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仪器、耗材管理制度汇总
遂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安居区人民医院) 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院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 全与有效利用, 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我院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设备科、使用科室 三级管理责任体系. 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 1、由院长、分管院长、院党政领导、设备科、财务科、医务科、 护理部、院感科、纪检监察负责人,信息科、检验科、放射科、大内 科主任、大外科主任、门诊部主任等相关临床或医技专业人员组成。 2、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 名(由院长担任) 、副主任 委员 3 名(由业务院长、行政院长、后勤院长担任) ,医学装备管理委 员会日常事务由设备科负责。 3、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指导的管理规定, 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并组织实施;对医院仪器设 备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决策、技术问题提供评价咨询;根据医院各科室 工作需要和医院财务预算,讨论医院全年医院医疗设备采供计划,认 真论证和审批各科室提出的医疗设备采购申请, 讨论、审定万元以上 医疗设备的报损;定期听取审议特大型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效益分析报 告。 4、主任委员或其委托人为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出 席人数不得少于总成员数的三分之二。 5、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全会会议,或根据需 要临时召开工作会议,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决议问题遇到不能形成一 致意见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或提请院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裁 决。 6、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形成的意见和决议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实 施. 二、 医学装备管理部门(设备科) 医疗设备科是全院医疗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 在医学装备管理委 员会、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参加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全过程。负责医疗 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论证、申报审批、合同签订、安装验收、维护 保养、培训使用、 报废鉴定、配合财务部门完成医疗设备的调拨使用 及报废报批工作. 1、负责医疗设备、设备质量管理的策划,并组织具体实施,对 医用仪器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负责医疗仪器设备质量控制程序文件的归口管理; 3、负责对所购医疗设备在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纠正和 预防措施,并协助进行跟踪验证; 4、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维修、保养; 5、遵照国家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医用监视计量装置、计量仪 器的强制检定工作; 6、负责全院医用材料的采购、供应; 7、建立健全医疗设备保养、维修与更新制度,使设备处于完好 状态; 8、加强大中型医疗设备合理应用情况分析; 9、 对设备实行科学管理,购置大型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可行性论 证。属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甲、乙类品目 的大型医用设备,按照规定申请配置许可。急救设备齐全完好,满足 急救工作需要。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 10、遵守检验项目和检测仪器操作规程,定期校准检测系统,并 及时淘汰经检定不合格的设备。 三、 使用科室 使用科室应当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在医学装备管理部门的指 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医学装备日常管理工作。 1、凡有医疗设备的科室,要逐级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 人管理,严格建立使用登记。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 状态,随时开机可用,并保证账、卡、物相符. 2、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设备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 组织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使用和训练,使之了解仪器的 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凡初次操 作者,必须在熟悉该仪器的同志指导下进行。 在未熟悉该仪器的操作 前,不得连接电源,以免接错电路,造成损坏。 3、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 程进行操作.使用仪器前,应判明其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 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置。 4、不准搬动的仪器,不得随意挪动.操作过程中发现仪器运转异 常时,应立即通知设备科,查找原因,及时排除故障,严禁带故障和超 负荷使用和运转。 仪器损坏需修理者,按规定填写 《设备维修申请表》 。 5、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一定保持完整无缺, 即使破损失零部件,未经设备科检验亦不得任意丢弃。 6、凡属临床科研或科室间调剂使用的仪器、设备,一定要经科 室主任批准,仪器管理人员要办理交接手续,用毕及时归还,由科室 管理人员验收后放回原处。 7、仪器用完后,应由科室管理人员检查,关机放好。若发现仪 器损坏或发生意外故障, 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 如系违章操作所致, 要立即报告设备科、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根据 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遂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安居区人民医院) 设备科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一、医院的医疗设备、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化学试剂及其它 医疗应用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制。 (一) 、医院的医疗设备,实行专管共用的原则。设备科负责全院 医疗设备、器械的采购、验收、资料归档及仪器的定期检查、维护, 负责仪器消耗品、维修材料的统一采购、供应。 (二) 、设备的配置和调配,经院长办公会议决议同意后,由设备 科具体办理。 (三) 、制定严格的使用制度,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 作规程, 操作培训达标后,方可独立上机操作.各科负责仪器设备的保 管、日常维护及常规技术检查。 (四) 、医疗设备的申购资料、投标文件、采购合同、验收档案 (含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设备科应按照规范标准归档保存. (五) 、对于赠送、科研合作、临床试用或验证的医疗仪器设备, 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经医务科和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审核, 经院长批准后执行。 如违反规定自行利用, 造成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 由使用科室承担全部责任,并且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管理 医院业务科室根据临床、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按年编报年度设备 申购计划,由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备科)汇总后,交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讨论,根据医院年度预算计划 形成年度采购预算计划,并由院长审批后执行. (一) 、申购 1、申购五万元及以上的医疗仪器设备,申购科室填写《医院医 疗设备申请购置表》 、 《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 ;若申购的医 疗仪器设备属于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品目的甲、 乙类大型医用设 备,还应填写《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表》 ,和填写四川省卫生厅 制《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申请表》 ,并编写可行性论证报 告。上述材料交设备科汇总后,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经医学装 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非甲、乙类医用设备由设备 科组织并按医院采购预算计划进行购置, 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报卫 生部、四川省卫生厅取得配置批复后执行。 2、 《医院医疗设备申请购置表》和《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 表》由科主任、护士长及科室管理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3、申购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由申购科室科主任、护士长 及科室管理小组完成申购论证,十万元及以上医疗设备由使用科室、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按国家政策及医院制度完成申购论证。 《医 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主要内容: (1)拟购医疗仪器设备品名、国产或进口、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