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申领流程图
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申领流程图 标志首次申领 1 1、、20102010 年年 3 3 月月 3131 日前未到定期检验日前未到定期检验 的国Ⅲ标准、国Ⅱ标准、国Ⅰ标准的国Ⅲ标准、国Ⅱ标准、国Ⅰ标准 (汽油车)汽车(汽油车)汽车 凭:①机动车行驶证凭:①机动车行驶证 ②机动车登记证书②机动车登记证书 资料核对、登记资料核对、登记 标志打印、发放标志打印、发放 2 2、、20102010 年年 3 3 月月 3131 日之前未到定期检日之前未到定期检 验的国Ⅰ标准(柴油车)和国Ⅰ标验的国Ⅰ标准(柴油车)和国Ⅰ标 准以下高排放汽车准以下高排放汽车 3 3、、20102010 年年 3 3 月月 3131 日之后领取环保检日之后领取环保检 验合格标志的在用汽车验合格标志的在用汽车 4 4、本市初次注册登记的汽车、本市初次注册登记的汽车 凭:凭:①有效的排气检测报告①有效的排气检测报告(新购置登(新购置登 记车辆凭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记车辆凭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 机动车进口凭证)机动车进口凭证) ②机动车行驶证②机动车行驶证 ③机动车登记证书③机动车登记证书 资料核对、登记资料核对、登记 标志打印、发放标志打印、发放 标志到期换领 20102010 年年 1 1 月月 1 1 日之后,到期换领环保检日之后,到期换领环保检 验合格标志的汽车验合格标志的汽车 按照广东省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广东省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规定进行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 凭:①有效的排气检测报告凭:①有效的排气检测报告 ②机动车行驶证②机动车行驶证 资料核对、登记资料核对、登记 标志打印、发放标志打印、发放 外地车辆申领标志提示: 根据《东莞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办法》(东 府〔2011〕75 号)规定,“外地长期驻留我市并持有效牌证 的机动车,应到其机动车登记地申请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 发、换发和补发。其机动车登记地未实施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核发工作的,可在我市申请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具体参 照本市车辆程序执行。” 标志补发 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损坏或丢失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损坏或丢失的 凭:①填写《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补领凭:①填写《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补领 申请表》申请表》 ,②机动车行驶证,②机动车行驶证 ③机动车登记证书③机动车登记证书 ④办理人身份证④办理人身份证 资料核对、登记资料核对、登记 标志打印、发放标志打印、发放 2012 年 3 月更新 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补领申请表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补领申请表 本地 □外地 □ 车牌号码: 标 车辆所有人: 志 申 地址: 申办人证件号码:□身份证 □其它证件 车辆品牌: 发动机号码: 车辆型号: 原标志核发点: 车辆类型: 联系电话: 办车辆车架号/VIN 码: □遗失□损坏标志申请 人 填 写 标志编号: 申请人: 年月日 标志发放点: 补发人: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