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人员奖罚制
公司管理人员奖罚制度公司管理人员奖罚制度 1 1 公司管理人员奖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合理有效地发挥管理人员的才 干,打破终身制,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机 。制,规范和完善公司管理人员考核聘用管理制度,特制定 本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部门主管以上的所有管理岗位, 下 属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副总经理以上的主要经 。营岗位(包括承包经营者) 第三条本规定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管理人 员的选拔、考核和择优聘用,以及管理人员 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凡公司管理 岗位的管理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人员的选拔、聘任 或因业务需要新增设,或不能胜任的) (原经营管理者的聘 期届满的,第四条凡公司现已有的经营管理岗位 的经营管理岗位,均采用竞聘上岗。 第五条公司将需竞聘的岗位的标准和要求公开公布, 并在公 布之日起,十日内接受竞聘者报名,凡符合条 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第六条在接受报名的同时, 由公司相关部门选出的代表组成 临时评选委员会,负责对竞聘者资格审核和担 任整个考评工作。 第七条凡参加竞聘的人员, 在规定的时间内带好所需具备的 材料到公司人事部门报名,参加初选。 接受公司员工对竞聘者的自公布之日起五日内, 公司将符合 标准的初选人员及相关材料统一公布,第八条 资格进行评议和质疑,凡评议不合格,或被发现使用虚假材 料的竞聘者,将被取消竞聘资格。 第九条并统一公布各竞聘者的由评选委员会无记名投票, 将 参加笔试和竞聘演说后,初选合格的竞聘者, 得票结果。得票最高的前二名竞聘者参加复试。 复试由公司领导(或委托人事部门)对竞聘者进行面试。面 试后,由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人选,由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人)聘任,试用期三个月。试用 期内,如不能胜任者,由第二名自动接替,前 者解聘。 第三章管理管理人员的考评 第十一条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接受每年一次的民主评 议。每年的民主评议工作,一般在每年的第一个 季度内完成。 第十二条管理人员的民主评议是对其上一个年度的工作表 现进行评议,主要集中在政治思想觉悟、工作能 力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 各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和群众推由公司领导、 由人事部门负 责组织安排,每年的民主评议工作,第十三条 举出的职工代表,参加对管理人员的评议工作。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是由公司各部门通过民主选举出的, 代表 所在部门的职工行使对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的权 力。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应在广泛征求和汇总所在部门职工对管 理人员的意见后,再行使对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的 权力,确实真正做到代表职工的利益。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考评的程序: 、首先由被考评的管理人员对上一年度的工作述职,和简要 陈述新一年工 作的计划安排;1 、回答评议人员的询问;2 由评议人员对其进行信任根据被考评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的 工作表现、新年的工作计划和问答的满意度, 、3 投票; 、对通过信任投票的管理人员进行评分投票;4 、公布评分结果,向被考评管理人员反馈意见。5 为评议合格;信任票数超过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不信任票 和弃权票三种。信任投票分为信任票、第十七条 信任票数未能达到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者,为评议不合格。 评分分为优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进行评分, 在政治 思想觉悟、对评议合格的管理人员,第十八条 分)90-100 秀(分)三种;在评分统计时,采取去除一个 最高分、60-79 分)和基本称职(80-89 、称职( 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第十九条对评议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其职务自动解聘,该岗 位按第一章之规定重新竞聘。 (或未采如在限期内未达到整改要求应在三个月内采取措 施进行整改,对需要整改的管理人员,第二十条 取任何措施)的管理人员,可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其进行 留岗查看三个月或解职处分。给予解职的,该 岗位按第一章之规定重新竞聘。 第四章管理岗位的任期与解聘 ,连聘可以连任,但任职期限不得超第二十一条管理岗位的 任期,一般为二年(或三年,最低不少于一年) 过其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二条管理人员的任职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其职务 自动解聘: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的;1 、任期届满,不再续聘的;2 、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3 、在任期内,因身体原因(或三个月内)不能履行其职务, 并由他人接替 其岗位的;4 、民主评议不合格的;5 、第十四条规定,被总经理办公会议解职的;6 、其它被解职的情况出现的。7 第五章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三条被聘任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 享有以下权利行使 经营管理权; 、受总经理委托,对下属人员进行聘任或解聘;2 、在职权范围内,有权调动人员的岗位工作; 3 4、有权选择下属工作人员。 第二十四条被聘任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自觉遵守公 1 、自觉执行公司的各项决定,维护公司利益;2 、努力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3 、协助上一级领导的工作;4 、不得假公济私和有损害公司的行为。5 第六章管理人员的奖罚 第二十五条被评议为优秀管理人员的,公司除通报表扬外, 一次性奖励其一个月的工资收入(按上一年度 十二月份应发工资计算)作为奖金。 第二十六条连续三年被评议为优秀管理人员的, 除给予本规 定第二十五条的奖励外,按同岗位上调一个标 准的岗位津贴工资。 第二十七条管理人员在留岗查看期间, 按同岗位下调一个标 准的岗位津贴工资(或已在同岗位标准一的, 发放) 85。准一的按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