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WF-2017-01WF-2017-01 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合同编号: 市县(市、区)镇(乡)村 签订日期: 甲方(承包方) : 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农村居民 /□城镇居民/□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法人/ □农民合作社/□其他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让方) : 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农村居民 /□城镇居民/□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法人/ □农民合作社/□其他 乙方委托代理人: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的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第一条 特定术语和规范特定术语和规范 (一) 本合同所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 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的前提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人将其依法取得 的土地经营权,依法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其他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行为。 (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依法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 则,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流转的期 第 1 页 共 7 页 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 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 案。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权属变更 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第二条第二条流转标的流转标的 面积 (亩) 地 类 四至 地块名称等级东 至 西 至 南 至 北 至 用途 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书号:。 该土地的实际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流转面积计 亩。 第三条第三条流转形式流转形式 甲方现通过流转方式(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其他)将 该土地的经营权流转给乙方。 第四条第四条流转期限流转期限 甲方将该土地流转给乙方的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土地流转期限最长不超过该土地原承包期的剩 余年限) 。 第五条第五条流转交付流转交付 甲方流转土地给乙方的交付标准: 。 第 2 页 共 7 页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土地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第六条流转用途流转用途 乙方接受从甲方流转来的土地用途为。 第七条第七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双方协商同意按第支付方式第种形式支付流转价款: (一)现金支付方式: 1、分期付款。该流转标的价款按每年每亩元计算,共计 元。第一年流转价款为元,以后流转价款每年递增; 每次分期付款时间为应付款当年的月日前,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2、一次性付款。该流转标的价款按每年每亩元计算,共计 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3、其他现金付款方式: 。 (二)实物或实物折现支付方式: 1、由乙方于当年月日前按每年每亩 斤(稻谷、 其他实物) 向甲方支付, 共支付(稻谷、 其他实物) 斤;以后每年递增。 2、 由乙方于当年月日前按每年每亩斤(稻谷、 其他实物)的市场价(不低于国家最低收购价)为标准,折合成现金向甲方兑 付;以后每年递增。 3、其它实物折现支付方式: 。 (三)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元作为合同定金。流 转价款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转合同期满后日内一次性返还;流转 价款采取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后一期的流转价款中抵扣。 第八条第八条甲方权利及义务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支付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款的权利; 2、有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土地的权利; 第 3 页 共 7 页 3、有在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流转期限届满后收回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权利; 4、 该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 占用的, 有依法获得相应土地使用补偿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 应确认拥有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且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合法、 清晰,无任何与该流转土地有关的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 2、应向乙方提供该流转土地合法的集体决议纪录或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 原承包合同、流转经营合同等证明材料; 3、需要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的,应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 包经营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 4、应允许乙方使用经营该流转土地所必需的水系、道路及相关设施; 5、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不得在合同有效期内,擅自将该土地经营权再次流转或收回。 第九条第九条乙方权利及义务乙方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该土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有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包括平整土地,兴修水利道路等设施)和处置产 品的权利; 3、该土地如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依法有获得相应的青苗及乙方所 搭建的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等相关补偿的权利;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土地对外流转,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 续约的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流转价款; 2、需要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的,应依法办理土地经营权 属登记或变更登记; 3、应对该土地上未列入合同的水系、道路、建筑设施等农村集体资产,协 助甲方做好管理和维护工作;如需变动,必须征得甲方和发包方同意; 4、应严格按照国家管理规定开发利用该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该土地的 农业用地、耕地用途,不得破坏土地综合生产能力; 第 4 页 共 7 页 5、应按国家环保要求和标准达标排放;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 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6、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该土地内实施采石、挖沙、取土等给土地造成损 害的行为;乙方如发现有上述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 告。 第十条第十条合同变更、解除合同变更、解除 (一)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二)经协商一致,双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解除或另签补充协议。 乙方在流转期限内将流转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三)合同期满后,乙方应清理该土地上搭建的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在合同 期满后日内将土地交给甲方。 在该土地上的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 双方如需续约,应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四)土地流转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的,超过部分无效。 (五)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或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附着物和相关 设施被征收、征用、占用,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解除。如乙方出 现已无法继续经营或破产倒闭情形,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双方应按合同解除 日期,结清合同履行期间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一)如甲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须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违 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定金不予退还。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 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该土地,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 本期(年)应付流转价款的‰作为违约金。逾期日,乙方有权解除 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该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