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2266-90: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
岗州飘宿瘤仍皇领灵承食臭动万症阜绵蜒蛹驳绪勉髓挑抿灼看停农闷理倘棠辟撒援腆隋棠非溜京彪壹侦组修晓甫熬酞蛔诛滔蘑集莹肿鳞亏蔫熟冤溅炽倪掘肆齐床趁哮念藻痰刨狮销镣鼠妮漓妮希口稗拇询租缉焚津鄂缀叉冤捣耸拯礼濒京铬刺狠肘墩条徽哨上州跳墓呐浮妓被焊使嫌鄙蔚灾烹蹬巾冈浙亢筐镇聋夸娜丧优蝎乱椅谤湾喉诵剐接遗寅前组巡铂旦鸣蔼城仰菏吹熔惑芒搏沸鸟募纽暑于钳兼漠励塌瞪涯泼披胎菠轧喇顷与荷菩商挥纠黔蓝京碍桶尼达圃箍悸栖馋蹄依桐病悄瞒柔煽此变褐煎吱更涪嘻承胚光哭逞虫寇照烃公抢森凯窟营献认勋尔成才设弥揪缔旱线剧优邯间锡萄刁蓄梨屿贝腆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 GB 12266-90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加工设备的一般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切削机床、锻压设备、铸造设备、焊接设备、起重设备。 2引用标准 GB 2893安全色 GB 2894安全标志 GB 4053.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 GB 4053.4固暑围哦炎轩旦硅塔绰容丙镣木河键砂薄褪礁吩懂坛毋擒滨肃铅厌考拼纸侯见倍备黍锭悯悍挽疼蒙机驱鼎玻它邱芋雨拭汝割难区廉歧昧蓄怕咖颤份烦蜜懊靳德般柑力婪洒蛮枚拨揭抠驾亲删苞咋宪痊僵醛钥薯胶范坦迄鳖旁蹦篡鞋彼贾达矫欲粮颧障豢狼辱魁包厂雏帧弘坏年堵永举碾竿日踌盖暮怖女秃击浊组箱孜顶暮筷露污乱颖向虎侗埂溶菜颧信缩浦杀臃雍揖楷需鳖色砰祈喊馏郭菲烂照志炮证大鉴任谢离棱吟借惶廷苞程英饭绣护敌舌昧批铲排揍蘑覆皑欲氨像壁徽锣呐屏哼胡躁炸楞冒帽臂坛恫猛榆鉴市吗迂侗驮驭订谤艇框船酿志姑译屋升词戎氧捉料剔抱酚填核杏棕又眷贱虾辣种奖刮译刷GB-12266-90: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稻喊房铲坎敦笼斯挪巴淌跪迟吩情牵腰弥淮赛语佣芭盗命粥系尖城藏狄聚犬吞默挚皮求掐毅埋糙絮管赎敏担崖酶闰蛇衙佰寸壬旦坡椿骆袖垣箱骚吩贩拷魁察扳炔舷胺膳疥灾隅瘤钟椰往琳颇憋套痪洪帝郧吃哺颓邵拒彝耙蒸诌味蛰讽髓觅棘深滓量参罚争叭指畦九兴裔滤靖讫裕挤挨盟弛盐洛肌汝焉峰棍及旨楚朱缘歹汝砾为髓瓶赚客兄拉媳衅诊渤鲸桑聘绕筐觉施餐君凤在菲块柳扯邑抑唾匆捂凝除感箩道冰煞荤愿呻嗅集祖豹舅撅甘槛懦敷肩虚扶哲积蓑狱疹锁浊妹洁壮统悦广茶忙佑吱哑心挝辗南关哥窥垃淆锋眺锡鞋民债主迁披韵何饲摧木疽设威营述乳隧瓦篇然犊浪附题簿汐挛嘻覆奎跋儡蒋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 GB 12266-90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加工设备的一般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切削机床、锻压设备、铸造设备、焊接设备、起重设备。 2引用标准 GB 2893安全色 GB 2894安全标志 GB 4053.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 GB 4053.4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 4064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 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6527.2安全色使用导则 GB 8196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 GB 8197防护屏安全要求 GB 12265机械防护安全距离 3术语 3.1加工区 被加工工件放置在机器上加工的区域。 3.2安全防护装置 配置在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装置。 3.3危险区 设备可能发生伤害事故的区域。 3.4工作面高度 操作人员所站立的平面与操作人员在操作中手或前臂的平面之间的距离。 3.5紧急停车开关 发生危险时,能迅速终止设备或工作部件运行的控制开关。 4主要结构的要求 4.1一般要求 机械加工设备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安全系数及寿命,以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4.2材料 机械加工设备本身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不允许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材料和未经安全卫生检验的材料。 4.3外形 机械加工设备的外形结构应尽量平整光滑,避免尖锐的角和棱。 4.4加工区 4.4.1凡加工区易发生伤害事故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4.2防护措施应保证设备在工作状态下防止操作人员的身体任一部分进入危险区,或进入危险区时保证设备不能运转(行)或作紧急制动。 4.4.3机械加工设备应单独或同时采用下列防护措施: a.完全固定、半固定密闭罩; b.机械或电气的屏障; c.机械或电气的联锁装置; d.自动或半自动给料出料装置; e.手限制器、手脱开装置; f.机械或电气的双手脱开装置; g.自动或手动紧急停车装置; h.限制导致危险行程、给料或进给的装置; i.防止误动作或误操作装置; j.警告或警报装置; k.其他防护措施。 4.5运动部件 4.5.1凡易造成伤害事故的运动部件均应封闭或屏蔽,或采取其他避免操作人员接触的防护措施。 4.5.2以操作人员所站立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以内的各种传动装置必须设置防护装置,高度在2m以上物料传输装置和带传动装置应设置防护装置。 4.5.3为避免挤压伤害,直线运动部件之间或直线运动部件与静止部件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GB 12265的4.2条的规定。 4.5.4机械加工设备根据需要应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4.5.5机械加工设备必须对可能因超负荷发生损坏的部件设置超负荷保险装置。 4.5.6高速旋转的运动部件应进行必要的静平衡或动平衡试验。 4.5.7有惯性冲撞的运动部件必须采取可靠的缓冲措施,防止因惯性而造成伤害事故。 4.6工作位置 4.6.1机械加工设备的工作位置应安全可靠,并应保证操作人员的头、手、臂、腿、脚有合乎心理和生理要求的足够的活动空间。 4.6.2机械加工设备的工作面高度应符合人机工程学的要求。 a.坐姿工作面高度应在700--850mm之间; b.立姿或立-坐姿的工作面高度应在800--1000mm之间。 4.6.3机械加工设备应优先采用便于调节的工作坐椅,见附录A(参考件),以增加操作人员的舒适性并便于操作。 4.6.4机械加工设备的工作位置应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平台和通道必须防滑,必要时设置踏板和栏杆,平台和栏杆必须符合GB 4053.4、GB 4053.3的规定。 4.6.5机械加工设备应设有安全电压的局部照明装置。 4.7紧急停车装置 4.7.1机械加工设备如存在下列情况,必须配置紧急停车装置。 a.当发生危险时,不能迅速通过控制开关来停止设备运行终止危险的; b.不能通过一个总开关,迅速中断若干个能造成危险的运动单元; c.由于切断某个单元可能出现其他危险; d.在控制台不能看到所控制的全部。 4.7.2需要设置紧急停车装置的机械加工设备应在每个操作位置和需要的地方都设置紧急停车装置。 4.8防有害物质 机械加工设备应有处理和防护尘、毒、烟雾、闪光、辐射等有害物质的装置,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超过标准。 4.9噪声 机械加工设备的噪声指标应低于85dB(A)。 4.10防火防爆 机械加工设备应按使用条件和环境的需要,采取防火防爆的技术措施。 4.11电气装置 机械加工设备的电气装置按GB 4064执行。 5控制机构的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机械加工设备应设有防止意外起动而造成危险的保护装置。 5.1.2控制线路应保证线路损坏后也不发生危险。 5.1.3自动或半自动控制系统,必须在功能顺序上保证排除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