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审计报告
清算审计报告清算审计报告 关于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报告 一、差不多情形一、差不多情形 1. ***有限责任公司的差不多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1 年 1 月成立, 现任法定代表人为**, 注册资本人民币 546 万元,位于**大楼,经营范畴包括通行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简历;通信和通讯相 关器材销售、修理;运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代理薄的编印业务。 依照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重点进展业务、重点进展地区整体上市,非重点进展业 务、非重点进展地区有序退出,不留实业存续〞的战略目标,经股东会决议终止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进入清算程序。 2.关于清算组 经股东会决议,清算组组长由**同志担任,成员有******。本清算组于 2020 年 9 月 1 日接管***有限责任公司,并从当日起正式开展清算工作。 3.关于清算范畴 ***有限责任公司。 4.关于债权申报 ***有限责任公司已分别于 2009 年 9 月 3 日、2009 年 9 月 25 日和 2009 年 9 月 26 日在四川经济日报公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了债权人,要求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证明材料。债权申报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终止,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法视为自动舍弃债权。 5.清算财产分配方案的确定 本清算组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提出了清算财产分配方案,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交 股东会决议通过。 二、清算的要紧会计政策二、清算的要紧会计政策 1、清算依据 要紧依据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那么和«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治理暂行规定» 以及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和国有企业改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2、清算期间 为便于工作的开展,清算组确定,以 2009 年 8 月 31 日为清算基准日,以清算财 产分配后 2020 年 6 月 25 日为清算终止日。 因此, 清算期间为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10 年 6 月 25 日。 三、清算的要紧程序及清算过程的合法性三、清算的要紧程序及清算过程的合法性 〔一〕清算的要紧程序 1.受理债权申报,确认债权金额。 2.由本清算组负责,以2009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 债进行了全面的清查。 3.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予以实施。 4.对向本清算组提出财产取回权的权益人,鉴别无误后返还其财产。 5.制定剩余财产分配方案,报股东会决议通过后,予以实施。 6.进行清算会计事项处理,编制清算会计报表和清算报告。 7.托付四川衡立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算审计,出具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 审计报告。 8.股东会决议清算程序终结。 9.本清算组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注销登记手续。 〔二〕清算过程的合法性 1.本清算组的清算工作严格按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通那么»及有关规定进行。 2.本清算组没有发觉清算前有非法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财产、账册、文书、资料 和印章的情形发生,并确信清算过程中也没有这种情形发生。 四、清算财产的确定四、清算财产的确定 〔一〕清算财产的确定范畴 1.本清算组依法将以下财产纳入了清算财产: 〔1〕股东会决定清算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治理的全部财产; 〔2〕***有限责任公司从清算基准日起至清算程序终结期间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有限责任公司行使的其他财产权益。 2.清算财产不包括有关当事人依法要求行使取回权的财产。 〔二〕清算财产的运算 ***有限责任公司在清算基准日的资产总额为 5,847,832.09 元。 1.期初货币资金余额 货币资金期初余额为 498,604.62 元。 2.清算期间取得或入账的财产 清算期间共取得和入账的财产合计 99,841.15 元,具体构成如下: (1) 取得 1,533.02 元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 收取 98,308.13 元房屋租赁费; 3.非货币资产的处置 经审计确认的非货币资产总额 5,349,227.47 元,处置变现收入 1,159,542.84 元, 列入了清算损益 112,752.62 元。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1〕应收款 应收款期初余额 3,792,498.11 元,清算期间收回变现 1,107,866.24 元,其他应 对款调账转入 306,600.00 元,账务处理差错或无法收回转入清算损益 3,853.56 元, 期初余额减去调账、变现额和转入清算损益后的差额 2,375,212.55 元系应收按善后股 东款项,经股东会决议直截了当移交善后股东。 〔2〕固定资产 ①期初余额 1,556,729.36 元; ②出售变现。有固定资产车辆和设备账面余额 160,575.66 元〔评估值 52,399.80 元〕 ,出售变现52,399.80 元,支付设备出售增值税723.20 元,差额108,899.06 元转 入清算损益; ③余下房屋土地账面余额1,396,153.70元, 由股东省实业公司在清算注销后收回。 4.清算财产的运算 清算财产=498,604.62 元+99,841.15 元+1,159,542.84 元 =1,757,988.61 元 五、清算债权五、清算债权 该公司在清算基准日的负债总额为 1,019,728.10 元;经债权人申报并经清算组确 认,以及清算期间的清理,实际确认的负债为350,346.67 元〔不含应对职工薪酬 791,960.55 元〕 。详细情形如下: 〔一〕有财产担保债权的数额 依照债权人申报和清算组确认的结果,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总额为 0 元。 〔二〕应对权益人行使取回权的债权 清算基准日账列应对权益人行使取回权的债权 350,346.67 元,按清算期间的清理 结果,实际应对 43,746.67 元〔扣除 306,600.00 元应对款对冲应收款〕 。清算期间实 际清偿债权 43,746.67 元,其中:以现金返还北京惠东塑料厂线卡钉款960.00 元;退 还修理保证金 3,000.00 元;依照债权债务转移明细表支付四川省通信服务公司资阳分 公司现金 39,786.67 元用以连续清偿。 〔三〕应对国家税款 清算基准日账列应对国家税款-122,579.12 元, 依照债权人申报和第一次债权人会 议的确定结果,应对国家税款为 0 元,调账转入清算损益 122,579.12 元。 六、清算财产的使用六、清算财产的使用 1.支付清算费用 清算期间共计支付清算费用 152,971.70 元,其中:付银行手续费 1,675.50 元、付 新华物业代管费 63,749.97 元、付清算审计评估费 25,400.00 元、会议费 6,085 元、 招待费 22,600.00 元、支付其他清算费用 33,461.23 元。 2.支付职工安置费 ***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无职员。 3.清偿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等债权 清算基准日账列应对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等 791,960.55 元,清算期间共支 付职工相关费用 1,396,536.93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