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审批制度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024年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审批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学生依法行使自由活动的权利,进一步法律规范我校学生社团活动,引导社团健康进展,维护学校和广阔学生的共同利益,根据《___财经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___财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并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学生社团活动开展基本法律规范 第二条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我校校纪校规; 第三条学生社团有权根据社团本身性质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创新,开展符合社团成员共同兴趣的活动; 第四条学生社团须在每学期的前两周内,讨论并确定学生社团工作指导思想,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并报予社团联事务部,由事务部转交活动___部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各社团方可执行活动计划; 第五条各社团针对社团会员开展的活动次数,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大型活动一学年≤___次(即面对全校及以上范围内的活动); 第六条各社团开展活动,须紧扣社团工作的宗旨,不得开展有悖于社团宗旨的活动; 第七条社团活动须符合大多数会员的兴趣和意愿,调动大多数会员参加的积极性; 第八条学生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第九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需提前告知有无商业性赞助,以及赞助的形式、赞助的内容等详细情况; 第十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需注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不得开展过于危险或容易引发事故的活动;其他活动也需事先准备好防患措施和紧急应对措施; 第十一条不允许通过百本分、德育分、智育分等作为宣传活动的手段,含“参加即有___分”等的活动,即一般观众可获分的活动不予审批;唯参赛者或优胜者可获分的活动可以进行。 第三章学生社团一般活动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一般活动是指各社团每学期或每学年开展的非日常性活动,如一年___届的竞赛和其他周期在___个月以上的活动等,具体以上报的活动为准。 第十三条二级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的审批: 1.1提交策划:二级学院学生社团须提前___周,将活动策划以电子稿或纸质的形式递交至各学院学生社管处; 1.2社管审核:各学院社管可以在社联在线(://___.___ 1.3学院团委老师审核:学院团委老师审核通过后,需在审核单相应空格处盖章,视为活动审核通过(此章即表明该活动合格,可以举办,因此社团联不再进行进一步审核)。 1.4转发策划:二级学院社管需将审核通过的策划策划发送至社联在线“活动审批”处留底,并在策划首页注明“___学院社管审核通过” 2.社团取回执单:二级学院社团到文化中心110社联办公处上交已盖章的活动审核单,社团联根据审核单和上述___所注字样,出具回执单,社团填写活动回执单(回执单填写和使用具体说明请见___二),回执单须加盖“___财经大学社团联合会活动审批章”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校级学生社团活动的审批: 1.1提交策划:校级学生社团须提前___周,将活动策划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至社联在线“活动审批”板块,活动___部审核后将在周一,周四两天统一回复。 1.2各社团可在“活动审批”之下的“已通过审批活动”查询是否活动已经通过。 2.社团取回执单:校级社团在文化中心110填写已审批的活动回执单(回执单填写和使用具体说明请见___二),回执单须加盖“___财经大学社团联合会活动审批章”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回执单作用: 1.学生社团完成活动审批后,可凭回执单开展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务必保管好社团活动回执单,并于活动开始前向活动___部负责该社团跟踪打分的人员出示此回执单。 2.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时须提前___日通知社团联活动___部进行活动跟踪。若未及时通知,该社团相应的活动分视为自动放弃,事后不予以追加或者补加。 3.未及时出示回执单的学生社团活动,活动___部将在此活动的星级考评表中进行相应的扣分。 4.活动结束后,学生社团须根据活动实际___情况做一份活动记录,存入本社团档案,并在每学期期末统一上交社团联,作为后期社团评比依据。 第四章学生社团日常性性活动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开展的日常性活动是指社团每学期定期常常开展的日常活动。如每周或半月一次的培训、沙龙或其他形式的活动,频率要求不得低于两周一次,否则不视为日常性活动,具体以上报的活动为准。 第十七条日常性活动审批,需在每学期初需发送一份策划至社联在线的“活动审批”处(://___.___cn/),由社团联活动___部审批通过后方可在这一学年内开展常规性活动,此后该项活动的审批,如无变动和其他特别情况,则无需再交策划审批,但仍需至110领取填写回执单,凭回执单审批场地等,以使活动正常开展。 第十八条该日常性活动若有变动和其他特别情况(活动内容、周期、赞助、宣传等其他审核单中涉及的信息变动),需提前告知社团联活动___部,对变动内容重新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社团联活动___部根据具体情况,抽派人员进行跟踪打分,社团如有更改常规性活动的时间,地点等请及时通知社团联活动___部跟进干事。 第五章学生社团特别活动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社团特别活动包括: (一)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生社团联合举办的活动; (三)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个人的联合举办的活动; (四)有外籍人士或有涉___内容的活动; (五)涉及___、民族问题的活动; (六)其他有关学校秩序及声誉的活动; (七)需申请活动经费的活动; (八)活动金额___元以上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相关学生社团在获得社团联批准的同时还须获得活动涉及到的学校其他相关管理部门或单位的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活动的筹备工作,未经批准私自开展活动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一)在教学区域开展活动的,须经过社团联和有关教学、行政部门的共同审批同意,方可进行; (二)在学生生活区内的室外场地开展活动的,须经过社团联、校团委、紫元公司管理处及保卫处的共同审批同意,方可进行。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凡活动名称或___参加成员为跨校的均为跨校活动,此类活动除按上述规定向二级学院社管中心(院级社团)或社团联活动___部(校级社团)提交策划书接受审核外,必须同时直接向校团委提交一份活动策划书,经过校团委批准后,活动方可展开筹备工作,未经许可,不得___跨校性活动; 第二十三条其他特别情况须经上级团___和省___的同意并征得兄弟院校团委的同意后方可实行。 第六章开设社团内部培训班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原则上不能开办收取费用的培训班、学习班。确有必要的,须由校团委(学院团委)批准,同时将相关资料上报社团联活动___部,由活动___部和社团财务部共同监督培训班、学习班的___实施以及费用的收取情况,学生社团须严格根据开办成本收取相关费用。 第二十五条获得批准开办培训班、学习班的学生社团,须至少提前___周通知活动___部及社团财务部该社团收取培训班或学习班费用的时间、地点,活动___部将会同社团财务部到收取费用的现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