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业务委托书(模板)
【空白委托书可复印使用】 机动车业务委托书机动车业务委托书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授权委托办理号 牌号码为:;号牌种类为:;车辆识别代 号为:的机动车业务, 受托人在委托事项内签署有关文件, 保证提供的凭证真实有效,代表 委托人的真实意愿,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30天内有效。 委托人受托人 (签名或盖公章) :(签名或盖公章) :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注:1、委托人已核实受托人情况,并保证所有下划线项均已填写。 2、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3、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4、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 附件附后。 5、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6、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7、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8、签名或盖公章要求:委(受)托人属于个人的签名,属于单位的盖公章, 如受托人属于单位的还需经办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