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专篇要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俗称消防设计专篇. 本要求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参照《建筑工程设计 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制定。建设单位依法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 备案所提供的消防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本要求。 一、一般要求 (一)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 重点反映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 (二)消防设计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编排: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 (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 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二、新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内容 (一)设计说明书 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设计所执行的 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 (包括标准的名称、 编号、 年号和版本号) , 有关部门对本工程批准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 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分期 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总指标.包括能反映建筑规模的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 筑高度以及剧院、体育场馆等场所的座位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厂房、 仓库等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等。 4、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5、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 的问题. 6、总平面。包括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位置,场地内原有建筑物、 构筑物以及保留、拆除的情况,建筑物、构筑物满足防火间距的情况, 功能分区,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 ,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入 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量的确定,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 扑救场地的布置,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 7、建筑、结构。包括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层高和总高 ,建筑防火 类别、 耐火等级和结构选型, 建筑物构件的构造及燃烧性能、 耐火极限, 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建筑的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立面造型及 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建筑的安全疏散、消防电梯以及交通组织、垂直交 通设施的布局,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等。 8、建筑电气 (1)消防电源、配电线路及电器装置。包括消防电源供电负荷等级 确定、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 备用电源性能要求及 启动方式;变、配、发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及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 要求;消防技术标准有要求的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型号和敷设 方式,以及配电设备、灯具的选型、安装方式;消防应急照明的照度值、 电源型式、灯具配置、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控制方式、持续时间;消 防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部位、照度、供电时间等。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包括保护等级的确定及系统 组成,消防控制室位置的确定,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 钮、控制台(柜)等设备的选择,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要求,控制逻 辑关系及控制显示要求, 概述火灾应急广播、 火灾警报装置及消防通信, 概述电气火灾报警,消防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给方式,接地及接地电阻 要求,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应急照明的联动控制方式等; 当有智能化系统集成要求时,应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子系统的 接口方式及联动关系。 9、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 消防水源。由市政管网供水时,应说明供水干管方位、接管 管径及根数、能提供的水压;采用天然水源时,应说明水源的水质及供 水能力、取水设施;采用消防水池供水时,应说明消防水池的设置位置, 有效容量及补水量的确定,取水设施及其技术保障措施。 (2)消防水泵房。包括设置位置、结构型式、耐火等级、设备选 型、数量、主要性能参数、运行要求. (3)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标准及一次灭火用水 量、总用水量的确定,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及室外消火栓的布置,系统供 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方式. (4)室内消火栓系统。包括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场所、用水量的确 定,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及消火栓的布置,系统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 制方式,消防水箱的容量、设置位置及技术保障措施. (5)灭火设施.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各类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原 则、设计参数、系统组成、控制方式以及主要设备选择等予以说明。 10、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包括设置防排烟的区域及方式,防排烟 系统送风量、排烟量的确定,防排烟系统及设施配置、控制方式;暖通 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 11、热能动力。包括室内燃料系统的种类、管路设计及敷设方式、 燃气用具安装使用要求等燃料系统的设计说明;锅炉型式、规格、台数 及其燃料系统等锅炉房设计说明;气体站房、柴油发电机房、气体瓶组 站等其他动力站房的设计说明。 (二)设计图纸 1、总平面 (1)区域位置图。 (2)总平面图: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和主要建筑物及 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间距;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 数;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等。 2、建筑、结构 (1) 平面图: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平面布置,房间功能和面积, 安全疏散楼梯、走道,消防电梯,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 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2)立面图: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件的可见部分;屋顶 及屋顶高耸物、檐口(女儿墙)、室外地面等主要标高或高度。 (3)剖面图:应准确、清楚的标示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如中庭 与邻近的楼层或错层部位);各层楼地面和室外标高,以及室外地面至 建筑檐口或女儿墙顶的总高度,各楼层之间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3、建筑电气 (1)消防控制室位置平面图。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各层报警系统设置平面图. 4、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消防给水总平面图。 (2)各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3) 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平面图。 ; (4) 其他灭火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布置图。 5、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 (1)防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2)排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6、热能动力 (1)锅炉房设备平面布置图。 (2)其他动力站房平面布置图。 三、改建、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内容 (一)设计说明书 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 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 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 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 4、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 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6、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 的问题. 7、装修专业。包括原工程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等概况以及本工 程概况;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以及对原工 程改建情况;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 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