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桩劳务分包合同(成都)
1 工程劳务合同 甲方:四川关家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四川省西蓉劳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应具备四证(复印件交甲方)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0001814046 2、资质等级: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壹级: 3、税务登记编号: (川)税字 51900073340431X 4、安全认可证编号: (川)JZ 安许证字[2004]000237 麓镇花园洋房三期三区人工挖孔桩分项工程,经甲、乙双方友 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在保证甲、乙双 方的利益,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在甲、乙双方完全清楚理 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成都市 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甲、乙双方在工程施工中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麓镇花园洋房三期三区 C 组团; 二、工程地点:双流万安镇 三、乙方承包工程方式:乙方单包人工费 四、乙方承包工程内容: 麓镇花园洋房三期三区 C 组团人工挖孔桩; 1.1 人工挖孔桩成型内容:挖孔桩土方开挖、护壁钢筋绑扎,护 壁摸板制安,护壁混凝土浇筑; 1.2 工程特征、规模:数量 120 根; 1.3 甲方除提供搅拌机外所有乙方所需工具均由乙方自带。 2 1.4 乙方自备安全帽等老务用品及孔内送风设备。 五、 工程质量: 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施工。 挖孔桩垂直度+0.5% 日,孔心偏差不大于 50mm,桩径允许偏差+20 mm。 六、合同工期 1、日历工期为 12 天,施工开工日期定为 2008 年 4 月 28 日起。 2、若遇下列原因工期顺延: 2.1 因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战争、地震、雨季等) ; 2.2 因设计变更和施工过程中增加工作量;施工过程中施工难度 大(如:地下障碍物、流砂、流泥等) ; 2.3 因发包方“三通一平” 、安检办检查等原因而影响施工; 3、施工过程中,任何单方面不得任意决定增减工程量和变更技 术要求,必须变更时,双方共同同意并签定补充协议后执行。若增加 工作量,除工期顺延外,乙方据实向甲方收取费用。 4、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一天罚款 2000.00 元。 七、工程单价及计量方式: 1.挖孔桩工程量=护壁方量 (按护壁设计尺寸计算) +桩芯方量 (挖 孔桩深度按孔口至孔底实际测量数据为准;直线段按设计尺寸计算) +扩大头方量(按实际量收方) 。 2、挖孔桩单价: ①孔径为0.8米按150.00元/m3计价, 扩大头部分按实际量收方。 ②孔径为 1.0 米(含 1.0 米)以上的桩按 150.00 元/ m3计价。 ③现场杂工单价:¥60.00 元/工日; 3 以上单价包括分项的人工费、管理费、保险费、文明施工费; 但不包括流砂、流石、流泥的处理费用。回填部分有大石头,综合单 价中甲方已考虑此问题。 八、付款方式:现金或转帐支票 人工挖孔桩孔成形发包方支付承包人 50%工程款,桩芯砼浇注 完工待桩检测完毕后 15 个工作日内发包方一次性付清承包方全部工 程款。 九、甲方管理人员的权利和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地勘资料等相关技术文件,负责控制测 量(包括放线)和技术管理、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现场监督管检验, 并对乙方完成的工作内容及时签证。 2、负责提供场地内地下管线、地下设施的埋设隐蔽资料,若没 提供或提供不准确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3、负责作好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并保证施工与生活用水、用 电其用量及承担其发生的费用; 甲方负责将施工用电主电缆及一个主 配电盘接至乙方施工场地边,乙方在发包提供的三级配电箱内搭线。 4、提供钢筋房、住宿用房。 5、负责提供钢筋、水泥、河砂、石子和混凝土配合比与孔口防 护材料。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承包方进场后不能开工,中途停工、窝工 等,甲方承担全部停工、窝工费用。 7、乙方进场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合理的为乙方安排工作面。 4 8、甲方管理人员不能无故刁难乙方。 9、施工过程中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现场管理 人员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理完毕经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复工,因 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在证据却凿的情况下,乙方拒绝签字, 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10、负责组织好与业主、监理、周边邻里之间协调关系;负责 组织中间验收、竣工检测及验收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11、按本合同第八项之规定,按时按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行解决专业施工所必须的机具设备及配套的材料。 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要求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及质量标准组织 施工,保证质量。护壁必须按图纸及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进行施工, 如发现乙方为了偷工不设护壁,发现一次罚款 500.00 元;如果因为 乙方不设护壁而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对本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施工 现场每日做到工完场清。 4、负责给本方所有施工人员提供劳保用具和安全保护设施。 5、现场管理人员 不得少与 3 人,指定 为现场负责人, 负责施工进度。服从发包方的质量、安全管理,及时和发包方联系, 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6、做好寝室卫生;孔口防护及覆盖由乙方负责,如果因为孔口 没有覆盖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 7、乙方人员应做好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保护,不允许私自拆 除安全防护,警示标志装置。禁止私拉乱接,所有设备由专人负责操 作,不允许无关人员任意使用。 8、乙方同其他班组关系应融洽,不允许在工地打架斗殴,酗酒 闹事, 发生一次, 罚款 2000 元/次, 如发生人员伤亡或造成财产损失, 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9、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等劳保用品,违 反者按 20 元/人·次罚款。 10、乙方人员若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或不听从甲方的安排者。 按 50 元/人·次罚款。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 11、乙方派出人员应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 质和技术水平,人工年龄不得低于 18 周岁、不得超过 50 周岁。乙方 人员进场时,在未上班之前必须到内业办公室如实登记工人的姓名、 地址等情况,乙方人员登记造册(注明住址、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 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 负责。 十一、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 自行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刑事责任。如因第三方引发的安全事 故,甲方从中调解乙方与第三放的处理办法,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等 连带责任。 十二、安全要求 1、乙方所有工人入场前必须接受三级教育,班组长将教育记录 6 签字后交项目安全员,未交者按 20 元/人罚款。 2、乙方必须在安全设施完善的条件下进行施工作业,甲方人员 检查到安全设施不完善,必须整改,否则给予罚款。 3、乙方应对所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手续,保障所用工作人 员的基本权益。 4、塔机吊装过程中,乙方操作人员所系绳索必须牢固可靠,绳 索系好后经指挥人员检查后方可起吊。 十三、其他相关责任 1、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2、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进行充分协 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