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范本(通用 5 篇)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 1 1、能自然的物品,化学易燃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 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能自然的物品和化学易燃物品堆垛应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 所。 3、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 水的地点。 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 5、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 采取降温措施。 6、化学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 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7、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对可能带有火险隐 患的物品,应当存放到观察区,经检查无危险后,方准入库或归垛。 8、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 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 9、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 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 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10、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当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 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11、易燃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以及库房结构和位置应符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2 2 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关于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存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 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太原师范学院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易燃,易爆物品指:汽油,酒精,乙炔,煤气,液化气,氯气, 烷气,氮气等。 第二条: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储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建立健全各种 规章制度。 2、使用气体钢瓶数量较大的单位要设立专用库房,餐饮场所应设专用液 化气供气室,并做到安全管理制度齐全,要有专人负责。物品摆放整齐,不准超 量,出入库,室手续齐全。助燃,易燃钢瓶不准存放在一起。 3、对库房,室内的防爆,排风等设备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 维修。 4、有煤气设备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对管线,开关经常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用火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做到有火有人,人走火灭,人走 关阀。 5、长期不用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乱扔乱放,要统一处理。 6、管理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性质,及灭火方 法。 7、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人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方可上岗。 第三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 1、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个人要严格遵守使用安全制度和操作规 程。 2、使用人员应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性质,助燃与易燃,易爆物品在使 用时要达到安全距离,禁止违章操作。 3、使用易燃,易爆液体物品,应用多少领多少。工作后有少量剩余时要 加封存放,数量较多应及时入库或存放在安全地方,有专人负责。 4、使用的气体钢瓶要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安全标准。没有合格证的钢 瓶,严禁使用。 5、使用液化气罐时,气罐与炉具必须达到安全距离。气罐与炉具的连接 管应符合安全标准,距离较远时,应用铁管连接,要经常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更 换。每个气罐要有专人负责。 第四条:因违章,违规管理,使用造成后果的单位,个人,要视情节给予 行政和经济上的处理。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3 3 1 1 目的目的 为了保证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使用及储存,防止因管理不严、使用不当, 发生危险,造成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制定本规定。 2 2 范围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储存、运输 管理规则。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3 3 引用文件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8 号 4 4 储存使用要求储存使用要求 4.1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系指国家标准 GBI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 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 和遇湿易燃物品。 4.2 各级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加强日常的使用、 储存和运输管理,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可靠。 4.3 风场应设置专门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根据 GB12268-90《危 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 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 4.4 风场允许存放少量的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每种最多不能超过 1 桶以上),以备日常应急所用,严禁超量储存。检修用氧气、乙炔气瓶每种最多 允许存放 2 瓶,并且应分开单独放置。 4.5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牌,库房门 应上锁,并设专人负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专责人必须了解易燃易爆物品性 能和安全操作方法,按照国家规定的防火防爆要求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4.6 库房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控制电源应经常检查,保证完好, 库房负责人每天应对库房防火情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4.7 库房内应根据易燃易爆物品数量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维 护检查,保证消防器材足够好用。 4.8 库房内应经常通风换气,防止易燃易爆物质挥发积聚产生危险,室内 温度不宜过高,宜保持在 15℃以下,夏季还应做好降温措施。 4.9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场所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 防爆要求;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电冰箱等设备。 4.10 易燃易爆物品的外包装要有明显的标识。使用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 定正确使用。 5 5 运输要求运输要求 5.1 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前必须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种标签、 标志不明显的易燃易爆物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没有瓶帽、防震胶圈的气体 钢瓶不得装运。 5.2 化学性质、安全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混车 装运。 5.3 遇热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按夏季限运物品安排,宜在夜间运 输。必要时应采取隔热降温措施。 5.4 易燃易爆物品在搬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 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工具。 6 6 附则附则 6.1 本规定由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监部负责解释。 6.2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4 4 为严格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切实保证有毒、易燃易爆物品保存和 使用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一、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 1.易燃易爆物品实行专人保管和发放制,严格遵守存放和发放制度。 2.仓库必须挂有明显的规章制度及警言、标语。 3.化学易燃易爆物品根据属性分类贮存,不得与其它物品混合储存。 4.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严禁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