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制度含临时动火管理
精选资料 消防管理制度(含临时动火管理)消防管理制度(含临时动火管理) 安全防火管理规定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一、全体员工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 制度,协同保安部门认真做好公司各部门安全保卫工作。 二、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 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持好现场。 三、未经物业部、工程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 探亲访友、施工等人员)禁止进入电房、电梯机房、锅炉房、空调机 房、水泵房。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办好登记手续,由值班领导及值班 人员等工作人员负责执行。 四、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设备安全运行外, 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 行安全检查。各级人员必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 如发现不 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五、不得随意配制各机房钥匙,无人值班时各机房、班(组)工 作场地门窗必须锁好。 由水泵系统当职人员负责检查锁好楼顶水池盖, 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锁匙,除水泵系统当职人员外,必须经该系统主管 领导批准后才可开水池盖。 六、在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内。 可修改编辑 精选资料 七、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各班组不得存 放易燃油料 1KG(1 公斤)以上。 八、需要动火作业时,要办妥动火作业证后方能施工,施工前尽 可能排除易燃物品,施工后认真检查,确无火种后方可离开。 九、不得随意挪动公司内消防设施, 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应 及时告知保卫部、消防中心。 十、发现火警及时报告,尽力和消防队员一道扑灭火灾。一旦公 司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供水、供电;保证消防水泵、 压风、排风机正常运行,并组织重要设备的保护和疏散工作。 防火检查制度 一、一级检查由班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 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 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不安全因 素。 2、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现事故则有本岗位 当班人员负责。 3、每天应将班组个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可修改编辑 精选资料 4、接班时提前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检查内容 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的问题,一般由接班领班负责处理,较大的问 题以书面报本部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二、二级检查由部门领导实施 1、部门领导每周组织主管对本部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 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2、检查班组以及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3、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教育及表扬 或批评。 4、负责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书面报告总经理室。 三、三级检查由公司领导实施 1、每月由公司领导或领导委托消防中心主持对各部门进行重点 检查或抽查。 2、检查各部门贯彻防火安全的执行情况,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 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罚款。 四、检查的基本内容 可修改编辑 精选资料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 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2、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置是 否符合安全规定。 3、对烟头、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并处理好。 4、仓库内货物、物资分类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泡 规定 60W 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 安全要求及值班情况等。 5、气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 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 否完好,有无乱拉电线情况。 6、使用多种可燃、易燃油类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及残油、 气的处理情况。 7、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手续,焊工操作时是否达到动火 安全制度的要求。 8、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地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9、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和消防器材有无管 好、用好和到期换药,保证完整好用。 可修改编辑 精选资料 10、 门卫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 对携带易爆危险物品的 人员是否把关等。 11、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一、险隐患的整改 1、若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检查负责人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 知书》,并派发到受控单位。 2、受控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及时进行 整改,并按规定时限完成。 3、受控单位整改完毕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 行复查,并记录复查结果。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各单位经批准临时动火的部分, 有实施临时动火作业时, 必须做 到动火前“八不”,动火中“四要”,动火后“一清”。 一、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可修改编辑 精选资料 4、繁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 净不动火。 5、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车间和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 险性未排除不动火。 6、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应 的防护措施不动火。 7、未有配备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时不动火。 8、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不动火。 二、动火中“四要” 1、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坚守岗位。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员要加强观察、精心操作,发 现不安全苗头时,立即停止动火。 3、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4、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动火后“一清” 完成动火作业后, 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 场后,才能离开。 本暂行规定由各级保卫部门监督执行,对执行本规 可修改编辑 精选资料 定成绩显著者分别给予表扬、 记功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 重和受灾情况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的有关规定对有关 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经济损失、处分、罚款、拘留处罚,后 果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可修改编辑 精选资料 THANKS !!!THANKS !!!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 策划案计划书, 学习课件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可修改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