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察工作落实方案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执法监察工作落实方案 一、突出重点,围绕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加强监督检查 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及监察机关要仔细贯彻《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等行政法规,加强对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及遵守执法程序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使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 (一)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针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和监管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进一步法律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监察机关要督促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对行政许可项目的设定和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积极扩大综合执法试点,提高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要结合政务公开,各级政府建立和完善“一个窗口对外”的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评估等相关配套制度,形成手续简化、方便快捷的行政许可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仔细贯彻《省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及时纠正和查处实施行政许可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下半年,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贯彻《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进一步推动《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 (二)全面推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进行广泛调研,仔细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动,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解决一些机关和部门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的问题。督促政府及其部门健全决策规则,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督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各县(区)都要建立健全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制定行政效能投诉追究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切实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促进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转变工作作风,法律规范行政行为,廉洁高效地为民服务。 (三)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继续对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严肃查处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行为,坚决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中出现的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根据《____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____》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城镇拆迁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法律规范拆迁行为,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的行为,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的配套制度,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切实维护职工利益。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政府部门拖欠工程款的清欠力度,完成年的清欠工作目标,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杜绝发生新的拖欠,坚决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仔细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监察。严肃查处环保执法部门在纠正企业排污中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督促建立相应的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制度,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危害群众健康的行为。 二、紧贴中心,围绕经济建设开展监督检查 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紧贴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专项资金法律规范管理、科学使用,发挥最大的效益;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整顿和法律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以严明的纪律保证经济工作全面、健康、协调进展。 (一)继续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发改委、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等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加强调查讨论,完善《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____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项资金法律规范管理、科学使用和安全,使之发挥最大效益。 (二)对《____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各级监察机关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督促土地管理部门严格根据法定程序和权限征收征用土地,严格控制城市建设规模,控制土地征用和拆迁规模;督促加强土地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的各项规划,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制和责任目标考核体系。要严格依法依纪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重点纠正和解决滥用行政权力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积极参加整顿和法律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严肃查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行为,配合主管部门重点抓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商业欺诈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继续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督促有关部门积极探究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动整顿法律规范工作,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继续好转。 (四)仔细做好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各级监察机关和安监部门要仔细参加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事故调查和处理的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加强对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 三、惩防并举,围绕制度建设推动抓源治本相关工作 各级监察机关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围绕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法律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一)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全面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和制度,仔细解决制度不健全、程序不法律规范、过程不透明等问题,进一步法律规范协议出让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改革矿业权出让方法,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制度。 (二)推动《招标投标法》的贯彻落实.要根据____办公厅《____进一步法律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____〕____号)和《省招标投标条例》的要求,配合进展改革部门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督。要根据信息公开、程序合法、交易公平、行为法律规范的要求,督促主管部门针对目前有形建筑市场运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和法律规范各项工作制度,特别要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探究,逐步将分散的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从部门和行业管理中分离出来,建立统一的招投标机构。各级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要仔细履行职责,加强对所在地和驻在部门工程项目招投标全过程和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防止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规避招投标、越权招标、虚假招标、串标、非法挂靠、转包、非法分包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保证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地进展。 (三)推动投资体制改革,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