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建设工程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明确职责,确保建设资金 安全、完整,控制建设成本支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 XXX、 XXX 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 法规、 规章制度,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严格执行国家、XXX、XXX 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合理、及时筹 集建设资金; 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 执行、 控制工作, 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杜绝资金损失和浪费;加强对建设资金监 管,保证资金安全、完整;及时办理资产交付和编制竣工财务 决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职责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在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由计 划财务部归口管理,相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包括。 (一)严格执行国家、XXX、XXX 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和 XXX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各项财务决 议。 (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牵制制度 (三)严格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XXX 项目管理 机构执行)和 《企业会计制度》 (XXX 公司执行)及其他相关规定, 规范会计核算。 (四) 及时编报建设资金预算, 请领、 管理和拨付建设资金, 科学、合理筹措和使用债务性资金,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 (五)参与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及概算清理 等相关工作。 (六)根据合同、验工计价、发票等资料,办理工程资金、 征迁补偿及物资设备款的预付、结算和清算。 (七)按合同约定,监督、检查拨付参建单位项目资金的使 用情况,防止参建单位挪用、转移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 进行。 (八)项目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保证资产完整。 (九)按时编报快速月报、财务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定期 进行财务预测和经济活动分析。 (十)加强财会信息化、会计基础工作和财会人员教育、培 训工作。 (十一)责与银行、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 (十二)办理项目后期收尾工程和会计档案等资料的移交。 (十三)依法接受审计和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第三章建设资金的管理 第四条建设资金银行帐户的开立 (一)项目管理机构开立、撤销或变更银行账户,均应按规 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报批。 (二)为便于资金监管和价款支付,应约定施工单位资金帐 户与项目管理机构结算帐户在同一银行系统开设。 (三) 项目管理机构应在机构所在地铁道资金结算所开设资 金结算帐户。当地没有资金结算所的,原则上应在与签订了监督 协议的商业银行开户。 (四)对使用 XXX 建设基金的项目,XXX 项目管理机构需开 设 XXX 建设基金专户。 第五条建设资金的筹集 (一)XXX 项目管理机构根据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年度(月 份)资金使用预算、合同及工程建设实际需要,按照“先请领权益 性资金,后请领债务性资金”的原则,报送月度用款预算,向 XXX 财务处申请领用建设资金。 请款额度应不包括工程进度结算款中 暂不需要支付的部分和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XXX 公司根据出资协议、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年度(月份)资 金使用预算、合同及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向 XXX 财务处和其他出 资者申请建设项目资本金,债务性资金自行筹集。 (二)自行筹集的建设资金,应按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多渠道、多元化、低成本”的原则,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通过 后执行。 (三)XXX 公司需建立建设资金筹集机制,根据建设项目总 体要求,编制建设期滚动计划,预测各年度资金需求量;根据年 度投资计划,编制年度资金预算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 董事会决议是 XXX 公司资金筹集、运用和办理担保手续的依据。 (四)XXX 公司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 并出具验资报告。出资人(代表)以土地征迁折价等非货币投入 项目的资本金,需由中介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各出资方确认后,计 入公司资产和权益。 在项目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 出资人 (代 表)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资本金。 第六条建设资金的拨付 项目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项目概算、年度 支出预算、年度投资概算分章节计划、合同、经审核签认的验工 计价(或有效发票)和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严禁无依据拨付 建设资金,严禁挪用、调剂、串换使用建设资金。 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 项目管理机构 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建设资金。 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的支付数额、方式和 时限应严格按照《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规定执行。 第七条质量保证(保修)金的管理 项目管理机构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时, 必须按不低于 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 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 (合同另有约定的, 从其约定) , 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 项目管理机构请领资金时应将质量保证(保修)金从请款额 度中扣除。需返还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保修)金时,由项目管理 机构据实请领拨付。 第八条存款利息收入的处置 建设资金在项目初验前产生的存款利息一律冲减建设成本; XXX 管理建设项目初验后产生的建设资金存款利息一律通过 XXX 财务处汇缴 XXX。 第九条项目尾工款和结余资金的管理 项目管理机构各部门必须密切合作, 对初验合格项目收尾工 程进行合理组织,确保尾工工程进度,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建设 资金。 (一)XXX 管理项目在销号年度后一年内没有完成全部工程 的剩余资金应经 XXX 财务处上交 XXX 财务司, 同时将剩余工程的 明细清单通过 XXX 报 XXX 建设、计划、财务、审计等部门备案, 并进行台帐管理。具体实施时需使用资金,项目管理机构应提供 合同和完成情况通过 XXX 向 XXX 请拨,完工后报主管部门核销。 (二)XXX 公司项目管理机构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认真 清理结余资金。待财政部、XXX 对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按批复 意见作出财务处理。 第十条建设资金使用的监控 (一)项目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联签制度。 支付工程预付款、备料款、进度款和结算款前,财务部门需 提供资金支付联签单(联签单应列示汇款去向、用途、额度、合 同金额、已付金额、累计计价及累计付款金额等内容) ,经项目 管理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总经或相关分管领导)、财务主管人 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签后据实支付。联签过程中各部门、人员 必须对提交资料及决策结果的真实、合法、合规性负责。 (二) 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将资金监管条款纳入承发包合同管 理。通过延伸检查、与开户银行签定《帐户监管协议》或建立网 上银行查询系统等措施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建设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防止建设资金被挪用、转移、流失和浪费, 确保资金正常使用。 (三) 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事项 纳入承发包合同管理,在 XXX 建设项目招标时予以明确。避免 XXX 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第四章建设成本的管理和控制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机构按项目建帐和明细核算, 或通过设 置工程成本辅助帐,详细记录和真实反映项目章节的建设成本。 同一个建设项目,不同性质的建设资金,应在同一会计帐套内管 理和核算。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机构根据基建支出的性质, 分别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