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探放水工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一、上岗条件 第 1 条探放水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有资质的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机 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 2 条探放水作业人员必须掌握探水钻机的操作要领和具备维护保 养及排除故障的知识。 第 3 条探放水作业人员应掌握探放水钻孔的布置、设计和施工方式; 穿戴整齐,精神饱满,严禁疲劳上岗。 二、准备工作二、准备工作 第 4 条下井前根据工作安排,准备、检查、带足本班所需的工具、材 料等。 第 5 条装运钻机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装运钻机前要进行检查,钻机各部件要齐全,钻机油泵电机必须 防爆,电压应与电源相符,电缆无漏电现象,钻杆、钻具等应无损坏 现象; (2)钻机装车后,要捆绑牢固。平巷运输时,两车之间要拉开一定 距离,拐弯时要发出信号;斜巷运输时,听从上、下车场把钩人员的 指挥; (3)装运不允许进脏物的部件时,要封堵好。 第 6 条安装钻机前的准备工作如下 (1)进入安装地点前,应先检查巷道支护及通风等情况,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整修、加固钻场时,应清理干净脏杂物,挖好清水池,疏 1 通好排水沟。 (2)无风地点必须安设局部通风机或采用导风筒通风,在打钻过程 中不准停风,且要有可靠的风电闭锁装置: (3)水压、机件、电源开关等均应良好,符合要求。 三、正常操作三、正常操作 第 7 条安装钻机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安装立柱要直立,压底结实,接顶牢靠,并用防倒链与顶板锚 杆或钢带连接,油缸行程不能超过总行程的2/3。 (2) 、正确安装推进器,并紧固螺丝。 (3) 、正确安装拉杆,并紧固螺丝。 (4) 、严格按地测科标定的钻孔开孔方位、倾角调整转机。保证钻孔 开孔位置煤岩完整。 (5) 、拉紧底座与推进器连接的钢丝绳。 第 8 条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1) 、 清理钻场范围杂物, 平整钻机设备摆放位置及进钻机所经路线, 保证场地平整结实,路线畅通。 (2) 、 安全有序进钻机各部件, 抬重部件时要有专人指挥, 口号一致, 同起同放。行走时扶好、踩稳。进钻顺序:底座——立柱——操作 台、推进器——钻机泵站——开关。 (3) 、油管水管正确连接,连接好后班长进行确认。 (4) 、按规定悬挂电缆,班长进行确认。 2 (5) 、疏通水沟,保证畅通。如施工地点在低洼处,联系相应队组提 前安装排水设备及管路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 (6) 、设专用电话。 第 9 条钻孔时要严格按照技术人员标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和设计中 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进行施工,不经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 动。 第 10 条安装钻杆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先检查钻杆,应不堵塞、不弯曲、丝口未磨损;不合格的不得使 用; (2)连接钻杆时要对准丝口,避免歪斜破坏钻杆丝口和漏水; (3)装卸钻头时,应严防管钳夹伤硬质合金片、夹扁钻头和岩芯管; (4)安装钻杆时,必须在安完第一根后,再安第二根。 第 11 条开孔过程中注意事项 (1) 严格执行无水不开钻制度,要先开水后开钻。 (2) 开孔要轻压慢进,避免跑钻。 (3) 待钻头进入煤(岩)壁 1/2 后停钻,重新检查钻孔开孔参数是否 与设计一致。 (4) 开孔轻压慢进施工至十米左右,调整到正常速度钻进。 第 12 条采用清水钻进时, 开钻前必须供水, 水返回后才能给压钻进, 并要保证有足够的流量;不准钻干孔。孔内岩粉多时,应加大水量, 延长开水时间,切实冲好孔后方可停钻。 第 13 条钻进时,钻工要认真观察钻机运转情况,即观察送水、钻孔 3 的给排水、钻孔内的震动声音等情况。 第 14 条钻进过程中要准确进行测孔,一般每钻进 10 米或换钻具时 必须进行一次测孔,以核实孔深。 第 15 条钻机运转过程中要注意观察轴承部位、电机、油泵、轴套、 横立轴齿轮等有无超温现象、有无异常声音,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机, 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第 16 条钻进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如下 (1) 、打钻过程中,必须执行无水不开钻,先开水后开钻,先停钻后 停水制度。 (2) 、打钻过程中,钻机不得在无人操纵下运转,不得带病作业,操 作人员要精力集中,穿戴整齐(要求袖口扎紧) 。操作人员不得挂碰 钻机的运转部位、禁止站在钻机后侧。 (3) 、打钻过程中,接钻杆和上、下钻具要等钻机停稳后方可进行。 (4) 、打钻过程中,操作人员要各负其责,听从指挥,分工协作相互 配合。 (5) 、打钻过程中,打钻人员要随时注意孔内岩性,发现异常时,必 须告知现场跟班技术人员。 (6) 、在打钻过程中,技术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钻孔打到水体后。 应及时汇报矿调度, 听候指令。 放水期间, 要控制放水量, 防止淹井; 并派专人监视放水全过程、测定水压、核对放水量、作好记录,直到 放水完毕。如水量突然变化,应及时处理,并及时汇报矿调度。 (7) 、打钻过程中,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内水压、水量 4 突然增大, 以及有顶钻等异常时,必须停止钻进,不得拔出钻杆, 立即 向矿调度汇报,如情况危急时,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区域人员, 并按避水灾路线撤离。 (8) 、打钻过程中,发生断钻杆、掉钻头、卡钻等问题,当班必须查 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 17 条更换钻头时,应注意孔径与钻头直径匹配,以免卡死钻头。 临时停钻时,要将钻头退离孔底一定距离,防止岩粉卡住钻杆;停钻 8 小时以上时应将钻杆拉出来。运钻具时,前后人员要互相联系,密 切配合,防止造成伤人事故。 第 18 条提出钻具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提钻前,要丈量探机上余钻杆长度,再开升降机的制动装置、 离合装置、 提引装置以及紧卸工具要齐全、 好用,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提钻前必须用清水冲孔,排净岩粉; (3)在提钻过程中,钻工必须与其他工作人员紧密配合,操作要轻 而稳, 不得猛刹、 猛放, 不得超负荷作业, 不得用手去摸钻机或钻杆。 其他工做人员必须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以外; (5)提出的钻杆必须清洗干净,摆放整齐有序; (6) 钻杆提出后要用棉丝缠住两端, 以防钻杆孔堵塞或丝口被破坏。 第 19 条启动时, 注意力要集中, 要求手不离操作手把、 眼不离钻机, 动作要准确、及时、迅速。 第 20 条机械调速的钻机,在正常情况下不得随意改变钻机速度,调 速时必须先停电,变速箱停止运转后再变速。钻进仰角超过 25°时, 5 不准在钻孔正下方操作,以免钻杆滑落打伤人员。 第 21 条机器运转时,禁止用手、脚或其他物件直接制动机器运转部 分,禁止将工具或其他物品放在钻机、油泵电机防护罩上。 第 22 条各种类型钻机的维修与保养按说明书进行,并建立班保、周 保、月保制度。 第 23 条钻机不得在无人照管的情况下运转,钻机任何部位出现故障 时都应立即停机检查。 第 24 条钻机外露的转动与滑动表面在每班开钻前应擦拭干净,并涂 一层机械油。应保养好注油部位。 第 25 条钻机或钻杆长时间不用时,应对所有外露表面进行清扫,并 将各运转部位表面涂上黄油,机械外壳应涂上防腐油。 第 26 条经常检查油箱的油位,保持油量适宜、油质要清洁无杂质, 并按规定更换新油。 第 27 条所有罩子和防尘盖要保持完整和齐全,钻杆螺纹部分、各种 接头应经常用刷子清扫,并涂适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