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整治工作攻坚战实施方案
城东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整治工作 “攻坚战”实施方案 当前我乡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工作进展较慢,发展 不平衡,严重影响创国卫工作进程。为进一步推进城中村和 城乡结合部整治工作,根据市、区指示精神,立即在辖区范 围内掀起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工作“攻坚战”行动,特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扣《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的指标要求,上下协调, 部门联动,广泛发动村民群众,在辖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 整治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 “攻坚战”计划,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 则,采取先易后难、分项推进、重点攻克的整治步骤,加大 整治经费的投入,在全乡范围内立即掀起一场城中村城乡结 合部整治工作“攻坚战” ,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切实落 实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现成立城 中村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工作“攻坚战”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一办一组,即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创建办,由 李伯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攻坚战”日常工作调度; 督查考核组组长由正县级干部黄志芳同志担任,组织城市管理 考核组成员对责任单位及各乡镇办实施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 考核验收。 三、整治范围 城中村范围:经市、区核定后的城中村(具体见附件) 。 城乡结合部范围:经市、区核定后的城乡结合部(具体见 附件) 。 四、整治任务 (一)城中村整治任务 l、配置环卫设施,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及时清扫、清运生 活垃圾; 2、清理整治“十乱”行为; 3、拆除违章搭建; 4、规整菜园子; 5、规范户外广告与临街门店招牌; 6、完善道路、环保、给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 7、拆除旱厕,改建公共厕所; 8、规范治理“五小”行业; 9、清理整顿废品收购店; 10、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二)城乡结合部整治任务 1、配置环卫设施,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及时清扫、清运生 活垃圾; 2、清理整治“十乱”行为; 3、拆除违章搭建; 4、完善道路、环保、给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 5、规范治理“五小”行业; 6、清理整顿废品收购店; 7、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五、整治标准 最低标准:扫干净、摆整齐、有秩序。 1、环境卫生标准:环卫设施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置, 并保持环卫设施干净整洁,布局合理,垃圾箱(屋、池)密闭, 果皮箱、垃圾桶无损坏;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公厕清洗人员 配齐,责任公示;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清运率 100%,可视 范围内无卫生死角、暴露垃圾、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无焚烧 垃圾现象。池、塘、沟、渠水面及岸坡无垃圾、无废弃物。 2、 “十乱”整治标准:村内基本消除“乱堆乱摆、乱停乱 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搭乱建”等现象。各经营摊点配 备有密闭垃圾收容器,有固定收集点,统一收运,日产日清。 摊点摆放整齐,划行归市,无占道经营现象。 3、拆除违章搭建标准: 全面清理影响市容市貌、人行及消 防通道的各种棚、亭、架和违章建筑。 4、菜园子管理标准:菜地围栏统一,整齐美观,无露天粪 缸、粪桶,无生活垃圾及废弃物。 5、户外广告与临街门店招牌标准:户外广告必须按规定要 求审批,设置合理,整齐美观;临街门店招牌实行一店一牌, 高矮适中、整齐有序。 6、道路、环保、给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标准:城中村、 城乡结合部道路硬化平整,无坑洼、凸起、积水及泥土裸露。 城中村积极开展改水工程,做到安全供水。污水等污染源排放 设施完善, ’无明沟排污;公共照明设施齐全,无损坏路灯。 7、旱厕和公共厕标准: 城中村消除旱厕,住户使用水冲式 卫生厕所,公共厕所设计和卫生均不低于三类标准。 8、 “五小”行业标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小餐饮店、小 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 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9、废品收购店标准: 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有符合经营需要 的规范场所。依法建立登记台账,无超范围经营、擅自改变经 营场所等违法行为,具有商务局《再收资源回回收经营者备案 登记证明》 ,从事废旧金属资源回收利用的,同时向公安机关报 备。门面整洁,卫生达标,收购的废品分类放置,封闭储存或 围墙(栏)不低于 2.2 米圈存,废品堆放场所无二次污染。 10、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标准:有专门的病媒生物控制的专 (兼)职管理人员,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 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 一控制行动。村域内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 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 C 级要求。 六、责任划分 区创卫办为全乡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工作“攻坚 战”牵头单位,在市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整治指挥部和市创“国 卫”办和市城管执法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认真组织、 协调各乡镇办与城管、环卫、药监、卫计、商务、水利、住建、 交通、公路、财政、规划、工商、环保、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 整治“攻坚”行动,并负责全乡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战”的指 导、督促、检查、考核和验收。各乡镇办具体负责实施,区直 有关单位按各自的职能,主动配合,上下联动,确保整治工作 “攻坚战”顺利开展。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各村(社区)负责对照整治 标准,主动与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函接,对本行政区域内存在 的问题进行查找并按计划整改到位,对重点难点问题实施“攻 坚突破” ,打一场全胜“攻坚战” 。 区城管局负责,对各乡镇办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容秩 序整治工作的指导和协同,制定市容、违章建设整治计划和市 容考核标准,参与并协助市、区创卫办做好专项整治的督促、 检查、考核和验收。 区环卫局负责对各乡镇办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 治工作的指导和协同,制定环卫设施的配备、清扫保洁人员的 配备、旱厕改造计划和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参与并协助市、区 创卫办做好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考核和验收。 区住建局负责乡镇办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公共道路基础设 施的硬化、灯化、亮化、绿化等工作的指导和协同,制定工作 计划,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危房重建、征收等工作,参与并 协助市、区创卫办做好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考核和验收。 区食药局负责乡镇办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食品经营单 位、餐饮服务单位和加工食品小作坊的“三小”行业整治工作 指导和协同,参与并协助市、区创卫办做好专项整治的督促、 检查、考核和验收。 区卫计局负责乡镇办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病媒生物防控工 作和“五小”行业整治工作指导和协同,制定考核标准,协助 市、区创卫办做好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考核和验收。 区商务局负责乡镇办城中村废品收购站整治工作指导, 制定考核标准,参与并协助市、区创卫办做好专项整治的督促、 检查、考核和验收。 区水利局负责乡镇办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人畜饮用水安 全、河道、水沟、水渠、水塘、水井等改造建设和环境卫生整 治工作指导。积极配合市直职能部门及各乡镇办做好辖区城中 村和城乡结合部自来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协助乡镇办向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城中村和城 乡结合部的乡、村道路硬化平整、维修改造和沿线沟渠环境卫 生工作,并协助指导乡镇办搞好乡、村道的硬化平整、维修改 造和沿线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