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程建设标准
DB/ T 29-xxx -201 9 备案号:Jxxxxx-2019 天津市装配式钢骨混凝土组合 结构住宅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recast steel slab concrete mixed structure Residential Buildings 2019-XX-XX 发布2019-XX-XX 实施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 天津市装配式钢骨混凝土组合结构 住宅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recast steel slab concrete mixed structure Residential Buildings DB/T 29-XXX-2019 JXXXXX-2019 主编单位: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批准部门: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实施日期:2019 年 X 月 X 日 2019 天 津 前言 根据《市建委关于下达 2018 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 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 (津建科[2017]520 号) 要求,规程 编制组经广泛调研、试验验证,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制 定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为: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3.基本规定; 4.材料;5.结构设计基本规定;6.连接与预制构件设计;7.装配整 体式框架结构设计; 8.预制构件制作与运输; 9.预制构件安装与施 工;10.工程验收。 本规程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由天津市建 筑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至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地址:天津市气象台路 95 号,邮政 编码:300073) 。 本规程主编单位: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和符号 2 2.1术语. 2 2.2符号. 3 3建筑设计 4 3.1一般规定 . 4 3.2平面设计 . 5 3.3立面设计 . 5 4机电设计 6 4.1一般规定 . 6 4.2供暖与通风 . 6 4.3给水排水 . 7 4.4电气. 7 5结构设计 9 5.1一般规定 . 9 5.2 钢骨混凝土剪力墙设计 12 5.3钢骨混凝土异形柱设计 . 16 5.4钢骨混凝土梁的设计 . 20 5.5节点连接设计 . 22 5.6 楼盖设计 . 25 5.7 预制楼梯、阳台和空调板 . 30 5.8隔墙和顶棚 . 31 6. 制作与安装. 33 6.1 一般规定 . 33 6.2 制作. 34 6.3 安装. 35 1 1总总则则 1.0.1为在我市住宅建造中合理应用装配式钢骨混凝土组合结构, 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天津市设防烈度7 度(0.15g)和 8 度(0.20g) 地区的新建与扩建的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建筑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钢骨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最大适用高度不宜大于 120m,钢骨 混凝土异形柱框架结构最大适用高度不宜大于24m。 1.0.4钢骨混凝土组合结构住宅的设计、 施工和验收, 除应符合本 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术语和符号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钢骨混凝土异形柱Steel concrete with Specially shaped column 在钢筋混凝土异形柱内部对称布置钢骨形成组合柱构件 2.1.2钢骨混凝土剪力墙Steel Slab Concrete Shearwall 在混凝土剪力墙内部对称布置钢骨,钢骨截面形式可为T 形、十字形和 L 形等,与混凝土形成组合墙构件。 2.1.3长肢钢骨混凝土剪力墙 钢骨混凝土墙墙肢长度与厚度之比大于8 的剪力墙, 一般在 其两端配置钢骨。 2.1.4短肢钢骨混凝土剪力墙 钢骨混凝土墙墙肢长度与厚度之比在5~8 的剪力墙, 在混凝 土墙内配置钢骨。 2.1.5普通混凝土剪力墙Concrete shesrwall 由钢筋与混凝土组合成的构件。 2.1.6组合结构Composite strucyure 由钢与钢筋混凝土组合的结构。 2.1.7预制构件Precant component 在工厂制作的构件。 2.1.8现浇结构构件Cast component 2.1.9混 凝 土 叠 合 受 弯 构 件Concrete composite flexurae componsite 预制混凝土梁、板顶板在现场后浇而形成的整体受弯构件, 简称叠合板、叠合梁。 2.2符号 Ac—管内混凝土的面积; As—钢管的截面面积; An—净截面面积; A—毛截面面积 A= Ac+As; Bb—梁宽; D,B—圆形钢管的直径,矩形钢管截面的边长; Ec—混凝土的弹性模量; Es—钢材的弹性模量; f—钢材的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设计值; fv—钢材的抗剪强度设计值; 3 3建筑设计建筑设计 3.1一般规定 3.1.1建筑平面宜规则,尽量减少局部突出或细腰收进等。 3.1.2 钢骨混凝土剪力墙或异形柱作为主要的承重和抗侧力构件, 宜与混凝土核心筒组成混合结构体系, 前者可用于高层或超高层住 宅的建筑,后者可用于中高层框架结构。 3.1.3 钢骨混凝土剪力墙宜布置在前后檐墙和内部承重墙,截面形 式宜 T 形、十字形或 L 形,墙肢厚度一般不宜小于 250mm,可以 布置成长肢钢骨混凝土剪力墙或短肢钢骨混凝土剪力墙。 3.1.4 房屋周边和电梯间(楼梯)核心筒等宜为现浇剪力墙结构, 内部承重墙可为预制装配式结构。 3.1.5 房屋周边外墙宜采用保温模板与结构一体化技术。 3.1.6 钢骨混凝土异形柱,肢厚一般为200mm,肢长不应大于 800mm。 3.1.7 钢骨混凝土异形柱结构宜采用全装配式结构,电梯间宜采用 现浇结构 3.1.8 框架梁或连梁宜采用预制钢骨混凝土梁或普通钢筋混凝土 梁。 3.1.9 钢骨混凝土结构住宅设计应符合全装修设计,并做好建筑设 计与装修设计的衔接。 3.1.10 设计厨房、卫生间宜采用建筑部品部件,并通过技术集成在 现场分部或整体装配,并应采用防水、防滑、耐久的材料。 3.1.11 墙板设计应满足装饰及家电安装等对墙面强度和刚度的要 求。 3.1.12 防火和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条文说明:建筑平面规则,可减少预制构件种类,且有利现场机 械化装配作业; 钢骨混凝土组合结构由于钢骨外包混凝土, 已解决 防腐、防火问题,无需特别措施。 ) 3.2平面设计 3.2.1建筑平面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对结构规则性的要求。 3.2.2平面柱网和结构布置应遵循预制构件标准化,少规格多组 合,符合装配化和工业化的原则。 3.2.3住宅设计中的模数协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模数协调 统一标准》GBJ2 和《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GB/T50100 的规定。 3.3立面设计 3.3.1建筑立面设计应综合考虑规划、经济、美观、城市文脉、空 间环境、材料和装配式施工技术等要求。 3.3.2建筑立面窗户设计应满足房间采光和日照通风要求, 可采用 圆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