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最新版机动车检测站期间核查指导书OEM
受控编号 文件编号 版次 密级 XXJC-ZY-004-2020 第 1 版 一般保密 ******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编制: 颁布实施日期: 期期 间间 核核 查查 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 年月日 1 目目 录录 1 目的.3 2 范围.3 3 期间核查.3 3.1 侧滑试验台期间核查. 3 3.2 轴(轮)重仪期间核查. 5 3.3 滚筒反力式制动试验台期间核查. 7 3.4 平板式制动试验台期间核查10 3.5 前照灯测试仪期间核查11 3.6 汽车底盘测功机期间核查13 3.7 车速表试验台期间核查16 3.8 排气分析仪期间核查18 3.9 透射式烟度计期间核查20 附录 1 侧滑检验台核查记录.21 附录 2 轴(轮)重仪核查记录.22 附录 3 滚筒反力式制动试验台核 查 记 录23 附录 4 平板式制动试验台核 查 记 录24 附录 5 前照灯检测仪核查记录.25 附录 6 汽车底盘测功机核查记录.26 附录 7 车速表检验台核查记录.27 附录 8 排气分析仪核查记录.28 附录 9 透射式烟度计核查记录.29 2 汽车检测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汽车检测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为了证明本检测站在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在两次检定/校准周期 内,保持良好的检定/校准状态的可信度,应按计划进行期间核查。 期间核查可及时识别可能发生的超出预期范围的变化或失效, 确 认其性能是否得到有效维持、是否满足其使用要求,一旦发生偏移, 可以采取适当的方法或措施,尽可能减少和降低由于设备的检定/校 准状态失效而产生的成本或风险,有效的维护本站和客户的利益。 2 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合侧滑检验台、车速表检验台、轴(轮)重仪、 制动检验台、不透光烟度计、排气分析仪、测功机等主要仪器设备的 运行中检查。 规定了每一台仪器核查的技术依据、项目及要求、标 准仪器设备、 方法、 周期。 当仪器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或修理、 调整后, 必须依照本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核查。 3 期间核查实施 仪器设备的运行中检查由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 每年年初编写 期间核查周期计划, 技术科负责执行期间核查工作。 期间核查产生的记录应及时归入设备档案。 质量负责人监督执行情况。 3. 13. 1 侧滑检验台期间核查侧滑检验台期间核查 (1)核查标准:百分表,准确度为 1 级。 (2)核查的项目或参数:侧滑示值误差。 3 (3)核查环境条件: ---温度:0℃~40℃; ---相对湿度:0~85%; ---核查应在周围无影响测量的污染、振动、噪音和电磁干扰的 环境下进行。 (4)技术要求: 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908-2009 《滑板式汽车侧滑检验台 检定规程》的技术要求,确定控制限为核查点侧滑的示值误差不超过 ±0. 2m/km。 (5)核查方法: 采取传递测量法核查。 按仪器使用说明书要求, 在左台 (或右台) 安装好百分表和挡板, 计算机进入标定界面,选(点)标定状态,点清零键,用微动工具缓 缓推动滑板,当百分表示值为 5m/km 时,读取侧滑台示值。重复测 量 3 次,按下式计算示值误差: △=xi-x s---------------A.1 式中: △——核查点的侧滑示值误差(m/km) ; xi——侧滑台 3 次示值平均值(m/km) ; x s——百分表示值(m/km) (6)核查结果的判定及处理 如果 △≤0.2m/km,则本次核查通过。表明被核查的侧滑台保持 了检定或校准时的状态,处于受控状态,可继续使用。 4 否则△>0.2m/km,则本次核查不通过。表明被核查的侧滑台技 术指标超出预期使用要求,应立即停止使用。对被核查的侧滑台技术 状态异常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可更换核查方法及增加核查点, 必要时应进行维修或更换并重新进行检定或校准。 (7)核查频次 侧滑台每年至少进行 1 次期间核查, 当核查数据处于临界状态或 对结果有怀疑时,可适当增加核查频次。 (8)原始记录格式 侧滑台期间核查原始记录格式参见表 A.1 3.23.2 轴轴( (轮轮) )重仪期间核查重仪期间核查 (1)核查标准: 用砝码或测力仪可任选其一。 ----砝码, 准确度不低于 M22等级; ----测力仪,准确度不低于 0.5 等级。 (2)核查项目: 载荷示值误差。 (3)核查环境条件: ----温度:0℃~40℃; ----相对湿度:0~85%; ----核查应在周围无影响测量的污染、 振动、噪音和电磁干扰的 环境下进行。 (4)技术要求(控制限) 5 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1014-2006 轴(轮)重仪检定规程的 技术要求,确定控制限为载荷的示值误差不超过±2.0%。 (5)核查方法: 采用传递测量法核查。砝码法和测力仪法可任选其一。 a. 用砝码核查---进入计算机软件轴重标定界面, 选中左(右) 量,点击“清零”后,向被核查轴 (轮)重仪承载台面上加砝码,选取 常用称量点作为核查点,加载至核查点后读取轴(轮)重仪示值, 按 下式计算示值误差: x i m i i 100 % m i 式中:δ i--砝码核查点示值误差; X i--核查点轴(轮)重仪示值(kg) ; m i--核查点加载砝码质量值(kg) ; b. 用测力法核查----当现场核查条件有限时,允许采用压力传 感器核查。按照说明书安装反力架、压力传感器及千斤顶等。 通过 千斤顶使得压力通过测力传感器轴线垂直作用在轴(轮)重仪承载台 面上,将轴(轮)重仪与测力仪调整至零点, 选取常用称量点作为核查 点,加载至核查点后读取轴(轮)重仪示值, 按下式计算示值误差: x i g F i i 100 % F i 式中:δ i--砝码核查点示值误差; X i--核查点轴(轮)重仪示值(kg) ; 6 F i--核查点测力仪示值(kN) ; g---重力加速度(m/s2) 在轴(轮)重仪台面上依次叠放千斤顶、 压力传感器及反力架, 并保持压力通过传感器轴线垂直作用在承载台板上。 通过改变千斤 顶作用力, 读取压力传感器及轴(轮)重仪示值, 按上式计算轴(轮) 重仪示值误差。 (6)核查结果的判定及处理 如果 δ m≤2%或δF≤2%, 则本次核查通过。 表明被核查的轴(轮) 重仪保持了检定或校准时的状态,处于受控状态,可继续使用。 否则δ m>2%或δF>2%, 则本次核查不通过。 表明被核查的轴(轮) 重仪技术指标超出预期使用要求, 应立即停止使用。 对被核查的轴(轮) 重仪技术状态异常情况进行分析、 查找原因,可更换核查方法及增加 核查点,必要时应进行维修或更换并重新进行检定或校准。 (7)核查频次 轴(轮)重仪每年至少进行 1 次期间核查, 当核查数据处于临界状 态或对结果有怀疑时,可适当增加核查频次。 (8)原始记录格式 轴(轮)重仪期间核查原始记录格式参见表 A.2 3.33.3 滚筒反力式制动试验台期间核查滚筒反力式制动试验台期间核查 (1)核查标准: 用砝码或测力仪可任选其一。 ----砝码, 准确度不低于 M 2 等级; 7 ----测力仪,准确度不低于 0.3 等级。 (2)核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