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加油站灭火疏散预案演练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 灭 火 疏 散 预 案 演 练 一 、 组 织 指 挥 机 构 火 场 总 指 挥 : xxx。 灭 火 行 动 组 : xxx 负 责 现 场 扑 救 。 疏 散 引 导 组 : xxxx协 调 人 员 疏 散 、现 场 秩 序 维 持 、 警 戒 工 作 。 安 全 救 护 组 xxxx( 有 一 定 救 护 知 识 的 人 员 组 成 ) 携 带 急 救 箱 急 救 设 施 , 在 生 命 安 全 得 到 保 证 的 前 提 下 , 负 责 火 场 现 场 人 员 与 物 资 的 抢 救 。 通 讯 联 络 组 : xxxxx ( 消 控 室 或 值 班 室 人 员 ) 处 理 公 司 内 部 报 警 , 通 知 主 要 领 导 和 各 小 组 成 员 , 了 解 各 区 域 火 势 和 人 员 疏 散 情 况 , 传 达 灭 火 和 疏 散 指 令 。 各 小 组 依 照 上 述 要 求 ,合 理 安 排 轮 班 同 事 ,确 保 24 小 时 均 有 符 合 规 定 的 相 关 人 员 当 班 , 并 切 实 做 到 “ 召 之 即 来 , 来 之 能 战 ” 。 二 、 报 警 和 接 警 处 置 程 序 火 警 电 话 : 119 公 司 报 警 电 话 : ( 值 班 室 电 话 ) 1、严 禁 乱 发 警 报 或 报 警 信 号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恐 慌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 2、 所 有 报 警 信 号 无 论 真 假 , 均 以 真 火 警 处 理 。 3、确 认 是 误 报 的 信 号 时 ,应 立 即 解 除 警 报 并 报 相 关 部 门 与 人 员 。 报 警 : 1、 任 何 同 事 发 现 火 灾 都 必 须 立 即 报 警 。 2、火 灾 发 现 者 应 根 据 火 势 判 断 采 取 适 当 的 报 警 方 式 , 如 未 发 现 浓 烟 应 立 即 拨 打 公 司 内 部 报 警 电 话 , 如 火 势 已 经 较 大 应 立 即 打 破 报 警 器 或 拨 打 119 火 警 电 话 同 时 通 知 公 司 值 班 室 人 员 。 3、报 警 时 应 沉 着 冷 静 ,向 接 警 人 详 细 提 供 火 灾 的 准 确 位 置 、什 么 物 质 着 火 、有 无 人 员 受 困 、目 前 火 情 火 势 情 况 等 相 关 信 息 。 如 果 是 向 消 防 部 门 报 警 还 应 报 告 起 火 单 位 的 准 确 地 址 并 按 照 消 防 部 门 的 指 示 通 知 人 员 到 主 要 道 路 上 去 引 导 消 防 车 进 入 。 三 、 应 急 疏 散 的 组 织 程 序 和 措 施 1、火 灾 发 生 地 附 近 工 作 人 员 在 保 证 个 人 人 身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有 义 务 对 受 火 势 威 胁 并 有 可 能 导 致 火 势 进 一 步 扩 大 或 爆 炸 的 物 品 、重 要 的 文 件 档 案 、受 困 人 员 进 行 紧 急 疏 散 。 2、着 火 区 域 疏 散 小 组 人 员 应 根 据 火 场 情 况 ,迅 速 作 出 立 即 进 行 应 急 疏 散 或 等 待 值 班 领 导 的 疏 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 命 令 的 决 定 。 3、单 位 负 责 人 在 得 知 火 场 的 情 况 以 后 ,必 须 立 即 作 出 是 否 进 行 应 急 疏 散 和 进 行 部 分 区 域 或 全 部 区 域 疏 散 的 命 令 , 并 尽 快 传 达 给 疏 散 区 域 疏 散 小 组 人 员 。 4、消 控 室 或 值 班 室 通 过 广 播 向 疏 散 区 域 人 员 发 出 应 急 疏 散 命 令 ,宣 布 疏 散 顺 序 :着 火 房 间 、着 火 层 、 着 火 上 层 、 着 火 逐 上 层 、 着 火 层 下 层 ( 如 火 灾 有 向 下 蔓 延 趋 势 再 考 虑 疏 散 着 火 层 下 层 , 逐 下 层 , 并 指 导 疏 散 区 域 人 员 疏 散 路 线 方 向 、 安 全 出 口 位 置 、疏 散 方 法 和 注 意 事 项 等 ,并 让 不 需 疏 散 或 未 到 疏 散 顺 序 的 区 域 人 员 保 持 镇 定 。 5、接 到 疏 散 命 令 后 ,各 区 域 疏 散 小 组 成 员 应 立 即 携 带 安 全 出 口 备 用 钥 匙 、 手 电 筒 或 应 急 照 明 灯 , 打 开 每 个 房 间 的 门 ,引 导 、帮 组 区 域 人 员 撤 离 到 疏 散 集 结 地 集 中 ,而 后 对 每 个 房 间 认 真 检 查 ,确 认 无 人 后 , 锁 上 房 门 , 并 做 好 记 号 。 6、各 区 域 疏 散 小 组 成 员 沉 着 冷 静 ,按 照 广 播 指 示 的 疏 散 次 序 引 导 区 域 人 员 有 序 的 从 安 全 出 口 疏 散 ,对 受 伤 和 情 绪 不 稳 定 的 人 提 供 帮 助 ,到 达 安 全 地 点 时 要 注 意 清 点 人 数 。 7 、 疏 散 区 域 外 部 疏 散 小 组 成 员 应 打 开 安 全 出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 口 ,清 理 疏 散 通 道 上 的 障 碍 物 ,携 带 应 急 照 明 设 备 指 引 疏 散 方 向 。 四 、 扑 救 初 起 火 灾 的 程 序 和 措 施 1、 火 灾 发 生 地 附 近 工 作 人 员 在 保 证 个 人 人 身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有 义 务 就 近 使 用 消 防 设 施 、 器 材 展 开 初 起 火 灾 的 扑 救 工 作 ,尽 力 控 制 火 灾 的 蔓 延 ,保 持 同 消 控 中 心 或 值 班 室 的 联 系 , 等 待 相 关 人 员 的 到 来 。 2、 灭 火 行 动 组 接 到 值 班 室 的 联 络 电 话 后 应 立 即 携 带 所 配 备 的 灭 火 设 施 赶 赴 火 场 , 了 解 事 故 的 详 细 情 况 , 在 事 故 发 生 区 域 同 事 的 协 助 下 有 计 划 的 展 开 灭 火 自 救 工 作 , 同 时 迅 速 关 闭 该 防 火 分 区 的 防 火 隔 离 设 施 。 3、 灭 火 行 动 组 应 有 供 应 水 及 其 它 所 需 灭 火 剂 的 专 门 人 员 , 火 灾 发 生 后 按 照 平 时 训 练 迅 速 启 动 消 防 水 泵 、铺 好 消 防 水 带 、准 备 其 它 装 备 ,并 组 织 现 场 群 众 供 水 、 灭 火 , 确 保 灭 火 所 需 。 4、 当 接 到 撤 离 的 命 令 后 , 灭 火 行 动 小 组 应 协 助 疏 散 小 组 进 行 人 员 的 疏 散 , 并 一 起 撤 离 出 火 灾 现 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