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工程项目报批流程
某某省港口工程项目报批程序某某省港口工程项目报批程序 根据交通部《港口建设管理规定》、《某某省港口规划区域内建 设项目预审管理暂行方法》以与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港 口工程建设项目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一〕报送项目预审; 〔二〕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可 行性研究报告; 〔三〕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 目申请报告,履行核准手续; 〔四〕根据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初 步设计文件; 〔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施 工图设计文件; 〔六〕 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组织项目的监理、 施工招标; 〔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展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并向港口行 政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备案手续; 〔八〕备案后组织工程的实施; 〔九〕工程完工后,编制竣工验收材料,进展工程竣工验收的各 项准备工作; 〔十〕按权限,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组织竣工验收。 一、项目预审申请一、项目预审申请 根据《某某省港口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预审管理暂行方法》 的规 定,港口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在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之 文案大全 前,必须将建设项目报送项目预审并取得预审同意意见后, 方可开展 项目前期工作。 港口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未经预审或预审意见未明确 同意的,相关部门不得为该项目出具规划选址意见、 用地用海预审意 见或进展审批、核准。 1、项目预审程序: 〔1〕项目申请人向市港口管理局提出建设项目预审申请; 〔2〕港口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市发改委在 15 个工作日 内提出初审意见,并联合转报省交通厅〔港航局〕和省发改委。 〔3〕省交通厅〔港航局〕收到转报材料后会同省发改委对预审 申请材料进展审查,于 15 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并告知项目申 请人,同时抄送市港口局和市发改委。 2、申请预审需提交的材料 〔1〕港口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预审表; 〔2〕港口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拟选址情况、拟使用规划岸线长 度等; 〔3〕建设项目位置图。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二、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 项目预审通过后,可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该阶段主要工作 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报批、 项目选址意见报批、用地用海预 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与审批、 地震 安全性评价和项目安全预评价〔如需要〕等工作。 〔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报批〔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报批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委托有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 编制 完成后按以下程序报送。 文案大全 1、申报程序 〔1〕向市港口局申报; 〔2〕 设区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收到工程可行性研究申请材料后, 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报省交通厅〔港航局〕,省交通厅〔港航局〕 收到符合要求的转报材料后组织审查, 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出具 行业意见;如属交通部审批的,省交通厅〔港航局〕5个工作日内完 成转报工作。 2、申报材料 〔1〕设区市港口局转报申请文件1份; 〔2〕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5份和相应的电子版本1 份; 〔3〕项目预审批复文件。 ( (二二) )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 根据《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方法》 、 《某某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 管理方法实施细如此》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各级政府或投资主 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项目审批、核准前向项 目所在地的县级或市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项目选址意见书 申请,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1、申请程序: 申请人向项目所在地规划主管部门申请, 规划主管部门收到完整 的申请材料后,一般在 15 个工作日内进展审批,核发项目选址意见 书。 2、申请材料 申请项目选址意见书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文案大全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与法人代表某某明复印件; 〔2〕建设单位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的报告; 〔3〕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审批表; 〔4〕委托代理证明书; 〔5〕代理人某某复印件 ; 〔6〕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或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7〕建设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涉与用地项目〕 ; 〔8〕政府或有关上级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报告或会议纪要; 〔9〕 1:500 或 1:1000 用地规划蓝图或地形地貌图。 〔三〕用海预审申请〔三〕用海预审申请 根据国家海洋局《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 《某某省海域使用管 理条例》和《某某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强省政府审批的海域使用 项目预审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各级政府或投资 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海域的,申请人应当在项 目审批、核准前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海域使用申请,取得用海 预审意见。 1、申请程序: 〔1〕用海申请人向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用海预审申请; 〔2〕用海预申请报告先经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和地市级海洋行政 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呈报省海洋与渔业局; 〔3〕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海域使用预申请后,将派员到现 场踏勘,并在收到申请后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预审决定、出具预审意 见。 2、申请材料 文案大全 港口建设项目申请海域预审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省发改委和交通厅批复的项目预审意见; 〔2〕工商营业执照与法人代表某某复印件; 〔3〕建设项目拟用海平面图〔用海坐标〕 ; 〔4〕用海预审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拟用海位置、拟用海面积、用海类型、海域用途、投资规模、联系人、 联系等。 〔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与审批〔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与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某某国环境保护法》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护管 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 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但铁路、 交通等建设项目, 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 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 1、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即可委托有相应资质〔港口工 程应具有交通运输行业的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 2、申报程序 〔1〕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呈报省环保局; 〔2〕建设单位收到省环保局的受理单后,,与省环保工程评估中 心签订委托评估协议; 〔3〕评估中心对报告书进展初审,并在委托评估协议签订后10 个工作日内召开评审会议,组织专家进展技术评审; 〔4〕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环境评价单位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 文案大全 编工作; 〔5〕建设单位将修编后的环评报告书送评估中心,评估中心将 重新审查并在收到修编后的环评报告书的 5 个工作日内进展技术评 估,评估中心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技术评估工作; 〔6〕评估中心技术评估合格后,将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7〕省环保局根据评估报告,批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 3、申请材料 〔1〕建设单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 〔4〕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有行业主 管部门〕 。 〔5〕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水土保持方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