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年修订
.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一、 总则 1 1、、 目的目的 为了加强对全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指导, 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 146 号令发布)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2 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其管理工作。 3 3、、 基本原则基本原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 ((2 2)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 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产等关系;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产等关系; ((3 3)合理、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一规划;)合理、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一规划; ((4 4)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体现规划的经济性和可实施性;)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体现规划的经济性和可实施性; ((5 5)体现公众意愿,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公共资)体现公众意愿,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 源。 4 4、、 内容要求内容要求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划定规划编制单元,在用地策划的基础上,对编制单元 进行地块划分。明确各地块的土地使用、配套设施、建筑建造、道路交通、基础 设施与地下空间利用等控制要求,提出空间环境景观控制引导原则,明确各地块 的强制性和引导性内容。 5 5、其他规定、其他规定 ((1 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 范,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范,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 ((2 2)地块变更)地块变更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变更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变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变更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变更。 二、 编制单元划分 1 1、、 编制单元划分目的编制单元划分目的 为了便于全面系统地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深化、 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意图, 形成系统有序的城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 应将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划 分为若干编制单元,作为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 2 2、、 编制单元划分原则编制单元划分原则 ((1 1)地域完整)地域完整 编制单元应覆盖规划期内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全部地域范围。 相邻编制单元范围 不重叠,实现无缝衔接,同时应综合考虑相邻编制单元之间各相关要素的协调。 ((2 2)界线稳定)界线稳定 编制单元应综合考虑城市行政区划、自然地貌、城市特征、功能区划分、主要道 路、重要基础设施、城市空间景观组织、社会组织等要素确定,其“四至”界线 应明确、稳定,经过划定的编制单元,原则上不应更动。 ((3 3)规模合理)规模合理 编制单元面积一般以 100~1000 公顷为宜。 用地功能相对单一的地区宜适当划大, 用地功能相对混合的地区宜适当划小;城市新区宜适当划大,旧城区、城市中心 区等宜适当划小;城市特色风貌区、风景园林、历史街区等特定意图区的编制单 元划分,应有利于保护和塑造城市特色。 ((4 4)编码统一)编码统一 编制单元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统一的编码。 3 3、、 编制单元划分成果内容编制单元划分成果内容 ((1 1)编制单元汇总表)编制单元汇总表 (表(表 2.12.1) ) 表 2.1╳╳市(县)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汇总表 . . 编制单元名称编制单元 编码 面积 (公顷) “四至”界线 ╳╳╳单元 ((2 2)编制单元划分图件)编制单元划分图件 在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规划图上标明各编制单元的名称、编码、面积和“四至”界 线。 4 4、、 编制单元划分组织编制单元划分组织 ((1 1)划定)划定 编制单元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划分,并经论证后确定。 ((2 2)实施)实施 编制单元划定后,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以划定的编制单元为单位组织编制。 ((3 3)调整)调整 编制单元如需调整范围,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按原确定程序组织 进行。边界调整时,相关编制单元地域边界应作相应调整,以确保不重叠和无缝 衔接。 三、 城市用地分类与兼容控制 1、 基本分类 ((1 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GBJ137— —90 90) ) ((2 2)新增城市用地分类(参见注释)新增城市用地分类(参见注释*1*1)(表)(表 3.13.1) ) 表 3.1 新增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doc 2、 增加城市用地分类的规定 . . ((1 1)新增城市用地分类允许在现行国标的小类基础上进行细分,不宜增加)新增城市用地分类允许在现行国标的小类基础上进行细分,不宜增加 中类用地类别,不得增加大类用地类别,并不得与本导则城市用地分类冲突和中类用地类别,不得增加大类用地类别,并不得与本导则城市用地分类冲突和 交叉。交叉。 ((2 2)新增用地类别的编码与现行国标编码方法采用统一规则确定。(参见)新增用地类别的编码与现行国标编码方法采用统一规则确定。(参见 注释注释*2*2)) 3、 兼容性控制 城市建设用地的兼容性控制执行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4 年版) 表 2.2.3 的规定。 四、 用地策划 1、 目的 用地策划是通过对用地的开发建设策略和利用方式进行深入研究, 使得制定的规 划控制要素更加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综合效益或指定效益达到最优。 2、 用地策划的基本要素 ((1 1)开发潜力)开发潜力 通过对地块周边自然条件、区位条件(产业、功能)、交通条件、文化背景等发 展条件的研究,比较该地块在不同使用条件下可能发挥的潜力和作用。 ((2 2)用地布局)用地布局 充分利用该地块的区位优势和设施配套条件, 以提高地段活力和环境质量为目标, 综合考虑经济、功能、景观、设施配套等多种因素,有利于配套设施利用、城市 景观组织和地块价值的体现,对各类功能用地进行合理布局。 ((3 3)开发强度)开发强度 通过成本-收益分析,估算合理的容积率指标, 确定开发强度应兼顾地块的环境 效益和经济效益。 ((4 4)实施时序)实施时序 综合考虑开发时序和配套时序对地价的影响作用, 对城市功能和空间发展的意义, 以及旧区改造的迫切性和投资的可行性等,确定规划实施时序。 ((5 5)设施配套)设施配套 . . 根据相关规划要求, 按照该地块发展目标, 综合考虑地价、 环境质量影响等要素, 明确相应的公共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公益性设施的配置标准和用地布局,保障 其必需的用地,合理确定规划控制指标。 五、 地块划分 1、 地块划分目的 地块划分应满足规划管理和分期、分块建设的要求。 2、 地块划分依据(参见注释*3) ((1 1))土地使用调整原则、规划建设控制引导的总体要求。土地使用调整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