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防台风应急预案
xx 市防台风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工作重点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2.2 市城区防汛领导小组 2.3 县(市)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2.4 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2.5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组成 2.6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职责 2.7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8 办事机构 3 影响台风分级 3.1 特别重大(Ⅰ级) 3.2 重大(Ⅱ级) 3.3 较大(Ⅲ级) 3.4 一般(Ⅳ级)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台风及次生灾害监测 4.2 水利工程巡查 4.3 山洪灾害预警员落实 4.4 防台检查 4.5 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 5 应急响应 5.1Ⅰ级应急响应 5.2Ⅱ级应急响应 5.3Ⅲ级应急响应 5.4Ⅳ级应急响应 5.5社会动员与参与 5.6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 5.7应急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队伍保障 6.3 物资保障 6.4 资金保障 6.5 技术保障 6.6 治安保障 / 111 6.7 避灾场所保障 6.8 电力保障 6.9 交通运输保障 6.xx 医疗卫生保障 6.xx 后勤保障 7 善后工作 7.1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7.2 灾后重建 7.3 防台抗灾工作评估 8 监督管理 8.1 宣传、培训与演练 8.2 奖惩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9.2 解释部门 9.3 实施时间 xx 市防台风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要求, 进一步完善我市防御台风工作, 建立防台抗 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应急响应机制,保证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 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 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xx 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 、 《xx 省防台风应急预案》 、 《xx 市防洪条例》 、 《xx 市突发公共事件总 体应急预案》 、 《xx 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xx 实际,制定 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 持科学决策,合理调度,不断提高防台风的现代化水平。 (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以确保群众生命 安全作为防台首要任务,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 (3)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 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 、区政府是本行政区防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 (4) 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 2 / 11 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 防台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 一般,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服从当地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下级防汛指挥机构要服从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 1.5 工作重点 (1) 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 (2) 组织出海船舶及时回港避风; (3) 水库、海塘、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保安; (4) 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防范和人员避险; (5) 城乡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保安,城 乡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6) 风、雨、潮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并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 (7) 其他需要重点防范和处置的事项。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2.2 市城区防汛领导小组 市人民政府城区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中心城区防汛防台排涝工作。 2.3 县(市)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当地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必要时, 由当地党委、政府部署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当地防指具体组织实施。 2.4 其它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乡镇(街道)和城镇社区、 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 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按照县(市)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指令和预案,负责本行政区域或 本单位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2.5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组成 市防指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 xx 军分区副司令员担任。 市防指成员由市水利局、xx 军分区、东海舰队、武警xx 支队、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 财政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建委、市经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 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贸易局、市供销社、xx 海事 局、市广电集团、xx 电业局、xx 电信 xx 分公司、xx 日报报业集团、海曙区政府、江东区 政府、 江北区政府、 市科技园区管委会、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2.6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市的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 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 示、命令;编制完善防台预案,审定和批准江河洪水调度方案、重要水库控制运用计划等; 协调部门、上下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检查, 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安全的有关问题;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或组织 河道清障工作,提高江河湖泊防洪能力; 负责发布全市汛情通告, 宣布进入和解除紧急防汛 期;组织灾后处置, 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善防汛指挥自动化系统, 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 平,逐步实现防汛规范化、现代化。 2.7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水利局:承担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时提 3 / 11 供水情和水情预报;负责洪水的调度工作;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2)xx 军分区:负责组织所属部队和民兵组织参加抢险救灾事宜,做好政府与执行抢险救 灾任务部队之间的协调工作。 (3)武警 xx 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 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 工作。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4)市委宣传部:负责防洪抗灾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5)市发改委:负责协调基础设施灾后修复或重建。 (6)市财政局:负责防汛抢险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防汛抗灾经费并监督使用。 (7)市气象局:负责向市防指及时提供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有关气象信息,参 加防汛会商。 (8)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和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 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防汛紧 急期间,协助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