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加油站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油站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总则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体系, 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员工的风险识 别能力以及应急处置的能力,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办公室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负责制定年度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实施、评价。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体现全员性、全面性、针 对性以。 3、办公室应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情况。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1、需要培训的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 全教育培训、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转岗、复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 训、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 育培训、外来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2、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3、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 3.1 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2 初次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 3.3 教育培训的内容: a 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 准; b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c 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 关规定; d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e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f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g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4 再教育培训的内容: a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及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和政策; b 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c 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d 典型事故案例; E 职业危害及其防治措施。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4.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知识和能力,必须参 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持证上岗。 4.2 初次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 4.3 教育培训的内容: a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 法律和法规及行业的规章、 规程、 规范和标准; b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c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d 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e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f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g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4 再教育培训的内容: a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及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和政策; b 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c 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d 典型事故案例。 5、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5.1 新进员工进入加油站,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即:厂(矿)级、 车间(工段、区、队)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5.2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新员工,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5.3 新工的“一级教育” ,由办公室负责劳动纪律、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 产的教育。严禁没有经过“一级教育”的人员进站工作。 5.4 新员工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 少于 20 学时。 5.5 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a 加油站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b 加油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c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d 有关事故案例等; e 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5.6 新员工的 “二级教育” , 由办公室负责对其安全知识、 操作规程的教育。 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a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b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c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d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e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f 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g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h 有关事故案例等; i 应急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j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7 新工的“三级教育” ,由班组班长负责对其上岗前专业技术知识,生产 工艺流程、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a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 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c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d 事故案例等; e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6、转岗、复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 1 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车间(部门)级、 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7、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教育培训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 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员工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8、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8.1 对于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经专 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方可从事相适应的特种作业。 8.2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考核和发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9、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9.1 确立终身安全教育培训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目标,对员工进行经常性 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9.2 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作 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10、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形式和方法 10.1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可采用授课法、实际操作演练法、案例分析法、读 书指导法、宣传娱乐法等; 10.2 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 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各类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 产招贴画、宣传标语、标志;安全文化知识竞赛等。 10.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采用自学的方法。 10.4 安全教育培训一定要留有相应的记录。 三、安全教育培训目标 1、 全体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率为 100%。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管理人 员人员持证上岗率为 100%。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 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四、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1.办公室于每年的 12 月 31 日前,总结本年度安全教育情况,吸取经验,并 制定出下一年度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办公室负责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落实,保证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