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全
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 目目录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 第一条为通过有效的薪酬体系设计,激励员工提高工效,稳定员工队伍。 第二条本规定的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所有岗位的薪资结构合理化、 规范化,通过有效的晋升通道,使薪资真正成为激励员工成长, 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的重要手 段之一。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岗位之员工试用期、 岗位工资、晋升、调动和工资核算等相 关程序,使薪酬体系的各环节都有章可循。 第二章第二章权责权责 第一条各部门部长有对本部门员工录用、薪资调整的建议权。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按此规定执行各岗员工的试用期工资、 岗位工资、薪资调整、工资 核算等工作的建议权限和审核权限。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依此规定对特别调薪案例的申请、审批、上报。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根据社会和公司发展需要,及时对此规定进行修订。 第三章第三章薪资结构及相关规定薪资结构及相关规定 第一条行政人员的薪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其它; 第二条行政办公人员(加工厂一线员工及驻外业务员除外)每月 26 天为全勤,全勤天 总则 权责 薪资结构及相关规定 试用期工资 转正定级 有薪假的相关规定 薪资核算流程 员工福利 附则 数以外,加班工资以每天10 元计算。 第三条基本工资部分,依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而定。具体标准见(岗位工资级别表): 第四条绩效工资按基本工资的 30%为基数,根据各系统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标准,核 算不同人员的月绩效工资。 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季度组织一次晋升评定。晋升评定,每季度由人力资源部、企管部、 统一组织。每季度绩效考核总成绩在270 分以上者,均有资格填写晋升表, 由公司薪酬委员 会批复。 第五条通过评定者,即可按相应级别在下个月的工资中统一调整。 成绩不合格者,根 据成绩或不能晋升,或降级,若降级工资同样在个月的工资中调整。 岗位工资级别表 级别 岗位基本工资 一级二级 2150 三级 2300 四级 2450 五级 2600 行 政 办 公 人 员 部长 代理部长 副 部 长 代理副部长 主管(高级专员) 代理主管 专员 文 高级文员 员 内勤 2000-2600 1750-1950 1600-2000 1350-1550 1200-1600 1050-1150 1000-1200 800-1000 600-800 2000 1600 1200 1000 800 600 1700180019002000 1300140015001600 1050 850 650 1100 900 700 1150 950 750 1200 1200 800 注:1、行政办公人员指行政中心、财务中心的所有员工和生产加工厂的行政人员。 2、代理主管、代理副部长、代理部长的工资标准由系统副总审核,最终按董事长审批执行。 第六条每到晋升月份的薪资调整, 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报行政总监、 董事长签批后执行。 第七条管理层人员的晋升, 可根据公司的发展和工作业绩考评及时调整, 不要求必须 统一评定。 第八条补贴部分,有工龄补贴、学历补贴、职称补贴等。 标准如下:1、职称,职称补贴分中级、高级,必须是由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劳动部 认可的,主管以下人员享受,每月分别给与补助40、60 元;2、学历,学历补贴分中专、大 专、本科及以上,每月分别补助5 元、10 元、15 元;3、工龄,自一豆建厂算起,员工进本 公司满一年后从第十三个月开始,可享受每年每月20 元的年功薪资补贴,但月年功薪资补 贴额度最多不超过 100 元。 第九条其它部分,主要包含全勤奖、扣款、 奖惩等不属于基本工资、提成和补贴部分 的内容。 第十条特薪人员的年薪部分,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其工作业绩给予发放。 第四章第四章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 第一条外聘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均为1-2 个月。 应届生或其它没有相关工 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为3 个月。 (根据实际工作业绩确定) 第二条普通员工试用期工资:生产工人为 500 元/月,专科为 700 元/月,本科为 800 元/月。 第三条管理干部试用期工资:主管级(含车间主任)为 1000 元/月,部长级为 1200 元/月,总监级为 1500 元/月。 第四条在生产部门特殊工序试用的员工, 试用期内即可享受补贴。 其它任何岗位的试 用员工均不享受试用岗位的补贴。 第五章第五章转正定级转正定级 第一条一般员工在试用期最后一个月15 日前填写 《员工转正申请》 报直接主管审批, 其主管根据其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确定其是否应转正。如可以转正于当月20 日前报本部 门部长、总监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依据试用期内员工的工作表现予以审批,于当月25 日前报董事长 核准定级。 第三条所有员工的转正定级工作,都必须依以上流程和要求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上报, 凡出现越级上报者,人力资源部将对责任主管罚款20 元。 第四条部长级以下干部(含部长级)和员工转正定级,经行政总监签批后,人力资源 部执行正式工资。 第五条部长级以上人员转正定级必须经董事长签批后,方可执行正式工资。 第六章第六章有薪假的相关规定有薪假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公司将请假类别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六种假别。 第二条八种假别中,有薪假为:工伤假、婚假、丧假、共三种假别。 第三条法定节假日包括:春节( 3 天) 、五·一( 3 天) 、十·一( 3 天) 、元旦( 1 天) 。 第四条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基本工资按2 倍执行。 第五条事假,每月不能超过 4 天;病假,一次请假不能超过30 天,如确实是病情需 要,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第六条请假手续严格依 《考勤管理办法》 中的权限报批, 在假期未批准却自行休假者, 按旷工处理。 第七章第七章薪资核算流程薪资核算流程 第一条各系统考勤员于每月 2 日前将上月考勤报人力资源部。 第二条每月 6 日财务上报部门考核评定表; 生产、 营销相关负责人依 《考勤管理办法》 中的规定,将所有考勤审核并制做工资表,报人力资源审核。 第三条每月 8 日前,财务部审核完毕。 第四条每月 10 日人力资源部将工资报总经理签批,签批完报财务部负责。 以上工资核算时间,各部门严格执行,出现工资延误时,对责任人和责任主管各罚款 50 元。 第八章第八章员工福利员工福利 第一条为优秀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四种保险; 第二条为重点岗位人员入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条为员工办理落户手续; 第九章第九章附附 则则 第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条本制度为****有限公司的制度性文件,各系统必须执行; 如需修改,必须由人力资源部审核、董事长批准,加盖公司公章后方可。 第三条此管理办法自总经理核准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随时修订补充。 第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以前所有与本规定相冲突或违背本规定之处, 一律按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