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甲指分包
绿化管养服务承包合同绿化管养服务承包合同 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XXXX 项目部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专业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乙方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丙方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协议使用条件说明: 1 1、本协议书为范本,可根据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合同条款中 约定的责权内容、 工程施工特点等由项目经理和所属公司经理修改与 增加相关条款。 2 2、本协议书适用于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施工的单位 之间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情况。 3 3、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属地政府的 相关规定,以及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规 定。明确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及甲指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在三方自愿平等情况下,签订 此安全管理协议书。 页脚内容页脚内容 绿化管养服务承包合同绿化管养服务承包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1、甲方对专业工程直接发包前应审查专业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 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相关证书等,应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施工单位, 不能 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 分包单位或个人。 2 2、甲方不得向有关施工单位提出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要求。不 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物资。 3 3、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权利要求施工参建单位对施工安全隐患 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单位,有权下发停工整改要求。 4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应积极响应总承包单位在安全生产 施工过程中对专业分包单位进行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要求。 5 5、协调专业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发生的施工配合事项, 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总承包单位。 6 6、检查和接受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中的安全隐患及有关问题,有权对专业分包单位提出整改或停工要 求。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 针,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积极督促丙方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部“建质 [2004]213[2004]213 号通知” 、 《建筑施 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JGJ59—2011)20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范》(JGJ46(JGJ46—2005)2005)、 《地方性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规章》 、中建四局第 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2 2、专业分包单位使用总承包单位的机械、临电、脚手架等设备 设施前双方须办理交验手续, 总包单位有权拒绝专业分包单位擅自使 用和勒令停止违规施工的行为。 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需与总包单位签 订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和 《机、 电、 设备设施验收移交单》 。 3 3、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发现分包单位施 页脚内容页脚内容 绿化管养服务承包合同绿化管养服务承包合同 工现场有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时, 有权通知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安全监督单位以促使分包单位立即整改或停工整改,或立即采取断 电、罚款等措施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并配合建设单位检查整改是否符 合安全标准。 4 4、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及相关工作提供帮助。 5 5、 督促丙方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 有权拒绝丙方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入场作 业。 6 6、对施工现场实施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监督、 检查,发现有隐患或重大隐患有权责令丙方限期整改或立即停工整 改。对不接受整改或逾期不改的乙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处罚条例按 乙方《中建四局五公司云南分公司分包安全处罚细则》执行。 7 7、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丙方进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临电设施、机械设备检查验收,验收及日常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设施 有权勒令其停止使用。 8 8、乙方在施工现场如需按建设单位合同要求提供临电、临水使 用接驳口的,丙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规范要 求使用, 乙方有权拒绝丙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 拉接电源。 8 8、乙方的设备、临电器材、安装的安全防护设施等,丙方如未 经书面批准而擅自拆除、损坏的,乙方有权对丙方进行经济处罚。 9 9、由丙方施工原因造成乙方的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的,乙方有 权对丙方进行经济索赔和法律诉讼。 三、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1、入场施工前必须提供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资质证书与安全生 产许可证等资料到乙方项目部。 2 2、丙方应成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持有城乡建设厅颁发的 有效三类人员证件的合格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 且在作业前安全人员 必须提前检查作业环境条件。 丙方可向乙方书面提出合同范围内的安 全生产要求,否则丙方施工即视为对乙方防护的认可和移交工作完 成。 3 3、服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违反 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页脚内容页脚内容 绿化管养服务承包合同绿化管养服务承包合同 4 4、由总承包单位安装使用的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如电箱、电 缆、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洞口防护、临边防护等)使用前需征 得乙方书面同意,且在使用过程中负有保护责任,不的随意拆除、损 坏和违规使用的行为发生。 5 5、丙方施工作业时应按有关标准设置安全标志。在进行有可能 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业前, 须以书面形式告之相关单位及人员, 要 有相关单位人员接收签字手续。 6 6、丙方应对使用的施工用电及生活用电设备、电缆等器具负有 全部的安全管理责任。 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 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特种 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将相关资料报总承包单位存档备案。 7 7、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 的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 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 件上岗(特种作业证件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负责建立特种 作业人员档案,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备案。 8 8、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 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应向总承包方 及时报告。 9 9、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合法使用劳务作业人员,办理劳务 注册及相关保险,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核和安全生产活动。 在安 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总承包单位提供帮助。 1010、丙方特殊工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架工、电工、电气焊 工等)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证件上岗作业,并报送建设单位、监 理单位审核通过。 1111、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单位的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 育培训工作,每月至少两次。将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资料每季度报乙方 项目部存档。 1212、使用总承包单位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总承包 方办理相关交验合格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