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商务管理学》本科教材
清华大学《商务管理学》本科教材清华大学《商务管理学》本科教材 « «商商 务务 管管 理理 学学» » 第 1 章商务治理概论 商务活动是人类有史以来的差不多活动。如亲身经历的购买和出售活动,耳濡目染的生产和销售活 动。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包括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销售(包括有形商 品和无形知识)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于补偿自己所费并获得盈余。这种猎取物质、能量和信息,转让 产品或服务的交换活动,就称之为商务活动。那么,什么叫商务?有没有规律可循?如何进行工作,展 开活动?应由哪些部分构成?今后又是如何进展变化的呢?这是本课程第一要解决的差不多问题。 为此, 本章要阐述的是商务及其治理的差不多问题。 1.1商 务 概 述 商务治理,商务是前提、是对治理的限定,而要准确地把握商务治理的实质和意义,第一有必要弄 清并把握商务的概念。 1.1.1商务的概念 1. 商务的由来 商务实践活动先于商业,早在我国远古时代的四、五万年前就存在。只是,〝商务〞一词在我国相 当长时期里没有得到广泛使用, 其由来和广泛同意, 不仅与我国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直截了当相关, 而且与我国对外开放后大量引进西方经济治理学方面的著作有直截了当关系。但释义存在多种语义上的 差别。 在国内权威性的辞书中, 〝商务〞一词比较少见。 在众多的辞书中,唯有商务印书馆的«现代汉语词 ① 典»中收录了〝商务〞一词。1978 年后的改革开放以来, 〝商务〞一词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开始广泛使用。 为与生产活动相对应,人们开始把生产企业直截了当从事的商业活动称为〝商务活动〞。在国内的经济 治理学著作中,〝商务〞一词显现的频率也明显增多。但对〝商务〞如何定义那么有专门大分歧。在国 内翻译的大量西方经济治理学著作中,人们通常将〝 Business〞译为〝商务〞(而将〝Marketing〞译为 ①1983 年 1 月第 2 版第 1000 页说明为〝商业上的事务〞。同时把〝商业〞定义为〝以买卖方式使商品流通的经 济活动〞。 〝营销〞)。〝Business〞在英文中是一个多义词,与商务相关的说明就有三种:①买卖、商业、贸易; ②商店、工商企业;③营销性的事业。其中,第一种说明,能够明白得为〝商业〞或〝贸易〞,即买卖 商品;第二种说明,能够明白得为〝以交换方式实现生产经营目的的厂商行为〞;第三种说明,能够明 白得为〝一切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 这些不同的说明及〝Business〞在不同场合的使用, 使中文中〝商 务〞的含义产生明显差异。 2. 商务的定义 商务,是指以盈利为目的的微观经济主体出售和购买经济资源的各种活动的总称。 国内经济治理学论著和译著以及实际工作中,对〝商务〞概念的明白得大体有四种。 (1)商务确实是买卖商品的事务。他们认为,一切买卖商品和直截了当为买卖商品服务的活动差不 多上商务;一切旨在达成商品交易的行为差不多上商务行为。 (2)商务即市场营销。他们认为,一切买卖商品的活动差不多上市场活动,都要以销售为中心。市 场销售活动确实是以销售为中心的市场活动,也确实是商务活动营销与商务是一个概念的两种表述。 (3)商务指各种经济资源有偿转让的活动(包括物质产品、劳动、土地、资本、信息等的有偿转让 )。 他们认为,只要这种资源通过交换方式实现所有权的转移,那么,这种所有权转移的活动确实是商务活 动。 (4)商务泛指一切盈利性的事业。他们认为,只要人们从事的活动是以盈利为目的,那这种活动确 实是商务活动,它包括了商业活动、生产活动和服务活动。 上述四种定义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要紧分歧在于其定义的边界有宽窄之分。但各自都有其自身 的缺陷。 第一种定义,尽管抓住了商务的核心内容,是一个简洁而有用的定义,具有专门高的理论抽象,但 存在两个缺陷:一是买卖对象不具体,二是买卖主体不明确。 第二种定义,尽管有利于我们明确商务主体,将消费主体明确地排斥在商务主体之外,但把商务与 营销混为一谈。英文中的〝Business〞和〝Marketing〞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三种定义,尽管表述得较全面、具体,但同样没有明确界定商务的主体。企业在市场上购买用于 进一步转售的商品才是商务行为。 第四种定义,尽管抓住了商务的直截了当目的是盈利,但将商务的外延扩大到一切营利性行为,把 生产和全部服务行为都纳入其定义之中,范畴过于宽泛。 因此,〝商务是指以盈利为目的的微观经济主体出售和购买经济资源的各种活动的总称〞的表述有 利于我们明确商务活动的主体、客体、本质和范畴,是一个概括性较强的定义。 (1)商务的主体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微观经济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行为主体 被排斥在商务概念之外,如消费者购买商品是为了自己消费,不是商务主体;政府是行政组织,不以盈 利为目的,其行为也不是商务行为。 (2)商务的客体是可供买卖的所有经济资源, 不仅包括有形商品和资产, 而且包括无形商品和资产, 如商品、服务性劳务、知识产权等。 (3)商务的实质是通过买卖方式实现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它反映微观经济主体为获得收效力的各种 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易行为。一切不通过买卖方式而实现商品所有权转移的行为都不是商务行为。如国家 征税、企业捐赠现金和实物等。 (4)商务的范畴包括直截了当买卖经济资源和为买卖经济资源服务的全部活动。 如查找货源与市场、 筹集资金与人才、交易磋商、购销运存、风险防范、对外投资等。 3. 商务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对商务概念的界定,能够使我们完整地把握商务的定义。但在使用这一术语时,常会与一些相关术 语发生碰撞,如商业、贸易、服务、营销、经营、商事、国际商务等。弄清商务与这些概念的联系与区 别,有利于我们准确使用商务这一术语。 1)商务与商业、贸易、服务 (1)商业,通常指专门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独立的经济部门。它是随着社会分工的深化从生产部门 中分离出来专门充当商品交换中介的流通行业,是商品交换的发达形式。这一概念范畴表示:第一,商 ① 业是一种商品交换行为,其职能是〝专门对商品交换起中介作用〞; 第二,商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部 门,它是从生产部门中分离出来专门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行业,没有从生产部门独立出来的商品交换活 动不是一种商业行为;第三,商业是产销矛盾进展到商品生产者自身不能有效和谐时的结果。可见,商 业是一个特定的概念范畴,它不是指一切商品交换行为和活动,而是特指独立的专门从事商品交换活动 的部门或部门行为。可见,商务与商业是两个有区别的概念,商务概念的外延比商业宽得多,它泛指一 切贸易形式和贸易行为。 我国在传统经济体制下,商业分为国内商业(即通常所讲的商业)和对外商业(即通常所讲的贸易)。国 内商业活动又分为生活资料交换活动(即为商业)和生产资料交换活动(即为物资)。如此,商业仅剩下国内 生活资料交换活动了,使商业的概念范畴窄了又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和深化,生活资料与生产 资料交换的界限打破,对内对外商品交换的界限模糊,人们对商业概念的认识也开始深化。为了区别于 ② 传统商业的概念,还产生了〝社会商业〞 这一概念,这才使商业概念的外延拓宽为:泛指一切贸易形 式和贸易行为。因此,从这一层面来明白得,商业和商务又是一个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