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kv电气设备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一、总则 1.为保证井下 3.3kv 电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规范 操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措施。 2.相关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 矿机电设备防爆标准》中有关规定,工作中严格执行本“措施”。 3.对于 3.3kv 电压电气设备维护操作相关人员,必须懂得其设备使用、维护、 管理的安全技术知识,并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相关人员应熟知作业地点的巷道布置,熟悉紧急情况时的停送电操作顺序和 避灾路线。 5.为便于检修与操作,采面机电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设备用途、电压等级 等、并有明显的停送电标志牌,还应在设备列车位置张挂采面供电系统图。 二、运行设备一般要求 1.所用 3.3kv 系统电气设备、电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 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防爆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2.所有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动力部电检组对其进行检查,合格张贴合 格证后方可入井。 3.高、低压开关的各项电气保护应齐全,确保灵敏、可靠,整定正确。 4.采煤机及开关等设备的开盖闭锁齐全可靠,接线盒各部连接螺栓、螺母、垫 圈等齐全、牢固可靠;隔爆面必须符合完好标准,无失爆现象,操作手把、按钮、旋 钮位置正确、操作灵活、可靠无缺陷。 5.移动变电站应能满足最大电机的启动电流和正常工作容量,同时移变的高低 压侧应同时具备过载、短路与漏电保护功能。馈电开关与移变的漏电保护不允许同 时投入。 6.其 3.3kv 设备使用电缆应采用高性能屏蔽电缆或双屏蔽电缆,主芯线的截面 应满足负荷要求,电缆的机械强度符合标准要求。 7.系统的接地保护、漏电保护,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低压 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煤矿井下接地保护装置的安装、 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要求安装,确保灵敏、可靠。 8.瓦斯探头吊挂在顶板完整、支护良好、符合规定的地点。瓦斯电闭锁变电所 高爆,确保动作准确、灵敏、可靠,通风部定期对瓦斯电闭锁的动作情况进行试验, 确保动作准确、可靠。 9.为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电气设备的绝缘等级和防护等级必须与电压等级相 匹配。 10.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挂牌管理,责任牌上必须注明其电气设备责任人、电压等 级、用途、整定值等。 11.高、低压电缆的吊挂,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对于采面溜 子机头等容易被煤、矸砸到的地方,电缆吊挂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12.电气设备不得淋水、受挤压,当由于采面自然条件而造成 3.3kv 设备、电缆 遭受淋水、挤压时,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确保设备完好,不失爆、不受 潮。 13.采面设备列车两端必须各放置两只灭火器和不少于 0.2m3 的防火沙,并定期 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 14.每天必须对 3.3kv 的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实验,并做好记录。 15.所有 3.3kv 以上的电气设备,都要定期进行绝缘测试。 三、设备运行维护 1.电钳工入井前必须带齐作业所需工具、材料、备件。 2.作业地点必须备齐经检查、试验后合格的绝缘手套、绝缘鞋,以及相应等级 的验电笔。 3.电工必须熟悉所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的技术特征及电缆的分布 情况。 4.井下电钳工严禁带电作业。 5.保险丝不能用铜、铁丝代替或使用不合格的保险丝。 6.电机综合保护整定必须合格。 7.开关上接线室接线零件必须齐全,密封圈内外径必须合格、电缆深入器壁必 须在规定范围内 5-15mm 之间,裸露部分不超个 5mm,接线工艺整齐、无毛刺、卡爪 不压绝缘胶皮,开关内不准有灰尘、杂物。 8.螺栓弹垫必须上齐,弹簧垫不能失效。 9.各台开关上面应无灰尘、煤渣,并摆放整齐,无歪倒。 10.各种喇叭嘴必须上紧,严禁松动或没有间隙。 11.所有开关综保或三台以上开关的接地线,必须接在开关的接地螺拴上,并有 卡爪压紧或严禁虚设。 12.电气设备有淋水的地点,必须用风筒布把水隔离开。 13.各台电气设备必须挂牌、上架。 14.在检查煤机时,开关必须停电闭锁,同时把采面溜子闭锁,并派专人看守。 15.检查采煤机,确保机壳、盖板无裂纹,固定牢靠,接合面严密,不漏油;操 作手把、按钮、旋钮完整、动作灵活可靠,位置正确;仪表齐全、灵敏准确;水管接 头牢固,截止阀灵活,过滤器不堵塞,水路畅通,不漏水。 16.检查各零部件是否完整无损,所有紧固件是否松动。尤其要检查 4 条液压拉 杠和液压螺母联结部位是否打压锁紧。 17.检查各箱体是否漏油、漏水,油位是否正确。各手把、按钮是否灵活、可靠。 离合器手把位置是否正常,离合器动作灵活可靠。 18.检查采煤机截割滚筒,滚筒无裂纹或开焊;喷雾装置齐全,水路畅通,喷嘴 不堵塞,水成雾状喷出;截齿缺少或截齿无合金的数量不超过 10%,齿座损坏或短缺 的数量不超过 2 个;挡煤板无严重变形。 19.检查采煤机电气部分,电动机冷却水路畅通,不漏水。电动机外壳温度不超 过 80℃;电缆夹齐全牢固,不出槽,电缆不受拉力。 20.采煤机工作前,必须做两个滚筒的空运转试验。避免“焖车”危 险,不允许滚筒被堵塞时启动截割电机,否则会导致电机损坏。 21.需要检查变频器箱时,务必在断电 5 分钟后开盖。 22.未述设备班检、周检、半年检、年检部分,严格按照 《组合开关使用说明书》 和《采煤机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进行维护和检修。 四、设备检修 1.所有设备检修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并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 持证上岗。 2.非操作司机及非专职检修人员严禁操作设备。 3.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 4.设备的断电应先切除负荷再断高压,送电操作与断电操作顺序相反 5.供电检修、调整时,必须将上一级高压电源停掉,断开隔离开关,并闭锁, 挂上停电牌并设专人看管,电源侧验电、放电、打接地线(验电、放电前必须确保附 近瓦斯低于 0.5%方可进行),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3.3kv 线路验电、放电、检查、 检修,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验电时必须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 6.操作井下 3.3kv 高压设备时,必须有专职电工戴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鞋站在 绝缘台上操作。 7.打开电气设备时,注意保护其隔爆结合面,以免受损。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 必须能可靠的防止擅自送电和擅自开盖的操作,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后必须闭锁。 8.设备包机到人,有专职电工按照 《煤矿安全规程》 、 《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 《煤矿机电设备防爆标准》 中的有关规定定期对 3.3kv 的开关、电气设备进行检查。 设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后,应使其达到原有性能,确保设备完好,不失爆。 9.检查维修过程中发现电气设备、电缆出现故障或电气设备失爆时,应立即切 断电源、进行处理。对现场设备无法修复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向调度及值班 领导汇报。 10.检修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原有端子序号和接线方式,不得甩掉原有保护,不 得随意修改整定值。 11.开关跳闸后,应查明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后,才能送电,严禁甩掉保 护强行送电。 12.正常检修故障处理时,必须有两人方可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13.采煤机检修时,开关必须停电闭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