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金监管制度
公司资金监管制度公司资金监管制度 1、主题与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资金的分级管理、资金的日常管理,月度资金计 划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资金管理。 3、管理原则 归口管理、分部负责、限额使用 4、月度资金计划管理 4.1 月度资金计划的编制 a.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 编制本部门下月度 资金使用计划、填写《月份资金计划申请表》并于当月 25 日前提 交财务部。 b.财务部汇总各部门资金计划后呈交总经理审批, 并以审批后 的资金使用计划为依据进行项目审定和资金使用监督。 c.资金计划编制要求:具体、细致按部门分项目进行;分清事 情轻重缓急,按生产优先的原则将有限资金进行合理配置。 4.2.资金计划的实施 a.财务总监应对各部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量入为出、按 计划使用;对于各部门的超支项目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并 有权拒绝付款。 b.对于资金计划内没有安排又必须要办的项目, 项目经办部门 应提出资金追补计划报财务部备案并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支出。 对未按以上程序确定的计划外项目财务部拒绝付款。 5、借款 5.1 借款程序:申请人根据任务所需资金填写借支单,交部门 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复核、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 理相关手续。 5.2 因工作原因需要借支备用金的,每年月日前归还;出差及 临时性借支人员应在帐目冲销当日还清相应借支款项, 经核查未及 时归还的的个人借支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6、原材料、助剂等采购资金支付的管理 6.1 供应部按月度资金计划管理规定,根据下月的销售计划编 制和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呈总经理审批。 6.2 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销售周计划报表 合理地安排资金。供应部应及时追缴发票,月度内付款应在一个月 内追缴发票。 6.3 单次付款由供应部填写资金支付申请后,呈交部门负责人 审核(根据已掌握的价格标准)、财务总监复核(根据是否符合财 务纪律和制度)、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支付手 续。 6.4 采购人员报帐时经济业务在 1XXX 元以上的应采取转帐结 算方式,不得开具现金支票或直接支付现金。 6.5 财务部根据物管部提交的原料入库数与回发票情况进行核 对,主要审核发票的金额、票面金额与数量、价格是否相符,发票 的真伪等等。 7、其他部门资金支付的管理 7.1 申请人拟制费用申请报告, 报告内容须注明申请资金原因, 并写明各项使用资金的明细; 7.2 报告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根据月度资金计划管理规定或 根据临时下达的任务)、财务总监复核(根据是否符合财务纪律和 制度)、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支付手续。 7.3 财务部办理支付手续时应遵循生产优先的原则,合理配置 资金。 8.在各经济活动中尽量采取转帐方式进行结算, 减少使用现金。 8.1 允许使用现金的范围如下: a.各种工资性津贴、中晚班费、加班费等; b.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c.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颁发给个人的科技、质量、生 产及其他特殊贡献的各种奖金); d.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用; e.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f.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现金支出。 8.2 转帐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会计人员在公司购销业务结算中不应区分结算形式的优劣, 更不能 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承兑汇票和本票等结算票据。 8.3 根据业务需要,财务部另设备用金领用制度: a.出纳人员按实际业务发生在备用金限额内支付现金, 同时建 立备用金支付的台帐,逐笔登记备用金支付情况,包括经济业务类 型、金额、经办人签字等,并及时结算备用金往来,补充足额备用 金。 b.原则上不允许以本单位名义开具现金支票时, 不允许开具空 头支票。 8.4 出纳人员收到货款现金、废品收入现金、押金等应及时开 具收据,将现金按业务内容填制解款单存入就近开户行, 不能擅自 存入保险柜,以免造成被盗的损失,更不能与备用金混在一起。 8.5 营销分公司严禁坐支货款。如发生费用支出时,应从营销 公司核发的费用包干定额中支付, 收到的货款现金应及时存入专款 户,在一个工作日内及时汇回总公司指定的存款帐户,否则按挪用 公款论处。 8.6 为保证现金和存取款人员的安全,凡公司一万元以上的现 金存取款业务必须有陪同人员在场,同时,应安排使用本公司的交 通工具进行现金存取款业务。 8.7 发放工资由综合管理部上报工资总额、人力资源办公室上 报当月考勤异动,报财务总监审核、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 通过银行转帐发放至个人工资存折中, 原则上不允许以现金方式发 放。 9.其他 9.1 为了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性,便于平衡收支计划,对各类 资金的支付应分别对待; 9.2 各部门用款后月末应及时报销,不按规定时限报销的按挪 用公款论处; 9.3 市内采购及零星采购应在本月度以内报销发票,原则上不 做暂估入帐,特殊情况书面说明,否则每日按付款金额的 1‰处罚 经办人。 9.4 各部门或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支持和配合财务部的工作,以 便最大限度地管理好、使用好资金,加大资金使用的计划性,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 9.5 费用超支部分由部门、个人自行承担。 9.6 挪用公款除返还欠款外,还将给予除名处理,且公司保留 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