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流程教学提纲
平度市蓼兰镇万家卫生院 实验室安全管理流程 l 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1 吸烟 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 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 在火种;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1.2 食物、饮料及其它 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接触可能的其 它物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食物应放置在允 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1.3 化妆品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或进行化妆,并建议经常洗 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1.4 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 须使用安全镜其它保护眼睛和面 部的防护用品。 但允许面罩或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 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使用、处理能够通 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 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1.5 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除要求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着装外,工作服应干净、整 洁。 所有人员在各一实验区内必须穿着遮盖前身的长袖隔离服或 长袖长身的工作服。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 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 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 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 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盛放被污染 的实验服和工作服,应用合适的、有标识并能防渗的包装。清洗 时应用足够高的温度和足够长的时间以获得良好的去污效果。 不得在实验室内设值班床,严禁在实验室内住宿。 1.6 鞋 在各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软底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 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工作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 套。帆布鞋可吸收化学物品和有传染性的液体。 1.7 头发和饰物 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佩戴帽子。以防止头 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人工作区, 不得佩戴有可能 被卷入机器或可随人传染性物质的饰物。 1.8 胡须 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项(1.7)规定。 1.9 洗手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接触患者前 后、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或其它污 染物时,应立即洗手。 1.10 眼睛冲洗 眼睛若被血液或其它体液溅到,立即用大量的生理盐水冲 洗。 1.11 呼吸防护 在没有有效的硬件控制的实验室或实验室不能有效地控制 危险因素时,工作人员配戴呼吸防护器具,以防止吸人被有害粉 尘、气体、烟雾、蒸气污染的空气。这些防护器具包括:防尘面 罩、 机械或化学滤筒式呼吸器、 导管式呼吸器以及自给式呼吸器, 提供的呼吸防护器具必须是根据现有标准专门设计的, 对某些特 殊危害应能提供足够保护的。 下列情况应使用正压、自给式呼吸器: *有害气体的性质不明; *氧气含量低于 19.5%; *存在有不易察觉的有害气体; *吸人的污染气体会立即对生命和健康造成威胁; *紧急处理危险物质的事故时。 在有可能需要做复苏治疗的地方, 应准备口对口 I 式复苏包 或其它相关的通气装置。 1.12 移液 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移液具应使用助吸器。 1.13 锐利物品 谨慎处理针头、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使用后的针 具不要折断、弯曲、破损、重复使用或用手重装在针管上的。一 次性注射器上的针头用后不要取下, 锐利物品应立即放置在不易 刺破的容器内,在完全装满之前就应及时丢弃。 1.14 隔离措施 接触患者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隔离措施。 1.15“工作环境 1.15.1“清洁”区和“非清洁”区 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情况由主任选择并确定 “清洁” 和 “非 清洁”工作区,在清洁区和非清洁区之间设“缓冲室” 。被指定 为“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如采取预防措施,防止 电话、视频显示器终端、键盘、门柄及其它经常被手或手上的手 套触摸的物品的污染,要求工作人员在触摸设备(如计算机键盘 及电话的保护罩等)前取下手套,仪器设备和工作面的应常规消 毒和清洁。被指定为“非清洁”的区域,允许戴手套接触所有物 品(如电话、门柄、计算机终端和其它物品 ),所有这些物品的表 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未戴手套的人员如果使用该区域内的电 话、计算机终端或其它设备,应该戴上手套,或在使用后立即彻 底洗手, “清洁”和“非清洁”区都应保持整洁。实验台至少 应每天清洁—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用新鲜配制的 1:10 的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合适的含氯消毒剂清洗。 在处理溅溢的样品 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使用 相应合适的清洁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 1.15.2 设备 冰箱、冷冻柜、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在发生 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进行清洗、消毒时要戴上手 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适的防护服。 1.15.3 外衣 外衣(实验服、工作服)应悬挂在远离散热器、蒸汽管道、供 暖装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挂在压缩气瓶或灭火器上,也 不要挂在门的玻璃隔板上,妨碍视线。 “清洁”的和“非清洁” 的个人防护服要分开存放。 1.15.4 垃圾处理 每天至少清理垃圾,送至医院集中焚化。 1.15.5 装饰 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更不要使用电子装饰 物、蜡烛、圣诞树等有引起火灾危险的装饰品。 1.15.6 个人物品 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钱包、外套、皮靴、咖啡 杯、运动服、预包装的食品和药品等。 1.15.7 用后的废弃物品 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 具危险性的液 体如酸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平线下。 较大的废弃物容器应靠近地 面存放,在用喷洒消防设备的地方,与天花板的距离应保持 90 厘米以上,在不用喷洒的地方应与天花板保持 50 厘米以上的间 距。 1.15.8 出口通路 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 圾、装置、或设备。注意: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 通往灭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1.16 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粘紧的时可用刀切开 分离。 *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先消毒。 *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示记的、单独 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 *每次换班前,用 1:10 的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其它合适的消 毒剂对洗刷玻璃器具的区域进行表面消毒。 *破碎的玻璃器具只能使用机械装置处理。 1.17 离心机 1.17.1 气溶胶 离心过程中应控制气溶胶的产生在最低水平。 1.17.2 操作 离心机只有在盖好盖板后,才能启动。 1.17.3 污染 装标本(血、尿、痰 )或易燃液体的离心管,只能在管塞密封 后方可离心。 1.17.4 传染性物品 所有能够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 都应使用 密封的离心管,并在盖紧的离心头或转头中进行。 1.17.5 清洗 用 1: 10 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其它合适的消毒液常规清洗离心 机。 1.17.6 平衡 离心时应保持合适的平衡,以保证离心的顺利进行。 2.防火安全准则 2.1 安装有警报系统。每个检测和报警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