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开挖安全技术措施
基坑开挖安全技术措施基坑开挖安全技术措施 一、一般规定 1、非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场所四周应设置 警戒线,安设警示标识; 2、夜间施工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照明充足,临时用电必须确保一 机、一箱、一闸、一漏,供电线路必须架空敷设。 3、 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 故的有关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 作证后,方准上岗。班组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上岗,不 得安排非熟练工或身体不健康的人员从事相关工种作业。 二、基本规定 1、基坑开挖前应对地面积水进行疏排,不得在临近基坑四周设 过水沟或蓄水坑。 应再次勘察有无其它地下管线从开挖范围内通 过。对基坑旁的电线杆柱、拉线及其它构筑物要提前采取加固等 保护措施,保留 2 米的土台。 2、基坑配置上下人员用的爬梯。 3、基坑必须采用放坡开挖,基坑开挖深度大于 5 米时,对坑壁 必须采取支护或增设台阶开挖。 开挖深度小于 5 米的开挖坡度见 下表 坑壁土 坑壁坡度 基坑顶缘无载重 基坑顶缘有静载 基坑顶缘有动载 黏性土、粉土 1:0.33 1:0.5 1:0.75 砂卵石土 1:0.75 1:1 1:1.25 砂类土 1:1 1:1.25 1:1.5 4、基坑四周必须设钢管栏杆围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 杆柱构成。横杆离地高度为上杆1.0 米,下杆0.5 米,栏杆立柱 间距 2 米,打入地面 0.5 米,栏杆统一涂刷 0.4 米长红白相间的 油漆。靠便道侧栏杆挂设安全网。栏杆安设位置:便道侧距基坑 顶边缘 1.0 米,其余三方距基坑顶边缘 0.5 米。 5、弃土不得妨碍施工。弃土堆坡脚距坑顶缘的距离不宜小于基 坑的深度。 7、基坑内根据地下水出露情况设置排水沟、集水坑,配置必要 的抽水设备。 8、当放坡开挖条件受限时,必须设置挡土板和水平支撑杆进行 坑壁支护加固。 6、在便道侧挂设安全警示牌:禁止车辆靠近、当心坍塌、禁止 抛物、当心坠落。 8、基坑开挖弃土及时运到指定弃土场地,在施工现场临时存放 时,必须修边造型,不得任意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