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
宜君县永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宜君县永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 根据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综合本单位内部安全 职责分工应按照条例的要求进行职责划分, 特别是在施工单位在“安 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指导下,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合理分工,明确责任,达到增强各级人员责任心,共同协调配合,确 保安全生产,确保职工生命安全,保持施工安全零伤亡状态,现制定 切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 (一)各部门与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一)各部门与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1 1)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 建立、建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本单位安全生产的 最终责任; 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④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⑤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⑥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⑦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2 2)技术负责人的职责)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范、标 准,并组织落实; ②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③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负责审核其施工过程中的 安全性,提出预防措施,组织编制相应的操作规程和交底工作; ④领导安全生产技术改进和研究项目; ⑤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并检查 措施的落实,做到持续改进。 ((3 3)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及工会的职责)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及工会的职责 ①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能做到专项专用, 并检查资金的使用是否 正确。 ②工会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 为要求纠正; ③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 解决的建议,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④发现危及员工生命的情况时,有权建议组织员工撤离危险场 所,单位必须立即处理; ⑤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 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 4)安全部门的职责)安全部门的职责 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的 宣传教育工作。 ②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并组织进行定期和 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及 时改进。 ③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遇到紧急情况有权暂停生产, 并报 告有关部门。 ④推广总结先进经验,积极提出预防和纠正措施,使安全生产工 作能持续改进。 ⑤建立建全安全生产档案,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探索安全生产的 规律。 ((5 5)生产部门的职责及技术部门的职责)生产部门的职责及技术部门的职责 ①合理组织生产,遵守施工顺序,将安全所需的工序和资源排入 计划。 ②按照有关标准和安全生产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相应 的措施,进行安全生产技术的改进和研究工作。 ((6 6)设备材料采购部门的职责)设备材料采购部门的职责 保证供应的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可靠,具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按机械使用说明的要求进行保养和检修, 确保安全运行。所供应的材 料和安全防护用品能确保质量。 ((7 7)财务部门的职责和教育部门的职责)财务部门的职责和教育部门的职责 ①按照规定提供实现安全生产措施、 安全教育培训、 宣传的经费, 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②将安全生产教育列入培训计划,按工作需要组织各级员工的安 全生产教育。 ((8 8)劳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及卫生部门的职责)劳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及卫生部门的职责 ①做好新员工上岗前培训、换岗培训,并考核培训的效果,组织 特殊工种的取证工作。 ②定期对员工进行体格检查,发现有不适合现岗的员工要立即提 出。要指导组织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有害程度, 提出职业病防治 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 (二)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职责(二)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 由项目经 理主持,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中华人民工和国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1)规定项目经 理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包括: (1)项目经理应当由取得相应执行资格的人员担任, 对建设工程 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其安全职责应包括: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格执 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有效 使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 建 设工程施工前, 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 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 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 并由双方签 字确认。施工中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分析, 针对可能产生的安全 隐患制定相应的措施;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 项目经理必须 及时、如实、按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和处置,并 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2)施工单位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落实安全设施的设置;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组织安全 教育和全员安全活动,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 发现安 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并配 合有关部门排除安全隐患; 对违章指挥、 违章操作的, 应当立即制止。 (3)作业队长安全职责 向本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全安技术措施交底, 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 技术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前应对 本次作业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设施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 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安全标牌是否按规定设置,标识方法和内 容是否正确完整;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 规程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召开上岗前安全生产会;每周 应实行安全讲评。当发生重大或恶性工伤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立即 上报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不违章作业;服从 安全监督人员的指导,积极参加安全活动;爱护安全设施。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 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 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对不安全作业提出意见;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 急情况时, 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 撤离危险区域。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 应当接受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垂 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 高架设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 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作业人员应当努力学悄习安全技术,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 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