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管理制度农商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 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 《个人 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 暂行办法》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结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第二条 本制度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 行”)信贷业务经营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 管理制度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第三条 本行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区 域产业政策,坚持服务“三农” 、服务社区、服务小微企业宗旨,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坚持审贷分离原则;坚 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统一的原则;坚持自主经营原则。 第四条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贷业务是指本行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 用的总称,包括表内信贷业务、表外信贷业务。 第五条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信贷人员是指本行从事信贷业务经营和 管理的人员。本制度所称支行是指有权(授权)办理和经营本行 信贷业务的各支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管理要求 第六条第六条 本行主要负责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 本行辖区内各支行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加强对信贷业务的监测和 检查监督;提供信贷管理信息平台和人员业务培训等服务,接受 各支行的信贷业务咨询。 第七条第七条本行内设机构 (一)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信贷管理主要职责是:批准信贷工作制度、风险 管理战略、目标计划,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决定授权、奖 惩等重大事项。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专 门委员会,加强信贷管理。 董事长对信贷业务审批有“一票否决权” ,没有“一票通过 权” 。 (二)监事会 监事会信贷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全面了解本行的信贷业务经 营管理状况; 监督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制定、 执行信贷管理制度; 监督经营管理层尽职开展信贷经营管理;对违规经营行为、经营 管理失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三)经营管理层 经营管理层信贷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执行信贷管理制 度,制定、完善信贷管理操作规程;完成董事会批准的信贷管理 目标任务。 1.本行按照“审贷分离” 、 “横向平行制约”原则,设置信 贷业务前中后台部门。 (1)前台部门主要负责信贷业务的受理与调查评估、信贷 客户的拓展和维护、信贷业务日常管理、组织存款、营运资金等 工作。 (2)中台部门主要负责拟订信贷业务制度、办法、计划, 审查信贷业务并提交贷审会审议,履行信贷业务审批、监督信贷 业务前置条件的落实、 支付审查、 贷后检查、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统计分析等职能,监测、控制贷款到期收回率和新增不良贷款等 数据指标,组织信贷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3)后台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整体风险控制,承担不良信贷 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落实不良资产责任追究,负责风险管理 日常事务及法律审查等工作。 2.信贷业务集体决策机构。本行应建立贷款审批委员会(以 下简称“贷审会”),分支机构(有信贷业务的支行)应建立贷款 审批小组(以下简称“贷审组” ) 。 贷审会(组)在制度和授权范围内,评估、审批信贷业务的 风险及可行性。贷审会应由7 人(含)以上单数人员组成,贷审 组应由 3 人(含)以上组成,贷审会(组)实行主任负责制。 贷审会(组)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会方为有效,参会成员都 要现场签署明确的“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并对所 签意见负责。贷审会(组)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三分 之二以上的贷审会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贷审会可邀请本单位以外的专家阐述专业意见, 供贷审会成 员作为决策参考。 本行可制定标准和操作规程, 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一定额 度以下的其他小额贷款,在坚持“双人四眼”原则和风险可控前 提下,可适当简化流程。 第八条第八条实行信贷岗位分离制度。本行按照明确职责、相 互制约、合理设岗的原则,设置受理调查岗、风险评价岗、审批 决策岗、发放支付岗、检查监测岗、催收管理岗等岗位。各岗位 主要职责为: (一)受理调查岗:①宣传信贷政策,宣讲金融知识,营销 产品;②受理客户申请;③审查资料,参与调查;④完成评级、 授信相关工作;⑤依法合规办理信贷业务;⑥负责资金组织、电 子银行及中间业务拓展等工作。受理调查岗对事实认定的真实 性、客观性负责。 风险评价岗:①对业务发展岗提供的资料、拟办信贷业务的 合法合规性、关联关系、风险度等进行审核认定,有权责成发展 岗进一步调查;②提出业务办理的具体意见。风险评价岗对事实 认定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合规性负责。 审批决策岗:①确认信贷调查、审查的合规性;②核准信贷 业务的风险度及可行性;③审批本级权限内信贷业务,给予最终 办理意见;上报超过权限的信贷业务,落实上级审批(咨询)意 见。审批决策岗对信贷业务合法合规性和决策失误承担责任。 发放支付岗:①审查信贷业务前置条件的落实,确认信贷业 务已经通过发放审核; ②审查支付与调查报告中的贷款用途是否 相符, 支付方式是否合规、 手续是否完备; ③合规填制各类凭证, 办理发放手续;④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等方式,核查支付是 否符合约定用途;发放支付岗对信贷业务发放支付手续的合规 性、资料的完整性负责。 检查监测岗:①负责信贷业务合法合规性检查,配合稽核和 监察部门的再监督,参与信贷人员离任审计;②动态监测、反映 信贷资产质量,评价信贷合同执行、客户资信变化情况,提交信 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初分意见;③对检查、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提 出处理意见,及时报告重大事项;④负责信贷统计,管理信贷档 案,配合做好信贷领域电子化管理工作。检查监测岗对信贷资产 监测、检查、反映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催收管理岗:①通过现场调查方式,核查支付是否符合约定 用途;②按规定进行贷后管理,按合同清收到期本息,依法维护 债权,尽职清收处置不良信贷资产;③负责客户维护工作;④负 责损失类信贷业务初分认定、呆账核销的申报等工作。催收管理 岗对信贷业务的收回和呆账核销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 本行可根据自身人力资源状况,合理设置一人多岗,但应明 确不相容岗位并提出操作规程和控制标准。 第九条第九条 实行信贷业务权限管理制度。本行根据省联社具体 规定,在资本限额内自主审批信贷业务;根据辖内机构的风险管 理水平、资产质量、所处经济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各网点信贷 业务审批权限。 (八) 农村支行新发放单笔贷款金额根据所在行客户经理等 级办理: 1、特级客户经理。具有 300 万元以下(含 300 万元)贷款 的审批决策权。其职责是管理好责任贷款和催收管理贷款,完成 收息和不良贷款净压缩任务,保证贷款诉讼时效,建立健全信贷 档案资料,完成农商行、支行交办的其他任务。 2、一级客户经理。具有 200 万元以下(含 200 万元)的贷 款审批决策权。其职责是管理责任贷款和催收管理贷款,完成不 良贷款净压缩、 收息任务, 保证诉讼时效, 建立和完善信贷档案, 完成农商行、支行交办的其它任务。 3、二级客户经理。具有 100 万元以下(含 100 万元)的贷 款审批决策权。其职责是管理责任贷款和催收管理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