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XXXX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 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强化和落 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 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 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 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保证生产安 全。 第二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一)组织学习国家、省、市、区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和法律法规,传达、学习、贯彻执行公司上级部门安委会会议精神及 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二)每季度召开安委会会议,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检查上一季度安全工作部署完成情况, 部署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研究、决定有关安全生产的奖惩事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 先进工作经验; (四)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 标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督促落实; (五)组织开展安全综合大检查,分析、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 产问题,制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综合性、专题性的安全生产工 作调研; (六)制定和实施公司安全投入计划; (七)组织开展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 人提出处理意见; (八)组织制定、审核公司各项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九) 审定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听取执行 情况汇报,并组织不断完善。 第三章 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第五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 集团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三)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检查公司其 他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组织拟定公司安全工作规划和年度安全计划; (五)组织拟定改善员工劳动条件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六)组织拟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拟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八)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九)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 告安全生产情况, 接受工会、 从业人员、 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 建设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十二) 向集团公司建议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技 术负责人; (十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落实公司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十四)组织建立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 隐患排查治理体 系, 督促、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十五) 及时、 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组织事故救援工作。 第六条 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一)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组织工作议事日程, 研究分析安全 生产形势,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文化体系, 组织开展安全思想政治工作; (四)对基层单位、科室党组织开展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监 督; (五)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纳入干部的考核和任用中; (六)监督、检查分管系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生产(运行)系统的 安全工作负责,具体负责生产计划、调度运行、生产工艺管理、抢维 修管理工作; (二)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 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 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做法; (四)负责生产计划、调度运行和生产工艺管理工作,保证输油 管线安全运行; (五)组织开展生产的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制订整改 和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六)负责按照有关规程规范和工作程序组织生产指挥, 掌握输 油生产安全动态,确保安全平稳; (七)负责组织调度列会,及时传达生产信息,要将安全和生产 工作同时交接; (八)组织制定操作规程及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分管系统落实安全 生产责任制情况。 第八条 分管设备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非基 本建设项目内的设备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 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四)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设备主管部门安全 职责履行和各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及时纠正失职和违 章行为; (五)负责组织设施设备专项检查,落实设备隐患的整改,制定 安全防范措施,并将隐患及措施情况通报安全监察科; (六)定期召开设备管理工作会议,分析设备运行状况,确保设 备完好,及时解决问题; (七)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分管系统落实安全 生产责任制情况。 第九条 分管工程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 工作范围内涉及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 在基建工程设计、 建设、 验收过程中, 坚持贯彻 “三同时” 原则,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四)定期或不定期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安全检查和安 全活动,分析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五)对工程(基建)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责成有关部门或亲自 组织整改,参与分管工作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救援工作, 并 提出预防措施; (六)严格进行承包商的管理,组织对其管理范围内的承包商进 行定期安全检查,严格要求和监督承包商严格执行合同质量、 安全条 款要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及公司质量管理文件和 HSE 体系的相关要求。 (七) 在项目施工的各个阶段, 根据作业的特点, 组织各施工方、 监理单位识别可能发生的各种应急情况并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具 体的应急措施并组织实施。 (八)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分管系统落实安全 生产责任制情况。 第十条 分管安全副总安全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抓好公司日常安全工作, 对安全工作负直接领 导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 集团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三)主持拟定、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以及年度、月度和 单项安全计划; (四)督促检查各单位、科室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