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机电设备标准化要求0000
井下设备、电缆、管道质量标准化要求 一、辅运大巷: 1、设备的摆放标准:开关一律上架,架子尺寸按标准统一制做(ZBZ-4.0 综保 560*450mm、QBZ-120 起动器 610*460mm、KBZ-400 馈电开关 620*480mm、 QJZ-2*80(120)风机专用开关 1000*510mm、QJZ-200 起动器 770*510mm、KBZ-200 馈电开关 680*390mm, 开关架统一高度为 200mm) ,所有移动式变压器用轨枕支平 支稳,摆放整齐。多台设备摆放时,应大小顺序一致,开关架按上述标准统一制 做,保持设备卫生清洁,已达到标准化要求。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挂牌管理,样式 内容见图(1) 。标志牌规格为 150*110mm 和 115*85mm,变压器等大型设备使用 150*110mm 标志牌,开关等中小设备使用 115*85mm 标志牌。标志牌为蓝底,蓝 色边框,黑色线条,黑字。标志牌由规格为 A3 的塑封胶膜纸塑封而成,设备标 志牌统一固定在设备上盖上。 图(1) 2、设备的接地标准:结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电气设备 接地系统的管理,特制定以下标准: (1)、电压在 36V 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 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接地保护。 (2)、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 2 Ω。每一移动式和手 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线导线的电 阻值,不得超过 1 Ω。 (3)、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电缆芯线)和 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连成 1 个总接地网。 、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 1 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 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 0.75m2 、厚度不得小于 5mm。 、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一分接地网, 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 2 。 (4)、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低压配电点或装有 3 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 运输巷) 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 至少应分别设置 1 个局部接地极。 《1》、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 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 0.6m2、厚度不小于 3mm 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 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 《2》、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 35mm、长度不小于 1.5m 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 20 个直径不小于 5mm 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 地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 22mm、长度为 1m 的 2 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应钻 10 个直径不小于 5mm 的透孔,2 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 5m,并联后垂直埋入地板,垂 直埋深不得小于 0.75m。 《3》、接地极由专业组统一负责加工发放,各单位必须按规定使用。 (5)、接地母线的连接: 、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 50mm2的铜线,或厚度不 小于 4mm、截面不小于 100mm2扁钢。 、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 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 25mm2的铜线,或厚度不小于 4mm、截 面不小于 50mm2的扁钢。 《1》、采用接地母线时,接地母线必须用卡爪、平垫、弹垫和直径不小于 12mm 的螺栓连接。 《2》、接地母线必须摆放整齐,不得乱拉乱扯。 《3》、采用扁钢连接时,扁钢必须弯成直角与接地极连接,摆放必须做到平 直,扁钢上的接地线应用螺丝、平垫、弹垫卡住固定好,不能出现松动。 《4》、电气设备用扁钢连接时,不能直接连到接地极上。 《5》、专业组要做好接地极、扁钢、接地线的发放和回收登记工作,设备、 电缆回收的同时设有接地点的地方,接地极、扁钢、接地线也必须要回收。 《6》、每台设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 线)相连,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也禁止将几个接地部分相连。 《7》、严禁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极、接地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 接地导线。 (6)、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7)、严禁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极、接地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 导线。 3、电缆悬挂标准: (1)电缆水平敷设时必须与巷道走向一致,垂直方向敷设时必须与地面成 900, 即横平竖直。 (2)电缆悬挂高度不低于 2.2m,间距 1.5m。悬挂顺序从下往上由粗到细,由高 压到低压。电缆悬挂垂度不能超过电缆直径的 1 倍。 (3)电缆改变敷设方向时,要求成 900转弯,转弯处应有适宜的圆弧。 (4)悬挂应有适当的驰度,一般以电缆拉直后自然垂下为宜。 (5)一般规定: 严禁用小电缆钩挂大电缆。 同一地点或同一地段挂同一根电缆,只许用同一类型电缆钩。 巷道一侧挂有 2 根以上电缆时,不得交叉,且驰度一致,不得错钩吊挂。 电缆钩一钩只准挂一根电缆。 电缆接线盒、连接插销等电缆连接装置应单独固定牢固,不得让电缆受 力,且统一固定在电缆上方,用铁板和膨胀螺丝固定。 通讯和信号电缆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 0.3m 以外的地方;在巷 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 0.1m 以上的地方。 (6)其它规定: 电缆不得挂在风管或水管上。 电缆不得遭受淋水。 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 保持 0.3m 以上的距离。 盘圈或盘 “8” 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 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 100mm。 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50mm。 (7)电缆标志牌的内容。如图(2) 要求注有编号、规格、去向、长度和责任人。 字迹清楚不潦草,并与实际相符。 箭头指向正确,即:箭头由电源指向负荷端或受电端。 巷道内敷设的电缆每 100m 粘贴 1 个标志牌。 拐弯处或分支点以及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墙的两边各 1 个标志 牌。 电器设备入线电缆均应粘贴标志牌,标志牌粘贴在距喇叭口 0.5m 处。 图(2) 4、管道的吊挂标准:以Φ108×5 消防洒水管中心为基准吊挂高度为 2700mm,管 道用 20#悬臂形式槽钢支撑,4 寸消防洒水管安装在槽钢上端内侧,4 寸排水管 及 5 寸制氮管在槽钢下端并排布置, 大巷所有阀门与地面保持水平安装, 所有管 道均采用 U 型螺栓固定。 所有管道在巷道交叉口必须设过桥, 单管过桥距离巷道 边 1m,多管过桥间间距不得低于 50mm。 二、综采工作面 1、设备的摆放标准:开关一律上架,架子尺寸按标准统一制做(ZBZ-4.0 综保 560*450mm、QBZ-120 起动器 610*460mm、KBZ-400 馈电开关 620*480mm、 QJZ-2*80(120)风机专用开关 1000*510mm、QJZ-200 起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