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措施方案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措施方案 为了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彭埠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灾害救助领导小组 组长由镇长同志担任,成员由等同志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和查灾核灾组、后勤保障组、医疗卫生组、抢险保卫组、接收捐赠组、新闻宣传组、监督检查组等七个工作组。各工作组人员组成如下: 1、查灾核灾组。由镇民政办公室主任同志任组长,党政办、民政办、经济进展办(农业)及各社区灾情信息员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全面了解救灾预案、转移安置点及救灾物资储备情况;全面了解因灾造成的粮食损失情况;全面了解因灾造成的伤病、死亡和失踪人员情况,道路、桥梁,水塘水库、河岸堤坝,学校,医院等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区民政局。查灾结束后,应及时写好全面的查灾报告。 2、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主任同志任组长,经济进展办副主任同志任副组长,党政办、经济进展办、财政统计办、其他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指导各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3、医疗卫生组。由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同志任组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济进展办、镇环卫站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疗机构,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开展饮用水、食品等卫生监督、检测;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环境消毒工作,预防或控制传染病疫情;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紧急免疫和场所消毒工作。 4、抢险保卫组。由彭埠派出所所长同志和城东派出所所长同志任组长,彭埠派出所、城东派出所、镇人武部相关人员及应急小分队为成员。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救群众生命财产,指导、督促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电力、通信、新闻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视情在灾区实施交通管制;严厉打击盗窃、抢劫以及哄抢救灾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物资发放、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5、接收捐赠组。由镇民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镇民政办、经济进展办、财政统计办、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根据灾情做好社会各界提供的救灾援助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安排工作。 6、新闻宣传组。由党政办主任同志任组长,工会、妇联、共青团、经济进展办、民政办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宣传报道灾害救助工作,按规定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有关信息,负责回答有关灾情的询问。 7、监督检查组。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同志任组长,镇纪委、审计站、经济进展办、民政办、财政统计办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对各社区、各部门履行灾害救助职责、工作效能情况以及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的行政责任。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救助工作,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满足灾民基本生活需要,确保不发生因灾饿死、冻死人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基本原则如下: 1、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原则。自然灾害的救助由镇政府牵头,社区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原则。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所在社区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立即上报镇政府以及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并立即启动灾情排查和救灾工作。 3、因地制宜,急事急办原则。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涉及救灾的有关手续从快、从简,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应急准备和反应 (一)各有关部门应做好灾害的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或易发生自然灾害的地段要严密监测并及时报告。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常常性地开展检查和督促,制定危险地域群众转移线路和安置地点的应急预案。 (二)镇党政办、民政办、经济进展办等部门要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备足各类救灾物资。救灾物资由镇政府根据灾情统一进行调拨和安排。镇社会事务办要掌握好医院、病床、常用药品、可动用医疗队的数量及分布。镇其它部门要备足备齐灾区群众日常所需的物资,协调落实应急通信设备、紧急供电设备及应急交通工具,做到反应快、拉得出、调得动。 (三)发生自然灾害时,各级各部门应快速反应。 1、社区应迅速调查核实灾害、灾情,及时将灾害发生的具体地址、灾情等信息上报镇政府及相关部门。 2、镇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讨论部署抗灾救灾工作,并视情况宣布启动本预案。 3、派出工作组到灾区帮助指导抢险救灾工作,迅速下拨救灾应急款,安排救灾物资。 4、向上级报告灾情,根据需要请求上级支援,按规定进行灾情发布会。 四、应急救灾经费和物资保障 (一)要把救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计划。根据上年度自然灾害救助情况、本年度的灾害预测,安排地方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基金(按每人每年____元标准),落实应急资金及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二)镇经济进展办、财政统计办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灾区损失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救灾款分配方案,下拨救灾经费,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使用、发放工作。 (三)抗灾救灾资金和物资必须按规定专款专用,专物专用,重点使用。镇经济进展办、财政统计办、审计站、民政、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对抗灾救灾资金及物资的管理和监督,救灾款、物的发放统一使用《区灾民救助证》,并将公示的有关材料报区民政部门,防止截留、克扣、私分、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五、应急响应 (一)一般自然灾害响应流程。在接到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的信息后,镇民政办应在____小时内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尽快派遣工作组,及时进行灾情核实,两天内将核定灾情报告上级民政部门。 (二)重特大自然灾害响应流程。镇政府在接到重特大自然灾害的信息后应迅速启动本预案,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组织人员,安排应急款和救灾物资到灾区,安置灾民生活。灾情稳定后,在两天内将灾情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六、自然灾害划分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是指因突发性危害严重的洪涝、风雹(包括龙卷风、飓风等)、台风(包括热带风暴)、地震、雪灾等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具体根据危害程度,分为三大类: (一)一般自然灾害。重特大自然灾害情形以外,灾害造成损失轻微,影响面不广的为一般自然灾害。 (二)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成灾人口超过全镇总人口____%左右的;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镇当季播种面积____%左右的;转移安置人口占全镇总人口比例达到或超过____%左右的;人员亡故(含失踪人员)____人(含____人)以上,在区内、市内、省内或国内造成一定影响的;其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应急处置预案应确定为重大级自然灾害的。 (三)特大自然灾害。一次自然灾害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成灾人口超过全镇总人口____%左右的;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镇当季播种面积____%左右的;转移安置人口占全区总人口比例超过____%左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