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特大火灾事故
岳阳市“5.11”特大火灾事故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岳阳市“5.11”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1997 年 5 月 11 日凌晨 3 时左右,位于我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域的城陵矶富源外贸 仓库发生特大火灾事故。这次火灾共烧毁库房 3600 平方米,烧毁存放在该库的化工 原料 SBSl585 吨,顺丁橡胶 120 吨,直接经济损失达 1593 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组织省安委会、省劳动厅、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等省 直有关部门领导赶到现场调查和指导灭火工作,同时,岳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也组织公安、消防、劳动等部门负责人及时赶到现场。在省、市的共同努力下,经 过近 9 个小时的奋力抢救,将大火全部扑灭,无一人伤亡。为了调查处理好这次事 故,省政府组成了由省公安厅副厅长励明安为组长、省劳动厅副厅长陈连松为副组 长,省监察厅副厅长陈新元、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何素斌、省消防总队总队长雷盛武、 岳阳市政府副市长胡罗涛为成员的“5·11”特大火灾事故调查领导小组。调查组 在劳动部、公安部、监察部的指导下,在省委常委、副省长周伯华的直接领导下, 经过 6 个多月周密细致地调查,多次召开专家分析会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并经 国家有关权威机构鉴定,目前,这场特大火灾事故的原因已经查清,责任人员的处 理意见已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情况综合报 告如下: 一、“5·11”发生火灾仓库的基本情况及其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1994 年 8 月,由城陵矶港务局、湖南省外运公司、香港勃胜有限公司合资建立 湖南城陵矶富源外贸货仓有限公司,共投资 305 万元,兴建一栋仓库,但由于香港 勃胜有限公司未出资金,其所占股份全部转让给岳阳市外运公司,城陵矶富源外贸 货仓有限公司实为国内股份制企业。 富源仓库为砖墙、钢梁结构,单层,高 9 米,仓储面积 3600 平方米,共投资 305 万元,1994 年建成投入运营。仓库北靠港务局植物油罐区,西临港务局码头铁 路专用线,并与港务局另一面积为 7000 平方米的大型中转仓库相距 15 米,南边为 港务局暂未投入使用的机械修理库,东邻港务局生活区。仓库最初建设目的是作货 物中转用,并未考虑到作储存仓库,也没有投保。因该公司长期经营亏损,1996 年 2月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决定:富源外贸货仓有限公司由罗忠国任总经理,改变经 营方式,采取承包制度,除 3 家股东各留 1 人外,其它人员一律解聘。公司按业务 分为二块承包。一块为仓库,由城陵矶港务局承包,一年上交公司 12 万元;一块为 代理运输,由省外运公司和岳阳外运公司承包,一年上交 3 万元。 城陵矶港务局承包仓库后,又将仓库承包给装卸大队,取名为城陵矶港务局仓 储装卸运输公司,任命陈其正为装卸大队长兼任经理,周立新任副经理,实行经理 负责制。 岳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叶宏禄(现已转业)于 1993 年 9 月对仓库的设计施工图 纸进行了审核。1994 年 8 月,仓库建成后,市消防支队参谋欧日汉、叶宏禄参加了 仓库的竣工验收。经查证,富源仓库内设有 6 个消防栓,但未接通水,如同虚设; 仓库外面未按要求设立消防栓。1994 年 6 月 27 日、8 月 26 日和 10 月 28 日,在竣 工验收和检查督促工作中,市消防支队工作人员就消防供水系统、库内物质堆放、 仓库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员工消防培训等方面提出了 5 条整改意见,并要求城陵矶港 务局在该仓库外面设立 2 个消防栓,并配置 40 个泡沫灭火器,但城陵矶港务局安全 工作第一责任人、局长龚得平和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邹小弟,对安全设施督促不 落实,直到火灾发生时,仓库外面的消防栓尚未设置,库内配备了 4 个干粉灭火器。 市消防支队也没有对仓库的消防工作的落实进行进一步督促。 二、“5·11”事故发生经过及扑救情况 5 月 11 日凌晨 3 点多钟,城陵矶港务局工作人员荀春保、陶岳林、赖建玲、夏 凤香等人陆续发现富源仓库起火,先后跑到油库值班室、杂件仓库值班室和码头调 度室打火警电话,因线路烧毁,都没有打通。最后由火车编组站司机鸣汽笛将周围 群众惊醒。4 点 06 分,住在火场东面 4 楼的远洋岳阳分公司副经理朱关照被汽笛惊 醒后,立即拨打“119”报警。4点07分,市消防支队值班员李俊接警后,立即报告 值班领导,并调集市区一、二、三消防中队及岳阳造纸厂、华能电厂专职消防队火 速赶到现场。4 时 15 分,二中队 2 台消防车到达火场,到 4 时 25 分,第一批灭火力 量共 8 台车全部到达火场。同时,当地干部群众用室外消火栓及货运仓库灭火器全 力协助灭火。 因火警延误,且仓库消防自救设施差,消防专业队伍赶到现场时,仓库的火势 已达到猛烈燃烧阶段,3600 平方米仓库已成一片火海,仓库框架、库顶坍塌,火焰 高达 40 余米。火场已形成大面积的、立体的流动性动态燃烧。同时,火势已严重危 及仓库北面的植物油罐区及西面相距近 15 米的专业线装卸台上的百吨纸张和中转仓 库 5000 万元出口物资的安全。根据当时火势,指导员及时组织全体干警及群众共同 战斗,并采取有力措施以控制火势蔓延和灭火相结合的方案,共投入消防力量 200 多人、消防车 23 台,经过近 9 个小时的灭火战斗,保住了西面和北面近 7000 万元 的物资,于 5 月 11 日中午 12 时左右将大火扑灭。 三、“5·1l”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及确认 为了查明火灾原因,在事故调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人 员吃住在火灾现场,调查走访 511 人次,召开了 17 次碰头会,并邀请公安部消防局 火灾原因技术鉴定中心主任、研究员刘良彬和北京市消防局高级工程师田景章两位 火调专家参与了火灾原因调查。全体调查人员经过周密细致地调查取证,排除了纵 火、电起火及其它外来因素失火等原因。经专家认定并于 5 月 13 日送样至公安部消 防局火灾原因技术鉴定中心进行了鉴定 (技术鉴定报告编号 97022)。根据鉴定结果, 认定起火原因为:SBS 受热降解的生成物中含有单体苯乙烯和丁二烯及低聚体,单 体及其低聚体在空气中聚合放热自燃导致 SBS 着火。为查明 SBS 为什么会产生受热 降解和放热反应,9 月 26 日,再次送样给火灾原因鉴定中心检测。根据检测结果, 12 月 9 日至 12 月 10 日召开论证分析会,经专家论证后认定:这起火灾的直接原因 是 SBS791 产品中混有受高温变质的物质,遇空气发生聚合、氧化放热自燃。根据调 查分析及科学检测和专家论证,调查组认为:“5·11”特大火灾的直接原因是岳 阳化工总厂橡胶厂生产的 SBS 产品自燃着火。城陵矶港务局仓储装卸运输公司消防 设施欠缺,管理不严,延误了报警,加剧了火灾的损失。其具体情况是: 1984 年,岳化橡胶厂与北京燕山石化总厂联合研制 SBS 项目正式投产,该产品 国内只有岳化总厂和燕山石化总厂生产,国家尚无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其生产和 储运只有按企业标准实施监控。SBS 项目投产后,一直是岳化的拳头产品,但近年 来许多用户反映岳化的 SBS 产品颜色太深(太红或太黄),甚至因此要求退货。为了 解决SBS产品颜色深的问题,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