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煤矿突发停电应急预案煤矿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1 1总则总则 1.11.1编制目的编制目的 我公司井下涌水量过大,随着巷道工程建设的进展,涌水量 会持续增大;由于公司 35KV 主电源只有一个回路通电运行,另一回 电源正在筹建当中, 未形成双回路供电, 而公司自备发电机容量不大, 不能满足永久排水设备负荷, 为了提高突发性停电引发险情的反应及 处理能力,在灾情出现时的第一时间及时、快速、有效地开展救灾抢 险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1.2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1.2.1《安全生产法》 、 《矿山安全法》 、 《矿产资源法》 、 《煤 炭法》 、 《劳动法》 、 《刑法》 。 1.2.2《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 特别规定》 。 1.2.3《煤矿安全规程》 、 《煤矿救护规程》 、 《爆破安全规程》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 法》 、 《技术操作规程》 。 1.2.4国家及省市颁布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1.2.5本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 《作业规程》 、 《 “一通 三防”管理制度》 。 1.31.3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AA 县 XX 实业有限公司(BB 煤矿)突发性停 电及因突发性停电引发灾情时。 1.41.4 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 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 危险源制订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 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应急预案体系 一般分为三级。 1.4.1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 政策,应急 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 应急行动、 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 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1.4.2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 (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 学品泄漏等事故) 、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 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 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 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 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1.4.3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 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 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 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 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 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1.4.4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生产规模及危险性,本公司将综合预 案和专项预案合并,即分为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两级。 本预案做 为第一级预案。 1.51.5应急工作原则应急工作原则 1.5.1 坚持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 和矿井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最大限度减少突发性事 故对人员及矿井造成的危害及损失。 1.5.2坚持依法规范、职责明确的原则。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过 程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区别不同情况, 采取相应措施,快速反应,及时妥善处置,恢复安全设备设施,保障 安全。根 1.5.3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 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对安全生产事故进 行分级管理、分级处置。公司总经理是处置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领 导及科队要依照各自职权,对本区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应急处置。 1.5.4坚持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加强对各 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研究, 规范防控措施和应急程序, 实现应急处 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 力、财务储备,增强应急能力。保证预警、响应、处置等环节紧密衔 接,一旦出现险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2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2.1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2.1.12.1.1涌水量、水仓涌水量、水仓 根据井巷工程开建以来涌水量统计, 公司井下平时正常涌水量为 200m³ /h(其中东区 160m³ /h、西风井20m³ /h、主立井20 m³ /h) 公司井下井最大涌水量为 440m³ /h(其中东区 350m³ /h、西区 60m ³ /h、主立井 30 m³ /h) 。 公司井下中央水仓总容量 10698m³ (主水仓 6460m³ 、副水仓 4238m³ )按现在的正常涌水量计算,当中央水仓可用容量在 4/5 时 可容纳 53 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若应急时启动一台 200KW/155m³ /h 水 泵,中央水仓可容纳正常涌水余量的时间约 171 小时(7 天) ,最大 涌水量时可容纳涌水余量时间约35 小时; 若启动一台 132KW/85m³ /h 水泵,中央水仓可容纳正常涌水余量的时间约85 小时(3.5 天) ,最 大涌水量时可容纳涌水余量时间约 29 小时。平时须保证中央水仓内 的水位不可超过水仓容量的 1/5。 2.1.22.1.2供电供电 ① 地面供电系统 BB 煤矿地面设有 35KV 变电站一座,一趟 35KV 古箭线路供电电 源来自 AA 城西 110KV 变电站。35KV 站各种保护齐全有效,按要求进 行各种检测;地面变电站 10KV 供电系统在室内,采用双母线分段、 加联络,并列运行,控制矿井地面主提升、通风、压风、地面主变以 及下井双回路电源,各种保护齐全有效,按要求进行各种检测,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② 井下供电系统 a、东区井下分+650m、+700m 及+750m 三个水平掘进,在+650m 水平设临时中央变电所、中央变电所各一座,其电源(2 趟 YJV22-10KV-3×150 电缆,每趟长 1000 米)来自地面东风井 10kV 变 电所,临时中央变电所负责向井下临时排水泵、局扇及+650m 水平掘 进碛头供电;中央变电所负责向中央水泵房及+700m、+750m 水平碛 头供电。系统控制设备各种保护齐全有效,按要求进行各种检测,符 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b、 西区井下分+873m、 +820m、 +974m、 二采区下山四个碛头掘进, 从地面西区临时变电所供电至井下+885m 水平配电点,再由该配电点 向临时排水泵及各掘进碛头供电。 该系统控制设备各种保护齐全有效, 按要求进行各种检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c、地面变电站/所除负责提井下供电源外,还负责供地面主通风 机、局部通风机、绞车、压风机、机修车间、生活办公区等用电。 d、矿井的主通风机、主排水泵、运输人员的斜、立井架空人车 及西区地面局部通风机等设备均为第一类负荷, 矿井用电负荷因突然 停电, 会造成矿井停风、 排水中断、 正在提升人员的提升机突然停止, 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重要设备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③ 公司现有应急柴油发电机两台 (500KW/660V一台, 400KW/380V 一台) 。500KW/660V 发电机用作东区应急电源,应急情况时供井下 +650m 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