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024年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一、动火区内不准放___、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量的消防器材。 二、动火区要设立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三、在禁火区动火,均须办“用火证”,经营、储存场所内禁止用电炉、煤气取暧、热饭等。 四、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和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 五、在禁火区风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和在易燃、___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和酷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六、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1、特别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___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别危险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是指易燃、___区域(即:甲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七、特别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___天(___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明有效期为___天(___小时)。 八、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年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的签名和意见。 九、各项责任的职责 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加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员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 3、动火监护负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征上签字认可。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实行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和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 5、各级___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和周围情况,___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十、动火分析应符合下规定: 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掉一段联接管道。 2、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3、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酷热焊渣引的火灾。 4、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5、5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十一、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取样要有代表性,特别动火的分析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2、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___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隔不得超过___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3、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分析时,该仪器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样标定合格。 第3页共25页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024年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2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 3职责 3.1各车间负责本单位辖区内动火证的审批和办理; 3.2各车间各部门负责本制度在本单位的落实检查和考核; 3.3安监处负责除车间辖区外动火证的审批和办理,负责对违反动火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 4管理内容和方法 4.1动火作业定义和术语 4.1.1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酷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4.1.2易燃___场所:本标准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4.2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别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注:企业应划定固定动火区及禁火区。 4.2.1特别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___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别危险场所(如重大危险源罐区等)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别动火作业管理。 4.2.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___场所进行的除特别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2.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别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实行切实可行的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2.4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别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3动火证的办理 4.3.1在生产厂区内,任何地方的动火作业,都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 4.3.2在生产厂区内,需办理固定动火区的单位,请根据公司厂区内申请办理固定动火区及相关规定、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等有关内容执行; 4.3.3本公司人员的动火作业,由动火作业负责人凭动火申请表向办理、审批单位申请办理动火证; 4.3.4本公司以外人员的动火作业,由主管单位人员凭动火申请表向办理、审批单位申请办理动火证; 4.3.5办理动火证前,由本公司相关单位管理人员及以上人员填写动火申请表,并注明安全措施,签字确认。 4.4动火证的审批 4.4.1各车间所辖区域内的特别动火,动火证由该车间中层管理人员办理、审批,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再经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4.4.2各车间所辖区域内的一级、二级动火,动火证由该车间中层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审批。 4.4.3生产厂区的其余地方的动火,由安监处负责办理、审批。 4.4.4动火证上应写明动火等级、动火方式、动火有效期限、动火具体地点部位、风险分析、动火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确认人签名等内容,填写不得漏项、缺项。 4.5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规定等内容。 4.6动火作业必须有专人监火。 4.7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7.1凡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GB50160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在动火作业前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7.2凡处于GB50016、GB50160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孔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动火点___m以内的,应实行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实行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7.3在容器、设备、管道、暗井、暗沟内动火时,动火分析和环境卫生浓度都必须合格,氧含量不应超过18--___%。各种动火工具应随动火人出入受限空间,不得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