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最新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相关精神, 扎实推 进《X 市 X 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8+4”行动方案》任务落实,努力营 造优质、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为X 区经济社会发展积蓄能量,特 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 市政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关会议精神和 《X 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X—X 年)》文件精神,以 深化“放管服”为重要抓手,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实现 “一年求突破、 两年有提升、三年创一流”目标,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使我区的营 商环境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将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 刻制公章、开设银行账户、申领 10 万元(含)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 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时限逐步压缩至3 个工作日。X 年及以 后实现 3 个工作日办结。 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时限压缩至 1 个工作日或即办。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按照《 X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 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在条件具备、要件齐备的情况下,逐 步实现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 个工作日以 内, 其中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 58 个工作日以内; 社会投资的核准 (备 案)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 90 个工作日以内,其中行政许可等 审批事项 30 个工作日以内。 X 年底前, 80%的政府投资审批类建设项 目和社会投资核准类建设项目达到上述目标;X 年底前,全区全部的 政府投资审批类建设项目和社会投资核准类建设项目达到上述目标。 (三)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在供水方面:将城区项目报装时 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X 年 25 个工作日以内、X 年 20 个工作日以 内、X 年 15 个工作日以内;城乡结合部居民、镇街驻地企业不得超 过 10 个工作日。在供电方面:X 年低压项目(含施工审批)报装时 限压缩至 30 个工作日以内、 高压单电源 45 个工作日以内、 高压双电 源 70 个工作日以内。X 年将分别压缩至 25、40、65 个工作日以内。 X 年压缩至 15、40、60 个工作日以内。居民用电 X 年起压缩至 7 个 工作日以内。在供气方面:将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X 年 40 个工作日以内,X 年 35 个工作日以内,X 年 25 个工作日以内。 在供暖方面:将有外网开挖项目(含施工审批)报装时限压缩至X 年底 45 个工作日以内,X 年底 35 个工作日以内,X 年底力争 25 个 工作日内完成。 (四)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在企业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 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 X 年复杂登记类型及大宗批量不动 产登记 20 个工作日以内办结,X 年 15 个工作日以内办结,X 年巩固 提升成果。X 年起一般不动产登记必须在 5 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以 “两增两控”为目标,实 现单户授信总额 1000 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 同比增速, 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贷款综合成本逐年 降低(含利率及银行服务收费),不良贷款较上年下降。贷款办理时 间较上年压缩 10%以上;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1.5%, 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全覆盖。 (六)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全面推行 “最多跑一次”和“互联网+税 务”办税模式。电子税务局可办事项 X 年增加至 285 项,X 年增加至 320 项,X 年增加至 350 项。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达到 100%。纳 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X年缩短至0.4小时, X年缩短至0.35 小时,X 年缩短至 0.3 小时。 (七) 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对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和 工商登记实行“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3 个工作日内完成商务备 案和工商登记。 对企业申请办理的对外贸易经营备案, 依据行业管理 规定,在企业提交的主要材料完备的情况下,当天办结相关单、证, 随后补齐相关材料。 (八)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税费、要 素、用工等成本合理下降,盈利能力明显增强,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府 服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运行环境、健康稳定的企业发展环境。 三、主要措施 (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 1.企业名称当场核准。 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核准的企业名称外,全面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自主选择、提 高登记效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工商X 分局配合) 2.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面执行全国统一的“多 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对符合登记、备案性质且运行情况 良好的,继续推行;对不符合登记、备案性质的,及时规范完善,降 低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工商X 分局、区编办、区经发局配合) 3.打破印章刻制行业垄断。 公安部印章信息系统年内建成并全国 联网后, 新开办企业凭借营业执照即可选择全区任何一家合法的防伪 印章刻制企业现场刻制印章。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公章刻制窗口, 减少中间环节,压缩刻制时间。从 X 年 7 月开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 的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刻制公章服务。(公安X 分局牵头,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财政局负责) 4.不断优化开户流程。商业银行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对 符合《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要求的企业,快速办理,实行即 办即结即生效。(区金融办牵头,驻塞各商业银行配合) 5.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企业, 实行简 易注销,取消清算备案环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进 行简易注销公告,不再在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在企业登记时,向企 业发放涉税事项告知书,提醒企业及时办理涉税事宜。简易注销在1 个工作日内办结。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工商X 分局、区税务局 配合)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 6.研究制定《X 市 X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X 年 10 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办事指南和办事 流程,明确申报材料清单及各个环节办理时限。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牵头,区经发局、区住建局、国土 X 分局、区城管执法局、规划 X 分局局、环保 X 分局、区水务局、区科技局、区安监局、区人防办、 消防大队配合) 7.X 年底前实现工程项目网上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 跟踪督办、信息共享。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规划局、区经发 局、国土X 分局、环保X 分局、区水务局、区人防办、区气象局、消 防大队配合) 8.建立 X 市 X 区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 将核查使用 信用信息嵌入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全过程, 对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过程中 法人、 重点人物的基本信息、 承诺事项内容如实记录, 形成信用档案。 建立黑名单发布机制和联合惩戒制度, 落实守信激励、 失信惩戒措施, 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规范市场秩序。 (区委网信 办、区住建局牵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 (三)方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