槽; ((5 5)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 (6)吊杆长度小于 300mm 的悬吊管道可不进行抗震设计。 此设计范围内,此设计范围内, ((5 5)是必须执行的,规范内的强条。)是必须执行的,规范内的强条。 4. 4. 抗震支架设计要求抗震支架设计要求 4.1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1)每段水平直管道应在两端设置侧向抗震支吊架 (2) 当两个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超过最大设计间距时, 应在中间增设侧向抗震支 吊架。 例如: 刚性连接金属管道长为 24m,侧向抗震支吊架最大间距 12m,首先于两端加设侧向支撑,再依次 按 12m 设置侧向支撑。 (3)每段水平直管道应至少设置一个纵向抗震支吊架,当两个纵向抗震支吊架距离超过最大 设计间距时,应按《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第 8.2.3 条要求间距依次增设纵向抗震支吊架。 例如:刚性连接金属管道长为 36m,按最大 24m 的间距依次设置纵向支撑,直至所有支撑间距均 满足要求。 (4)刚性连接的水平管道,两个相邻的加固点间允许纵向偏移,水管不得超过最大侧向支吊 架间距的 1/16,风管不得超过其宽度的两倍。 (5)水平管线在转弯处 0.6m 范围内设置侧向抗震支吊架。若斜撑直接作用于管线,其可作 为另一侧管线的纵向抗震支吊架。例如:纵向抗震支吊架最大间距 24m,侧向抗震支吊架最大间距 12m,则双向抗震支吊架距下一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为:(24+12)/2+0.6=18.6m (6)门型抗震支撑应至少有一个侧向抗震支撑或两个纵向抗震支撑。 4.2 设计步骤设计步骤 步骤一: 确定抗震支吊架的位置和取向。 步骤二:确定设计荷载要求。 步骤三: 选择正确的抗震支吊架形状、 尺寸以及最大长度。 基于抗震支吊架与结构的连接布置、 架杆与垂直方向的夹角、以及计算出的设计荷载,选择抗震支吊架的类型、尺寸以及最大长度。 步骤四: 根据步骤二的设计载荷和架杆与垂直方向的夹角, 选择适当的紧固件类型和规格将抗 震支吊架固定在建筑物结构上。 4.3 水平地震作用计算水平地震作用计算 (以下条文均摘自(以下条文均摘自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GB50011- -20102010)) 表 3.3.2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的对应关系 抗震设防烈度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 注:g 为重力加速度。 6 0.05g 7 0.10(0.15)g 8 0.20(0.30)g 9 0.40g 表 3.3.5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地震影响 多遇地震 罕遇地震 6 度 0.04 0.28 7 度 0.08(0.12) 0.50(0.72) 8 度 0.16(0.24) 0.90(1.20) 9 度 0.32 1.40 注:括号中数值分别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 和 0.30g 的地区。 表 3.4.1 建筑机电设备构件的类别系数和功能系数 功能系数 构件、部件所属系统类别系数 甲类建筑 消防系统、燃气及其他系统;应急电源的主 1.0 控系统、发电机,冷冻机等 电梯的支承结构、导轨、支架、轿箱导向构 1.0 件等 悬挂式或摇摆式灯具,给排水管道,通风空 0.9 调管道及电缆桥架 其他灯具 柜式设备支座 水箱、冷却塔支座 锅炉、压力容器支座 公用天线支座 0.6 0.6 1.2 1.0 1.2 1.4 1.4 1.4 1.4 1.4 1.0 1.0 1.0 1.0 1.0 0.6 0.6 1.0 1.0 1.0 1.41.00.6 1.41.01.0 2.01.41.4 乙类建筑丙类建筑 3.4.5当采用等效侧力法时,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宜按下式计算: 𝐹 = 𝛾𝜂𝜉1𝜉2𝛼𝑚𝑎𝑥𝐺(3.4.5) 式中,F—沿最不利方向施加于机电工程设施重心处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γ—非结构构件功能系数,按本规范第 3.4.1 条执行; η—非结构构件类别系数,按本规范第 3.4.1 条执行; 𝜉1— 状态系数; 对支承点低于质心的任何设备和柔性体系宜取 2.0, 其余情况可取 1.0; 𝜉2—位置系数,建筑的顶点宜取 2.0,底部宜取 1.0,沿高度线性分布;对结构要求采 用时程分析法补充计算的建筑,按其计算结果调整; 𝛼𝑚𝑎𝑥—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可按本规范第 3.3.5 条中多遇地震的规定采用; G—非结构构件的重力,应包括运行时有关的人员、容器和管道中的介质及储物柜中物 品的重力。 8.2.3水平管线侧向及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应按下式计算: 𝑙 = 𝛼 𝑙0 𝐸𝑘∙𝑘 (8.3.6) 式中: l—水平管线侧向及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m); 𝑙0—抗震支吊架的最大间距(m) ,可按表 8.2.3 的规定确定; 𝛼𝐸𝑘—平地震力综合系数,该系数小于 1.0 时按 1.0 取值; 𝑘—震斜撑角度调整系数。当斜撑垂直长度与水平长度比为 1.00 时,调整系数取 1.00; 当斜撑垂直长度于水平长度比小于或等于 1.50 时,调整系数取 1.67,当斜撑垂直长度与水平长度 比小于或等于 2.00 时,调整系数取 2.33。 表 8.2.3抗震支吊架的最大间距 抗震支吊架最大间距(m) 管道类别 侧向 新建工程刚性连接金属管道 给水、热水及消 新建工程柔性连接金属管道;非金属管道及复 防管道 合管道 新建燃油、燃气、医用气体、真空管、压缩空 燃气、 气管、蒸汽管、高温热水管及其他有害气体管 热力管道 道 通风及 排烟管道 新建工程普通刚性材质风管 新建工程普通非金属材质风管 新建工程刚性材质电线套盒、电缆梯架、电缆 电线套管及电缆 托盘和电缆槽盒 梯架、电缆托盘 新建工程非金属材质电线套管、电缆梯架、电 和电缆槽盒 缆托盘和电缆槽盒 注:改建工程最大抗震加固间距为上表数值的一半。 6.012.0 12.024.0 9.0 4.5 18.0 9.0 6.012.0 6.012.0 12.0 纵向 24.0 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