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核心素养在小学教学中如何落实
数学核心素养在小学教学中如何落实 高中阶段数学学科的核心素养主要包括以下 6 个素养, 分别是: 数学抽象、逻辑推理、数学建模、直观想象、数学运算和数据分析. 小学阶段数学学科的核心素养与高中应该是相通的, 不需要再行研 制,这里通过一些案例,主要讨论了数学学科 6 个核心素养在教学 中如何落实的问题.期刊代号:G392 分类名称:小学数学教与学 复印期号:2017 年 05 期 关 键 词: 数学核心素养 教学 近两年,各种媒体上关于“核心素养”的讨论相当丰富,核 心素养逐渐成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一个抓手.教育部立项研究的核 心素养,包括两个方面,或者说两个层次:一个是学生发展核心素 养,一个是学科核心素养.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研究结果,教育部 已经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布并征求意见;高中近 20 个学科的学 科核心素养的研究已经告一段落,预计结果会在 2017 年第一季度 随《高中课程标准(修订稿) 》的公布同时出炉.学生发展核 心素养是指“学生应具备的, 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 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从“自主发展、社会参与、文化基础”三 个方面展开,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 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以文化基础的积累和自主 发展能力的提升为支撑条件, 引导学生在社会参与及互动过程中践 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中阶段数学学科的核心素养虽然 目前尚未公布,但从目前的研究看,主要包括以下6 个素养,分别 是:数学抽象、逻辑推理、数学建模、直观想象、数学运算和数据 分析.笔者认为,小学阶段数学学科的核心素养,与高中应该是相 通的,不需要另起炉灶、再行研制,也即:小学阶段数学学科核心 素养与高中是相同的,也是上述 6 个.本文主要讨论数学学科的 6 个核心素养在小学教学中如何落实, 也附带涉及学生发展核心素养. 一、 数学核心素养的含义数学核心素养是具有数学基本特征 的、 适应学生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人的思维品质与关键 能力.上述 6 个核心素养的定义,或者说“解释”如下所示. “数学抽象”是指舍去事物的一切物理属性, 得到数学研究对象的 素养.主要包括:从数量与数量关系、图形与图形关系中抽象出数 学概念及概念之间的关系, 从事物的具体背景中抽象出一般规律和 结构,用数学语言予以表征.“逻辑推理”是指从一些事实 和命题出发,依据规则推出其他命题的素养.主要包括两类:一类 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推理形式主要有归纳、类比;另一类是从 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推理形式主要是演绎. “数学建模”是 对现实问题进行数学抽象,用数学语言表达问题、用数学知识与方 法构建模型解决问题的素养.主要包括:在实际情境中从数学的视 角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建立模型,求解结论,验证结 果并改进模型,最终解决实际问题. “直观想象”是指借助 几何直观和空间想象感知事物的形态与变化, 利用图形理解和解决 数学问题的素养.主要包括:借助空间认识事物的位置关系、形态 变化与运动规律;利用图形描述、分析数学问题;建立数与形的联 系,构建数学问题的直观模型,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 “数 学运算”是指在明晰运算对象的基础上, 依据运算法则解决数学问 题的素养.主要包括:理解运算对象,掌握运算法则,探究运算思 路,选择运算方法,设计运算程序,求得运算结果等. “数 据分析”是指针对研究对象获取数据, 运用统计方法对数据进行整 理、分析和推断,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知识的素养.主要包括:收集 数据,整理数据,提取信息,构建模型,进行推断,获得结论. 这 6 个核心素养并不是相互分离的, 而是有密切联系的.笔者认为, 它们可以分为三组, 而且可以用下面的一段话表述它们之间的联系: 我们要让学生学会用数学的眼光观察世界, 发展数学抽象和直观想 象的素养;让学生学会用数学的思维分析世界,发展逻辑推理和数 学运算的素养;让学生学会用数学的语言表达世界,发展数学建模 和数据分析的素养.这是因为,直观想象也是一种数学抽象,数学 运算也是一种逻辑推理,数据分析也是一种数学建模.二、 数学核心素养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如何落实上述 6 个核心素 养,是数学教学中的精髓.那么,这些核心素养如何在小学数学教 学中落实呢?根据小学生的特点和小学数学教育的特点, 笔者有下 面一些思考,与大家分享.小学数学的内容主要有识数、运 算、图形、几何和推理,还有一点统计.“数”的概念形成依靠抽 象,“图形”的概念形成也依靠抽象.例如,“5”是从 5 个野果、 5 条鱼、5 颗石子等客观事物中抽象出来的;“圆”是从太阳、月 亮、 车轮等客观事物中抽象出来的.客观世界中并没有抽象的“5” 和抽象的“圆”,数学的研究对象其实是人类思维的产物.“抽象” 一词本身也是抽象的.到小学几年级可以在教学中对学生说“抽象” 一词?这是一个可以研讨的问题.笔者觉得,从小学一年级起就可 以, 例如, 在讲“5”和“圆”的概念时, 就可以说上面的那些话, 自然就带出“抽象”一词.在教师第一次或第二次讲“抽象”一词 时,学生未必理解,可能只是生硬地接受;但是多次以后,学生慢 慢就体会、理解了.小学生对“抽象”一词的理解,也许更多地靠 数学课,而不是靠语文课. “逻辑推理”一词及相应的素养 也是从一、二年级开始就可以教给小学生,只不过起初可以只说 “推理”,到高年级条件成熟时再表述为“逻辑推理”.例如,计 算 9+3=12 时,有一个先把 3 拆成 1+2 的过程,再得出 9+3=9+1+2=10+2=12.这种“算理”其实就是一种“推理”.当然, 随着年级的升高,学生会逐渐接触一些稍复杂的推理. “数 学建模”的素养在三年级以后就可以教给小学生, 只不过小学阶段 可以不出现“数学建模”的说法,只说“模型”或者“类”等,最 初甚至可以只用“一般形式的表达”的说法.例如,在学生学到加 法交换律、乘法交换律时,可以说“这是对于所有的数都正确的等 式,是普遍的规律,这是数学概括和总结的结果,我们应该重视这 种一般形式的表达”.到高年级学到“总价=单价×数量”“路程= 速度×时间”等公式时,可以进一步说“这种一般形式的表达,也 称为解决一类问题的模型”. “直观想象”一词从字面上不 易理解, 因为它其实是“几何直观与空间想象能力”缩减字数的结 果.笔者觉得,在小学阶段可以不出现“直观想象”一词,起初只 分别用“直观”“想象”的说法,把相应的素养教给学生,到高年 级再视学生的情况结合实例分别用“几何直观”与“空间想象能 力”的说法.例如,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 年版) 》 (以下 简称《课标》 )“附录 2”中的例 32 是:观察图 1( 《课标》 中的图 8) :请在图 2( 《课标》中的图 9)中指出从 前面、 右面、 上面看到的相应图形:对于该例的教学, 教师可以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实物, 但是要避免在一开始就展示实物, 因为那样会部分失去培养学生“直观想象”能力的机会, 减少了教 学过程中的思维含量,应该让学生在说出答案之后观察实物,作为 对学生思维结果的“验证”. “数学运算”一词及相应的素 养可以较早教给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