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场所的防火防爆
油库场所的防火防爆 凡是用来接收、储存和发放原油、汽油、煤油、柴油、喷气燃料 、溶剂 油、润滑油和重油等整装、散装油品的独立或企业附属的仓库 、设施都称为 石油库,简称油库。工业企业的油库是防火防爆的重点 部位。一方面是油库 的易燃易爆介质存在着火灾爆炸危险性;另一方 面在库房周围往往有较多的 火源。石油库收发和储存的油品均系易燃 和可燃液体,一旦泄漏,遇明火、 高热或电火花,极易起火爆炸。做 好油库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 生,对于保障国防和促进国 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油库的火灾爆炸危险性 (1)石油及其产品主要由碳氢化合物组成,受热、遇火以及与氧化 剂接 触都有发生燃烧的危险。油品的闪点和自燃点越低,发生燃烧的 危险性越 大。 (2)石油产品的蒸汽与空气的混合比达到一定浓度范围时,遇火花 即能 爆炸。 (3)石油产品在装卸、灌装、泵送等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静电容易积 聚产 生强电场,当静电放电时会导致石油产品燃烧爆炸。 (4)粘度低的油品流动扩散性强,如有渗漏会很快向四周流散,油 品的 扩散、流淌性是导致火灾的危险因素。 (5)石油产品受热后蒸气压升高,体积膨胀,若容器灌装过满或储 存于 密闭容器中,会导致容器膨胀,甚至爆裂引起火灾。有些储油的 铁桶出现 顶、底鼓凸现象,就是因为受热膨胀所致。 (6)重质或含有水份的油品燃烧时,燃烧的油品有的大量外溢,有 的从 罐内猛烈喷出形成高达7080米的巨大火柱,火柱顺风向喷射距 离可达 120米左右,这种“突沸”现象,容易直接延烧邻近油罐,严重 扩大受灾面 积。 (7)由各种明火源、静电放电、摩擦撞击以及雷电等引起油库火灾 或者 爆炸。 2.油库分类 (1)根据油品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标志-闪点,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将 油品按贮存的要求分为甲、乙、丙三类。 表18.5油品按贮存分类 规范名称 类别 油品闪点 举例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甲 28°C 汽油、丙酮、苯等 乙 28~60°C煤油、松节油、溶剂油、樟脑球等 丙 60°C 沥青、蜡、润滑油、闪点60°C的柴油等 石油库设计规范 甲 28°C原油、汽油等 乙28~60°C喷气燃料、灯用煤油等 A 60120°C 轻柴油、重柴油、20号重油等B 丙 120°C 润滑油、1 00号重油等 (2)按油库容量的大小分为四级 表18.6石油库容量分级 等级 总容量 /m3一级 50000 二级 10000~50000三级 2500~10000四级500~25003.正确选择库址,合理布置库区 (1)为了减少石油库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和交通线之间由于火 灾事故时可能发生的互相影响,降低火灾损害程度,石油库区与周围 建 筑群之间应有适当的安全距离。建在地震基本烈度7度以上地区的油 库,必须依据国家抗震设计规范采取抗震措施;在地震基本烈度达9度 以上的地区不得建造一、二级石油库。 (2)为了保证油库安全和便于技术管理,油库的各项设施应按作业 性质的不同,结合防火的要求,分区布置。 (3)油库内各设施的位置应合理布局,以保证油品有一个安全环 境 ,使油品的储运顺利进行。铁路装卸区是油库重点要害部位,其铁路 收发栈桥应为不燃烧体结构,并应尽可能地设在油库的边缘地区,避 免 与库的道路交叉,同时布置在辅助区的上风方向,与其他建构筑物 保持 一定距离。汽车收发作业区属油库中火灾爆炸事故多发场所,故 不宜设 在纵深部位,而应设在油库出人口附近,以便与公路干线接近 ,有利于 减少装油车辆的停留时间以及因此而带来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漏油人 水,会造成下游的大面积燃烧,并影响下游码头和船只,故 也应尽量设 在各类码头和依江(河)建筑物的下游。 (4)储油罐区的油罐布置要合理,并需设置罐区防火堤,配备充足 的灭火设施。应根据油气扩散、火焰辐射、油品性质、油罐类型、扑 救 条件、消防力量等因素来成组布置储油罐,一般在同一组内布置火 灾危 险相同或相近的油罐。但地上油罐勿与半地下、地下油罐布置在 同一油 罐组内。每组固定顶油罐的总容量不应大于100000立方米,浮 顶油罐 或内浮顶油罐的容量不应大于2000立方米。每组油罐不得超过1 2 座。山洞罐区的罐顶应设类似呼吸阀的透气管以便将油气引出洞外, 引 出洞口的透气管应布置在下风方向。 (5)防火堤可以防止油罐爆炸时油品四处流淌所引起的火灾蔓延。 防火堤应以不燃材料建造,堤高1.01.6米,土质防火堤顶宽不小于0 .5米。立式油罐的外壁与防火堤内侧基脚线的间距不小于罐壁高的一 半,卧 式的不应小于3米。堤内空间容积应小于最大油罐的全部容量, 对于浮顶油 罐则不应小于最大油罐容量的一半。 (6)油库内道路尽可能布置成环形,双车道6米或单车道3.5米,尽 量采用水泥路面,不得使用沥青辅料,距路边主防火堤基脚应不小于3米, 两侧不宜栽植树木。 4.油库防火与防爆措施 (1)仓库应为耐火材料建造的单层建筑。桶装库房均应为地面建筑 ,不 得用地下或半地下式,以免油气积聚。仓库用耐火材料建筑,耐 火等级应根 据储存油品的闪点不同而分别定为一、二、三级,最低不 能低于三级耐火标 准。库内地面应是不渗漏油品和撞击不会发出火花 的地面,并带有1%的坡 度。 (2)为加强通风,库房应开足够的窗户和门,门的宽度不小于2.0米, 且离最近户外通道行间距不大于30米(轻油仓库)或50米(润滑 油仓库), 门坎(坡)高大于0.15米。 (3)库房照明应采用相应等级的整体防爆装置或室外布线及装在墙 上壁 龛里的反射灯照明,但汽油等易燃液体桶装仓库,应采用防爆型 灯具装置照 明。 (4)储油库房与其他建筑间应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5)储存在库房中的桶装油品应直立。采用机械作业时闪点在28C 以下的,堆放不能超过二层,2845C之间的不能超过三层,闪点在4 5C以上的堆放不能超过四层;采用人工作业时,容易发生碰撞坠落而 产生火 花或包装损坏,对闪点在28C以下的,堆放不能超过一层。 (6)库内主要通道宽不小于0.8米,堆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 间 距不小于0.25~0.5米,以便于检查和疏散。 (7)桶装库房耐火等级和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应符合有关规定。 (8)露天堆放闪点低于45C的桶装油品,应加盖不燃结构遮棚,并 采取 喷淋降温等措施。堆放场应远离铁路、公路干线,保持四面地形 平缓,场地 应平整并高出地面0.2米,四周以高0.5米的土堤、围墙保 护。润滑油桶 应卧放、双行并列、桶底相对、桶口朝上,堆高不超过 三层。堆垛长不超过 25米,宽不超过15米,堆间距不小于3米,堆与围 堤间距大于5米, 排与排间距大于1米。 (9)桶装油品容量一般应使桶内保持5~7%的气体空间。在不同季 节, 不同的油品,由于气温等的影响,其充装容量规定亦有所不同, 所以在储存 时也应采取相应措施。 (10)油桶应经常检查,发现渗漏时应立即换桶,防止油品漏在库 房地上 或进入排水沟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