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出厂质量控制程序
混凝土出厂质量控制程序 1 总则 1.1 为加强出厂混凝土质量控制,确保混凝土工程质量,制定本程 序。 1.0.1 本程序适用华建混凝土公司混凝土质量控制。 1.0.2 混凝土质量控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GB50164-2011) 2.主要内容 1.原材料质量控制 2.混凝土性能要求控制 3.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4. 混凝土质量检测 原材料控制 2.1.1 材料品种与强度等级的选用应根据设计、施工要求以及工 程所处环境确定。其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技术性能。 2.1.2 所有进厂的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主要原材料必须按批 量提供合格证和出厂质量检验报告。 每个批量材料进场材料部人 员负责合格证和出厂质量检验报告的收集, 收集集后交技术质量 部保管 2.1.3 胶凝材料、外加剂进场后,收料员必须监督送料人员按不 同种类、不同厂家装入指定罐体内,材料换装罐体时必须第一时 间通知中控室及质检员。 2.1.4。骨料进场后技术质量部负责监督抽查,并向材料部相关 人员通告材料品质情况。 材料质量波动较大时及时通知试验室人 员进行技术指标检测。 2.1.5 砂石进场后,收料员首先进行质量验收后,再进行过磅收 料,督促送料人员按指定地点进行卸料、分类堆放。 2.1.6 收料员应随时到料场查看砂石堆放情况, 并检查砂石质量, 对含泥量、含水率超标的砂石料应根据试验室试验标准做好记 录,及时汇报部门领导。 2.1.7 外加剂进场后必须由质检人员做水泥适应性检测,并协同 厂家送样人员做好样品标识参考标准, 定期通知厂家对外加剂罐 体进行清理。 (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 及相关 标准) 2.1.8 如遇异常原材料进场,相关检验人员应及时汇报部门领 导,并书面通知材料部门,对存在严重质量隐患的原材料,应严 肃处理必要时责令退场同时向相关领导反馈处理结果。 混凝土性能要求 2.2.1 混凝土坍落度控制应符合《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 法标准》GB/T 50080 的有关规定 2.2.2 在混凝土生产前,控制室有关人员必须严格地对生产设备 进行检修、保养、调试,提前进行计量器具的检查、校准,确保 原材料计量的准确度。严格控制计量偏差在允许范围内,水泥、 粉煤灰、水及外加剂计量偏差全控制在±1.0%以内,砂石计量偏 差控制在±2.0%以内。 生产时装载机司机必须严格按配合比和质 检员要求进行上料。 2.2.3 混凝土开盘时,质检人员应根据原材料情况协同操作员调 试混凝土初始用水量,确定施工方要求的坍落度,树立操作员质 量控制意识。 2.2.4 质检员在混凝土生产时必须密切关注砼和易性及坍落度情 况,避免不合格混凝土出厂; 2.2.5 混凝土搅拌最短时间应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根据本公 司搅拌设备以及客户对耐久性混凝土的要求,一、二号生产线搅 拌时间不小于 35 秒,三号生产线搅拌时间不小于 25 秒 2.2.6 新配合比或开盘前三车质检员应每车观察,随机抽检测定 坍落度留置并试块。在雨天或砂石料变化比较频繁时应加大监 测,并严格督促装载机司机按指定骨料上料。 2.2.7 在生产稳定后质检员可酌情去工地监测混凝土和易性以及 掌握塌落度损失情况。 2.2.8 质检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密切注意观察混凝土流动性、 保水性、粘聚性、砂率、混凝土的含气量、混凝土拌合物经时损 失及混凝土的凝结时间等。 2.2.9 搅拌车进机装料前司机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如是否将罐内 杂物及残留水倒干净,混凝土标示牌是否与发货单一致,外加剂 是否按要求携带等。 2.2.10 质检员对异常混凝土应做好调配记录。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2.3.1 操作室及相关人员负责对计量设备准确性进行校验并做好 校验记录,质检员根据计量准确性调整配合比。 2.3.2 操作员在工作生产过程中按《操作规程》规定,控制投料 顺序、搅拌时间,并负责对每盘混凝土进行目测,如发现异常应 立即通知质检员进行调整。 2.3.3 混凝土出机过程中质检员应随时观察,掌握混凝土坍落度 及用水量。 2.3.4 主质检员应及时了解原材料情况,在村料变更比较频繁时 应对出厂混凝土车辆加大抽查力度,对异常混凝土做好调配方 案,及时有效的调整配合比。 2.3.5 在运输和施工过程中应虑天气,运距,压车等情况做好应 工作。 2.3.6 相关部门应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执行《质量管理活动月实施 办法》的条款,减小影响混凝土坝落度的其它因素。 2.3.7 车队要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 术状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协助修理工一同认真处理,严禁隐瞒车 辆故障而进行装料。装料前必须对车辆进行一些常规检查,如油 料是否足够、轮胎是否完好、拌筒里的清洗水是否倒干净等,如 因司机原因造成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应由司机负全部责任; 2.3.8 司机要经培训熟识混凝土性能,行使路线须以工作目的地 为准,尽量缩短运输时间。 2.3.9 混凝土从搅拌时间起至卸料结束,一般要求在 1.5h 内完 成,运输时间不宜超过 2h; (注:如发生泵管堵塞、停电、车 辆固障等一时难以排除的突发情况,协调员、司机或泵工应及 时通知操作室和相关人员,调度负责车辆调配。砼车从出厂至 现场滞留时间不得大于 2.5 h。当意外情况发生在短时间内不能 排除时,现场积压砼全部调离,仅留最迟至现场车辆。调离车 辆须回厂后经质检员检验或调配合格后方可调往别的工地,尽 量减少低标号调配高标号,如发现混凝土有初凝现象时,应请 示相关领导作报废处理。 ) 2.3.10 搅 拌 运 输 车 的 工 作 转 速 须 在 以 下 范 围 , 进 料 : 6--10r.p.m ; 运输:3--6r.p.m。 严禁在混凝土运输过程中私自加 水,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质检人员反应。 2.3.11 装载机司机上料必须服从质检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上 料。严禁在雨天后将泥浆同砂石一起上入料斗。 2.3.12 现场配合和协调员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预拌混凝土的接收 工作, 保证以合理的混凝土浇捣速度, 防止混凝土等候时间过长。 一般情况下, 混凝土从拌制到完成浇捣总时间不宜超过 90 min, 对于高温季节,还要缩短时间。 督促施工单位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 督促施工单位正确把握振捣时间,做到振捣密实。 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把握抹面时机。浇捣后要根据湿度三次抹光, 即做到浇捣时抹平、初凝时抹光、终凝时再抹光,以避免产生裂 缝现象。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维护保养工作,浇捣好后,要根据气候变化及 时做好覆盖和浇水养护。 混凝土质量检测 2.4.1 技术质量部人员定期检验生产过程中留置试块强度,控制 配合比的经济效益 2.4.2 技术质量部相关人员组织质量回访,回弹检测实体混凝土 的强度 本程序编制依据: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 及相关标准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 公司《程序文件汇编》 (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 LZ2J-CXW) 《质量管理活动月实施办法》 如本程序实施过程中与上述文件发生矛盾或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