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的管理措施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的管理措施 第一节 成品保护措施和承诺 本公司将建立完善的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明确了成品保护的责任和义 务、成立专门的成品保护管理人员和保护小组、 制定了详细的成品保 护管理措施和保护原则来保证每一个细节不被忽略, 每一件成品不被 遗漏,使成品保护工作能够出色地完成。 建立成品保护的好坏将对整 个工程的质量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 只有重视并妥善地进行好成品保 护工作,才能保证工程优质,高速的进行施工,确保达到工程质量要 求。 本公司配备相应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整个工程的成品保护,防 止任何已完工作遭受任何损坏和破坏。 承担起整个过程中的成品保护 责任,并检查指定的分包商和其他分包商成品保护的责任。 在指定的 分包商或其它承包商将已完成工程移交总承包商前, 指定的分包商或 其它承包商的工程或工作的成品保护由相关工程或工作的指定分包 商或其它分包商负责。 在指定的分包商或其它承包商将已完成工程移 交承包商后,于此相关的成品保护由本公司负责。 本公司在工程进展 的适当时候(或雇主认为恰当的时间) 适时引入成品保护单位对整个 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包括各专业分包工程) 。 一、成品保护内容 建立完善的成品保护制度,在各分包商的合同中,明确其成品保护的 责任和义务。各分包进场时,进行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明确分包商 在施工中负责自己完成部分的成品保护, 竣工收尾阶段总承包商安排 专业成品保护人员统一管理。 1.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成品保护须遵循的原则是: 各分包单位负责各自成品的防护措施, 即: 未移交前, 各分包单位对本施工范围内的一切成品负全部成品保护责 任。 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须注意保护上一道工序; 交叉施工须提前申请。 对分包单位破坏成品情况,经查证属实的,总包单位将视情节轻重对 其处罚,并责令其赔偿相关损失。 根据现场条件, 施工组织设计, 工期进度制定成品保护方案, 以合同、 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单位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 分包单位为成 品保护责任单位,监督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 分包单位根据系统 或专业施工进展情况,制定相应的成品保护方案,并上报总包单位备 案。 现场材料的保护工作,由分包单位进行管理,分包单位接管或采购的 成品、半成品应在施工区内的指定区域堆放,负责保管、使用。 具体的成品看护由分包单位负责。 总包根据总控制计划,合理要求分包单位穿插专业施工, 分包单位应 根据总包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分包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 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的成品时, 分 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总包, 总包与其他分包单位协调后, 其它 分包单位派人协助分包单位施工, 待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帮助恢复 其成品。 在工程各阶段,分包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层、 分区设置转职成品保 护人员。分包单位进入交叉作业施工区域前, 应向总包填报作业申请 单,经批准后, 可进入作业,施工完成后需经总包及相关单位检查确 认成品保护状况,签字后方准交出作业区。 分包单位之间的交叉配合,施工前进行专业技术交底, 分包单位要根 据施工内容及工序安排、编制成品保护方案。 各分包单位必须教育和管理好施工工人, 不得破坏其他分包单位的成 品;若现场发现某分包单位工人破坏其他分包单位的成品 (无论是有 意还是无意) ,按相应合同条款处理执行。 2.成品保护管理要求 工作内容:成立成品保护小组,明确责任人、成品保护人员培训和交 底、成品交接。 保证措施:建立专职成品保护监管队, 人员配置原则保证成品保护主 管 1 人和每个单体 1 个人。每人配备对讲机 1 台。每单位入口设置临 时封闭措施,设专人看管安装临时门,上锁。临时门采用木门,机电 专业需使用临时设施的应加入。 3.成品保护项目 成品保护项目汇总表 序号成品保护项目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内容 地面防水保护 1防水外墙防水保护 屋面防水保护 钢筋保护 2土建模板保护 混凝土面保护 墙面、顶面和地面保护 3装修踢脚板保护 门、门框和门锁保护 风管、水管和消防管保护 电管保护 4机电 设备保护 末端及面板保护 4.成品保护人员组织 4.1 成品保护组织机构 成保总负责 (项目经理) 土建成保负责 (土建经理) 机电成保负责 (机电经理) 装修成保负责 (装修经理) 成保技术负责 (总工) 成保商务负责 (商务经理) 土建成保 临水临电 现场负责 (土建工长) 机电成保 现场负责 (机电工长) 装修成保 现场负责 (装修工长) 成保技术 方案制定 (方案师) 成保物资 资金准备 (物资、预算) 土建分包商 机电分包商 装修分包商 各专业分包商 各专业分包商 4.2 成立成品保护管理组 针对本工程成品或者半成品保护的的具体情况, 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 为领导的成品保护管理组,设专职成品保护员,配备充足的人员、材 料和设备,并制定针对性的成品保护制度,协调各专业、各工种的施 工,有纪律、有序的进行穿插作业。 4.3 制定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4.3.1 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编制成品保护方案。 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 确定主要 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 项目经理部在各分包单位保护 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 4.3.2 工作面移交管理办法 工作面移交全部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认可, 由下道工序作业人员 和成品保护负责人同时签字确认, 并保存工序交接书面材料, 下道工 序作业人员对防止成品的污染、 损坏或丢失负直接责任, 成品保护专 人对成品保护负监督、检查责任。 4.3.3 成品保护管理的运行方式 组织专职检查人员跟班工作, 定期检查,并根据具体的成品保护措施 的落实情况,制定对有关责任人的奖罚建议。 检查影响成品保护工作的因素, 以一周为周期召开协调会, 集中解决 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各工种开展成品保护工作。 4.3.4 现场材料保护责任 由本公司统一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材料 部门负责保管, 项目经理部生产经理和项目经理部治安部门进行协助 管理,由项目经理部发送到分包单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分 包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4.3.5 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 结构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单位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 水电配合施工等 专业队伍要有土建项目的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在水电等专业施工项 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 向土建分包单位进行交接。 对于一 些关键工序(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 ,土建、水电安装均要设专 人看护及维修。 4.3.6 装修、机电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装修、 机电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 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 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装修分包单位, 设备的成品保 护的责任单位是机电安装的分包单位。 土建和机电安装施工必须按照 成品保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 在工程收尾阶段,装饰分包单位分区、分展厅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 其它专业分包队伍要根据项目经理部制定的 “入场作业申请单”并在 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 方准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 有权拒绝进入作业。 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