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系统”管理制度[完全版]2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峁底煤矿 二 0 一二年二月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 “六大系统”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六大系统”管理岗位责任制内容 (一) 矿级领导岗位责任制 1、 矿长“六大系统”岗位责任制 ( 1) 矿长是我矿“六大系统”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认真贯 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法令、批示和决定,将“六大系 统”的建设、运行、实施作为矿井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贯彻到安全 工作的始终。 ( 2) 组织和协调通风、生产、机电、供应、计划、财务、职教、 运输、安监等部门,保证“六大系统”运行所需人、财、物合理配臵, 业务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监控。 2、 技术矿长“六大系统”岗位责任制 ( 1) 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矿井“六大系统”技术业务管理全面 负责。 ( 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法规、政策、文件和指 令,在矿井规划、设计、生产过程中组织实施。 ( 3) 负责组织制定矿井“六大系统”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从 安全技术措施上为“六大系统”管理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安全生产。 ( 4) 调动“六大系统”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完成“六 大系统”井下实施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条件,给职工创造良好安 全作业环境。 ( 5) 负责参予编制矿井六大系统发展规划,开展技术革新和技 术推广,普及矿井六大系统安全知识。 ( 6) 负责“六大系统”操作、技术等培训工作。 3、 通风副矿长“六大系统”岗位责任制 ( 1) 对本矿的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 定位系统、通风讯系统的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所辖系统的 实施、验收。 ( 2) 负责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安全生产文 件、指令,并结合本矿实际具体部署实施。 ( 3) 负责矿井“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 员定位系统、通风讯系统”工程的设计、审批与实施。 ( 4) 负责领导队(班 )长开展所辖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有权决定 其任免。 ( 5) 负责组织制订全年、季、月“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 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讯系统”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并 对这些方面的工作予以检查并决定奖惩。 ( 6) 负责查处各系统安全的“三违”人员,进行分析和处理。 ( 7) 协助总工程师编制作业规程、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所辖 安全管理方面的内容,并组织实施。 ( 8) 负责矿井“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 定位系统、通讯系统”技术工作,参加“六大系统”技术标准的检查 和日常维护。 ( 9) 负责矿井“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 定位系统、通讯系统”调整和完善及队组协调工作。 ( 10) 负责“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 位系统”安全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与实施。 4、 生产矿长“六大系统”岗位责任制 ( 1) 负责调配“六大系统”所需人员,优化劳动组织,稳定职工 队伍。 ( 2)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井下生产,配合 指挥完成“六大系统”的建立。 ( 3) 协调相关单位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处理矿井“六大系统”方 面出现的问题。 ( 4) 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5、 机电矿长“六大系统”岗位责任制 ( 1) 负责 “六大系统”有关机电设备的到货、施工及验收,并 保其安全运行。 ( 2) 负责组织对矿井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工作,消灭电气失爆。 ( 3) 落实责任制,消灭空压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并保证空压机 的正常运行,保证矿井安全供电。 ( 4) 协调材料供应部门,及时供应“六大系统”方面所需设备 和配件。 ( 5) 协助各部门,确保“六大系统”中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负责定期检修、鉴定。 ( 6) 参加 “六大系统”的培训工作。 ( 7) 负责明确和指导“六大系统”方面关于机电设备及新技术 的推广、操作与安装 6、 安全矿长“六大系统”岗位责任制 ( 1) 负责各系统安全监察工作,协助矿长组织贯彻“六大系统” 管理制度及有关操作规程。 ( 2) 监督并参与制定矿井“六大系统”安全措施,监督检查贯 彻落实情况。 ( 3) 及时掌握安全动态,督促排查矿井隐患,坚持不安全不生 产,并及时处理 “三违”行为。 ( 4) 全权负责安全避险系统的管理工作。 ( 5) 负责“安全避险系统”硐室的设计,组织对救护用品的日 常检查、更换、救护用品的计划。 ( 6) 负责组织 每年开展1 次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建立应急 演练档案,并将应急演练情况书面报告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 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 7) 负责加强入井人员安全培训,确保所有入井人员熟 悉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掌握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方法,具备 安全避险基本知识。 ( 8) 负责建立紧急避险设施的技术档案。 ( 9) 负责紧急避险系统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 7、 各副总“六大系统”岗位责任制 ( 1) 在各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所辖系统的管理工作,协助分 管矿长领导队组日常的维护、检查等工作。 ( 2) 参与矿井区、工作面“六大系统”工程的设计、措施、报 告、方案和审定。 ( 3) 分管矿长不在岗时,其工作由副总暂时担任。 ( 4) 参予“六大系统”安全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 5) 完成矿长及分管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 6) 负责各分管系统技术资料的建立。 (二) 各科队“六大系统”责任制 1、通风科“六大系统”责任制 ( 1) 在通风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所辖系统的技术管理工作,监督 队组按标准完成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瓦斯监控系统的建立及日 常维护工作。 ( 2)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六大系统”的规章制度,参加矿 井规划、设计工作,审查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有关“六大 系统”的专项规定。 ( 3) 负责矿井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 定位系统、通风讯系统资料的存档及日常培训工作。 2、机电科“一通三防”业务保安责任制 ( 1) 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负责 “六大系统”有关机电设备的到 货、施工及验收,并保其安全运行。 ( 2) 负责参予对矿井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工作,消灭电气失爆。 ( 3) 落实责任制,消灭空压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并保证空压机 的正常运行,保证矿井安全供电。 ( 4) 协调材料供应部门,及时供应“六大系统”方面所需设备 和配件。 ( 5) 协助各部门,确保“六大系统”中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负责定期检修、鉴定。 ( 6) 参加六“六大系统”的培训工作。 ( 7) 负责明确和指导“六大系统”方面关于机电设备及新技术 的推广、操作与安装。 3、安监站“六大系统”责任制 ( 1) 在安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六大系统”监督检查工作,负 责安全避险系统的建立及日常维护工作。 ( 2) 负责按照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下发的《煤 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执行。 ( 3) 负责配齐避难硐室内外指示牌,要悬挂简明、易懂的使用 说明。 ( 4) 负责组织定期对紧急避险设施及配套设施进行维护和检 查,并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部件或设施。 ( 5) 负责定期对储存的食品、水药品更换,确保其始终处在保 质期内,并在外包装上明确标示保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