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建设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为加强我矿技术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技术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支撑和 保障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煤矿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队伍建设,明确 和落实各级技术管理责任,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特制 定我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一、技术管理体系 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煤矿技术管理体系, 完善工作制度, 开展技术创新, 加强技术队伍建设,明确和落实各级技术管理责任,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 心的技术管理体系。 1.技术管理范围 (1)制定生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科研及技术开发、设备更新、地 质勘探、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等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2)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开拓延深及矿井配套工程建设方案的设计管 理。 (3)地质勘探及储量管理。 (4)矿井生产水平及采区接替工程管理。 (5)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管理。 (6)工程质量管理。 (7)机电设备管理。 (8)科研及技术开发管理。 (9)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及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的安全技 术管理。 (10)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2.技术管理体系组织机构 总工程师对煤矿企业生产技术管理负总责。 设立采掘生产技术、 矿井 “一 通三防” 、地质测量、水害防治、职业危害防治、工程设计和科研等安全 技术管理机构,配齐技术管理工作人员。 (1)各专业副矿长及副总工程师对煤矿技术管理体系主要负责人负责, 是本专业技术管理的领导核心。 (2)生产系统各科室必须按要求配备技术人员,生产基层单位必须配备 专职技术负责人。 3.总工程师职责、职权 (1)负责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规章所涉及的技术规定、 规范、标准。 (2)负责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组织加强技术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 升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 (3)组织编制本矿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季度生产计划,提出实现 技术经济目标的技术措施。 (4)组织制定和批准煤矿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和相关技术管理制度。 (5)组织编制矿井地质勘探、矿井技术改造、开拓延深、采区设计以及 相关配套工程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 (6)负责提出并组织研究解决资源合理开发、 采掘平衡、 合理集中生产、 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 生产系统综合能力配套、 煤炭洗选加工和综合利用、 环境保护、信息技术等重大技术问题。 (7)充分了解开采活动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消极影响和破坏作用, 积极开展环境协调、资源节约开采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工作。 (8)组织研究和实施提高矿井抗灾能力的技术措施,组织制定防治水、 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和安全技 术措施工程保障计划。 (9)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时,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制定 事故和灾害的抢险救援措施,参与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认真分析总结 事故原因和教训,制定和组织落实防范措施。 (10)组织编制本矿技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技术攻 关和科技交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负责技 术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工作。主持本矿技术人员的 技术业务考核和职称评定工作。 (11)积极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保证各种技术管理制度的实 施。 4.副矿长及副总工程师职责、职权 (1)协助总工程师健全完善技术管理体系,编制技术标准。 (2)协助总工程师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控制、强化质量验 收、主持竣工验收、解决施工中重大技术质量问题。 (3)负责编制、贯彻、执行与工程技术、质量相关的法律、 法规、规范、 规程、标准和文件。 (4)负责建立健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管理制度;组织审定 重大工程和特殊单项工程的技术方案,根据总工程师授权、审批基层上报 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专项工程施工方案、重大技术问题的处 理方案等。 (5)负责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交流等工作。 (6)揩导各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7)审核本矿技术文件。 (8)完成总工程师分配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9)为了及时排除安全、质量隐患,避免发生可能发生的事故,紧急情 况下有权决定局部停止作业。 (10)对主管范围内违反国家技术法规及矿技术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有 权制止。 5.生产系统各科室技术负责人职责、职权 (1)协助总(副)工程师健全完善技术管理体系。 (2)协助总(副)工程师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控制、强化 质量验收、参与竣工验收、解决施工中重大技术质量问题。 (3)参与编制、贯彻、执行与工程技术、质量相关的法律、 法规、规范、 规程、标准和文件。 (4)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管理制度;参与审定重大工程 和特殊单项工程的技术方案’根据总工程师授权、审批基层上报的施工 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专项工程施工方案、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方案 等。 (5)组织制定重点质量问题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参加重大质量事故分析 和处理方案的 (6)完成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分配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7)对本单位技术管理人员的技术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8)对违反国家技术法规和本矿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成规定的行为有权 制止。 (9)行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煤矿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是保证安全生产、正确 指导作业、实行科学管理的基础,是进行采掘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采掘 工作面的基本法规。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回采、掘进工作面在开工之前,都必须按 照采区设计或巷道设计编制作业规程;在采掘工作面地质情况、施工条件 发生变化时,如初采、收尾、贯通、过断层、过老巷、工作面调采等,临 时性工程如巷道起底、 扩帮、 铺轨、 各类小型硐室施工、 机电设备安装等, 均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管理原则 (1)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 《煤矿安全监 察条例》 、 《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 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推广、采 用新技术、 新工艺、 新设备、 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3)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程; 一变化、一措施”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不得沿用、套用作业规程,严禁 无规程组织施工。 (4)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负责,总工办具 体落实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管理考 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1)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主管业务科室根据工作衔接安排或 工作计划提前一个月下达“规程(措施)编制通知单” (通知单必须明 确计划开工时间) 。 (2)生产技术科技术员接到“规程(措施)编制通知单”后,在编制作 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之前,生产科技术员应组织各业务科室技术员对开 工地点及邻近煤层进行现场勘查,检查现场的施工条件